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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4604/2022-00286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2-12-27
  • 发布日期 2022-12-27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4项意见和建议专项整改子方案具体事项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 发布机构 黔江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4项意见和建议专项整改子方案具体事项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4项意见和建议专项整改子方案具体事项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重庆市黔江区贯彻落实〈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黔江委办发〔2020〕16号)的第4项意见和建议专项整改子方案具体事项 加强长江岸线管控,打击非法采砂活动已完成整改,现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相关要求进行销号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7日—2023年1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3-79245501,电子邮箱:491198886@qq.com,传真:79222925,通讯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桐坪居委为民路17号,邮编:409000。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加强长江岸线管控,打击非法采砂活动。

整改责任单位

黔江区

整改目标

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和管护,发现问题及时移交整改。加强涉河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工作。加大对违法涉河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查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

(一)密切分工合作,协同抓好整改。依托河长制工作平台,切实解决河道管理“九龙治水”问题,形成统筹协调、相互促进的良性工作机制。在河长统领下,将河道管理工作任务、目标要求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加大河道日常巡查力度和频次,发现问题及时督查督办。(二)强化责任落实,推动整改落地。公示2020年全区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压实政府主体责任,强化落实采砂管理责任人责任。加大全区河道非法采砂打击力度,按照全市统一安排组织开展清江行动,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从严从重整治偷采、乱采、超采等乱象。严格按照审批权限,规范涉河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审查报批及管理工作,强化过程监督、完工复核等工作。(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建立健全边界区县之间及部门之间的协作联动机制,上下一致,统筹推进整改。按照水利部、市水利局相关管理办法,抓紧完善河道管理有关制度规定。坚持科学规划,积极配合市水利局做好重要河流采砂规划编制工作。抓好疏堵结合,推进疏浚砂石综合利用。积极运用无人机、视频、河长巡河APP等技术手段,不断提高河道管理信息化水平。

整改成效

(一)全面落实了“双总河长”制度,建立了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长体系,明确了区级责任单位,形成合力统筹解决我区河道管理与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河长按规定巡河查河,及时发现问题、交办问题、解决问题,很好的维护了河流生态健康。(二)目前我区已进一步强化河道采砂管理,区水利局和相关责任部门定期对重要河段开展巡查,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对航道、河道疏浚等确需采砂的情况,严格按照程序审批。规范涉河建设审批制度,完成19项目涉河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三)与酉阳县和湖北省咸丰县等签订了跨界河流联合管理框架协议,建立信息共享、协同管理、联合巡查、联席会议、污染联防联控、事故协商处置等制度,建立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协同管护机制。充分利用现有水利、环保、农业、等部门信息实现信息共享,采用虚拟技术、计算机技术、无人机、河长制巡河APP等手段,全面提升河库管理保护信息化管理水平。

整改时间

202010月至202212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白兴袤,79245501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由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有关人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