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市环境保护集中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整改公示表
黔江区市环境保护集中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整改公示表
根据市环境保护集中督察反馈意见,我区以下1个整改措施已经整改完毕,经区生态环保督查办审核符合整改销号条件,拟销号,现将问题公示如下: | |||
编号 | 措施内容 | 工作推进情况 | 完 成 情 况 |
19 | 强化乡镇垃圾收运设施管理,规范农村生活垃圾收贮,完善垃圾中转站渗滤液收集设施并规范处置,严防垃圾渗滤液污染环境。 | 1.一是新建投用11座舟白街道、正阳街道、金溪镇、小南海镇、马喇镇、石会镇、濯水镇、阿蓬江镇、石家镇、黄溪镇、蓬东乡生活垃圾中转站;二是严格执行片区转运收运制度,原有或临时生活垃圾中转站均已关停。 2.一是开展垃圾中转站扩建项目,确保规范运行;二是按照户集—村收—乡镇集中—区转运处理模式,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减少垃圾滞留产生渗滤液;三是督促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定期开展垃圾中转站清洗、消杀防护工作,建立台账,规范管理。 |
已整改 |
敬请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27日—2023年1月3日)内向区生态环保督查办举报。 举报电话:79222925,79245501。 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