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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4604/2025-00011
  • 发文字号 黔江环文〔2024〕144号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公文
  • 成文日期 2025-01-07
  • 发布日期 2025-01-07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 发布机构 黔江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24年,区生态环境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历次全会和区委五届历次全会工作部署,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领导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法制宣教科牵头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与协调。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始终将学法、用法、普法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围绕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安排及年度工作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分析法治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有效的解决措施,对标对表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全年共召开6次专题会议,将法治建设与本单位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三是印发《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指示精神纳入“第一议题”,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1次,党组书记及各党支部书记讲纪律党课3次,形成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

(二)提升服务质效,持续优化企业营商环境。一是推进包容审慎执法。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预警”,落实首违不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将34家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做到“无事不扰”。二是精准服务促发展。组建园区重点企业帮扶组,按照“一企一帮扶”的原则深入一线为企业就生态环境领域问题纾困解难,为园区内铝产业链、三磊玻纤等区重点项目指导服务60人(次),切实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出台《七条惠企政策申报指南》,组织园区40余家重点企业召开专题惠企培训会,及时解答、处理企业反馈的问题和困难。三是持续推行环评全流程在线审批。实现全程网办率100%,截至目前共办结30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四是做好招商保障服务工作。主动深入招商一线,参与其他单位招商引资项目研判,多方筹集20万余元经费为高新区开展环境监测,为企业落户建设提供“加速度”,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截至目前,提前论证中能建黔江风电、芯片生产等40个项目可行性落地。

(三)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一是建立律师顾问制度。从2013年开始,聘请具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和诉讼律师,对规范性文件、执法案件、合同等进行审查把关。二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建立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有效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为,环境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环境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显著提升。三是编制印发了《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局内工作程序的通知》,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2024年我局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全面依法履职,保持全域环境质量良好。一是超常规“治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编制《环境空气质量PM2.5防控“一点一策”》,以问题为导向,聚全区之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二是大力“治水”。提标升级2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改造投用2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新建城市雨、污水管网119.66公里。扎实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基本完成12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清零。三是聚力“治废”。创建“无废城市”细胞30个,“无废城市”建设获新华网宣传推广。《因地制宜推行“秸秆五化”综合利用新模式,以点带面拓宽“无废城市”建设绿色新路径》被评为市级“无废城市”建设精品典型案例。创建垃圾分类示范小区5个、垃圾分类先锋社区57个、先锋村99个,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到100%。新改建垃圾中转站29座,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1.5%。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58天,优良率为97.8%,无重污染天气。阿蓬江两河断面、中井河马斯口断面水质持续保持Ⅱ类及以上,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土壤环境安全稳定,区域环境噪声满足声功能区要求,连续18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环境安全事件。

(五)严格依法行政,确保辖区生态环境安全。一是严格监督检查。进一次门办多项事,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主要方式抽查企业200家次,跨部门联合抽查18家次,上传移动执法系统570条,抽查对象覆盖率、执法机构和人员月活跃度均为“3个100%”。二是包容审慎监管。坚持用环境信用评价为企业进行年度“体检”,2024年环境诚信企业11家,坚持执法与服务、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指导个人和企业解决环境问题159个,帮助市场主体纠错减负40余次,依法办理4起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案件。三是严密防范风险。2024年修订政府预案2个、企业预案38个,新增工业企业风评和预案备案7家,开展企业风评和预案质量抽查35家。开展阿蓬江、段溪河、太极河3条河流“一河一策一图”现场核查,核查环境应急空间设施16处,动态更新“一河一策一图”成果,整改问题4个。高标准、高质量开展“2024渝鄂跨界流域突发环境事件联合应急演练”,获生态环境部应急办和市局相关领导高度评价。2024年共处理环境污染投诉335件,全年未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六)加大普法宣传,切实落实法治责任制度。一是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按照普法计划及《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单位74名干部职工参加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二是参加法治培训。组织参加市生态环境局举办的法治培训2期,干部职工集中学法4次,开展进园区、进社区、进校区、进网络等普法活动10余场。三是开展日常业务与普法宣传相结合。结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中高考夜间噪声执法行动等重点工作,“六五”世界环境日等主题活动进行普法宣传,推动我区全民参与的环保社会法治体系建设,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近年来新修订出台的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众多,执法人员、法制工作人员还需加强学习,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二是法治宣传教育的创新举措不够。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专业性较强,输入性、被动式的宣传效果不明显。三是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仍需持续发力。部分企业业主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生态环保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三、2025年主要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党组会议及局务会议等形式,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让干部职工能学法、能懂法、能畏法、能守法,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审批。落实《重庆市黔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年度工作计划,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重庆市环境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重庆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规范和强化环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决策,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三)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引导干部职工、人民群众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全天候值守、全方位接诉、全过程沟通、尽全力解决、限时全办结的要求,妥善处置群众来信来访来诉,保障公众合法环境权益。

(四)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主线,突出普法宣传重点,不断创新形式,通过集中宣讲、信息公开等措施,有效解读、精准传播一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标准等管理要求,持续开展大型公益环保实践活动,探索贴近群众、通俗易懂的普法方式,提升普法成效,确保群众能知晓、参与环保,力争环保工作群众满意率能够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