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一是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全局干部职工普法的首要任务,按照党中央、市委的要求和区委的部署安排,通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职工会议、党支部会议和“党员主题活动日”活动,在全局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行政全过程。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4次专题学习,召开干部职工学习部署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6次以上。二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市委、区委会议和工作要点部署的工作任务作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通过每周工作例会、参加市级线上与线下培训班等形式,实现本局行政执法队伍学习培训全覆盖,目前已组织专题学习、培训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4次,专题工作部署会近10余次。三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强国”、重庆市干部网络学院等线上平台,把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在全局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全局职工学习强国总分达2万分以上的18人,4万分以上的7人,做到自觉懂法、守法。四是选取身边案、新发案、典型案讲透纪法德责,把警示教育融入日常、纳入经常,推动“以案四说”向“以案四改”深化拓展,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加强党对依法治国领导的重要性,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二)黔江依法治区委发〔2021〕1号涉及我局工作任务开展情况
根据区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黔江依法治区委发〔2021〕1号)工作任务,涉及我局的任务共23项,全部按照各科(室)队站的职能职责分解到相关科室,并明确了责任领导及工作完成时限。经自查,23项中已全面完成15项,有8项严格按照时限进度有序推进。
(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1.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职能,全域环境质量保持良好。一是严格落实“四控”措施,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治理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2家,抽检8座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完成40家企业监督性监测和30家餐饮油烟治理设施监测。完成机动车道路抽检3000辆,淘汰老旧车590台,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1984台,发放防治臭氧污染告知书1225份,完成正阳新材料、弘龙水泥2家水泥制造企业错峰生产,完成中石油下坝、白家湾、正阳3座年销售汽油5000吨以上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装置建设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巩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12.8km²,建设和巩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5个、示范道路5条。二是全面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成城市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乡镇水源地基础信息调查更新,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率100%。督促完成城区污水管网建设9.4千米,完成5家排水证审批,完成新城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主体工程,完成石峡至望岭段污水管网项目账务决算。督促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三是依托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认真摸底排查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基本情况,主动上门服务,帮助160余家企业落实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完成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转移联单等相关工作。督促97家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120家机动车维修行业等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2021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53天,优良率达96.7%,细颗粒物(PM2.5)28微克/立方米,浓度与去年同期相当。阿蓬江两河出境段面常年保持在Ⅱ类水质以上,黔江河水质稳定在Ⅳ类以上,其他流域水质满足水域功能要求,39个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率100%。城乡医疗垃圾集中处置率达100%。区域环境噪声(夜间)和交通干线噪声达标,生态环境质量位于全市前列。
2.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律师顾问制度。从2013年开始,我局聘请纵深律师事务所的三位律师担任我局的法律顾问和诉讼律师,对我局的规范性文件审查、执法案件、合同等进行审查把关。聘请合同为一年一签。二是建立学法制度,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印发了我局学法制度、学法计划。目前我局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优化营商环境》《水污染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10余次。三是建立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有效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为,环境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环境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显著提升。
3.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健全依法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一是编制印发了《黔江区生态环境局工作规则》(黔江环发〔2020〕1号),将规范性文件、环境保护规划、重要环境管理制度、环境行政处罚、重要建设项目环境许可审批、人事任免事项、重大资金安排、大额支出等重大决策事项,要经过党组(集体)审议研究决定。二是编制印发了《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局内工作程序的通知》(黔江环发〔2020〕84号),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4.严格依法行政,提升执法水平。一是完善执法工作程序和制度,推进环境行政处罚标准化和规范化,细化和量化自由裁量标准,认真执行环境执法案卷办案科室、分管副支队长、案审科室、顾问律师、支队内审会、局案审会六级审查制度,确保案卷材料完整、规范。对行政处罚案件,严格按照《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程序执行,做到证据事实清楚、法律依据正确、处罚程序合法。2021年我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二是积极参与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各项业务培训,全员参加重庆市环境执法大练兵知识考试,派骨干力量参加了全市大练兵执法交叉检查,全面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
5.全面排查隐患,保障环境安全。一是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按季开展随机抽查,截至11月5日,完成随机抽查任务126家次,执法实现移动执法系统“全覆盖”,按时上传和公开执法记录272条。强化污染源在线监控,重点排污单位已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24小时监控,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99.7%。二是对2021年第八轮蓝天督导帮扶第一组指出的64个问题开展专项检查,下达相关执法文书,确保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落实到位;建立全过程监管责任体系,对全区环境风险企业、加油站进行了应急管理培训,新增(修订)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备案企业24家,完成全年任务的92.3%。三是开展各类执法专项行动,检查环境风险企业131家次,排查出4家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并督查企业全部落实了整改要求,消除了环境安全隐患,保障了辖区环境安全。四是指导企业开展环境隐患自查664家次,自查发现隐患113个,已完成整改112个,降低了环境风险。五是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按照“五个第一时间”要求及时响应、科学应对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六是切实解决环境纠纷投诉,共处理环保投诉324件,办结率100%、回访率100%,无因环境问题导致的进京、上市事件、群体事件发生。连续十五年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基层环保力量薄弱。一方面区生态环境局编制较少,业务较多,聘用一些人员从事执法辅助、后勤等工作,不利于队伍稳定和业务能力建设。另一方面乡镇街道无专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人员,都要兼职其他业务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大,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业性较强,不利于乡镇生态环境有效监管。二是资金难以保障。工作经费预算太少,严重影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效开展实施。三是部分企业业主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22年主要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加强法治学习。领导干部坚持带头学、全局干部职工都学,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学习,让干部职工能学法、能懂法、能畏法、能守法,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审批。
(二)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通过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其他行政行为过程中,对业主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让业主能够知晓、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让环境违法者真正体验到环保法律法规的威慑力,对其他业主起到教育警示意义,督促其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
(三)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利用各种媒介,多途径多形式宣传生态文明及法治知识,利用“六五环境日”、乡镇赶集日、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活动、生态文明知识竞赛等,向群众宣传环境保护相关知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确保群众能知晓、参与环保,力争环保工作群众满意率能够更高。
(四)抓好“八五”生态环保普法规划并启动实施。按照全区“八五”普法规划,针对我区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态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着力解决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生态法治宣传教育模式,打好“八五”生态环保普法开局之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