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拟推荐重庆市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参评对象的公示
根据《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渝人社〔2023〕565号),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联合开展了重庆市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经逐级推荐遴选,初步确定拟推荐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先进集体参评对象,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四级调研员刘育岭和阿蓬江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王志沿为先进个人参评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4年1月26日至2月1日。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信函、邮件、来访、来电等方式进行反映。反映形式为信函的,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区生态环境局,79222925,邮箱:839369662@qq.com,通讯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桐坪居委为民路17号;
联系方式:区人力社保局,79221607,通讯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为民路5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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