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黔江环函〔2023〕164号
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办公室:
根据《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总结和数据统计公示工作的通知》(黔委执法协调发〔2023〕7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总结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并迅速落实有关数据统计公示要求。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布;二是实行执法身份、告知说明和政务服务岗位信息公示。及时公开执法决定,全年共上网公示行政许可决定131件,行政处罚决定11件,免予处罚决定4件,“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219条。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记录行政执法全过程,实现了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一是规范了记录内容,实现了执法文书规范、用语规范、声影像规范,合法、客观、全面、准确记录执法全过程;二是严格记录归档。2023年,装订成册执法案卷18册。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严格法制审核,一是加强案件内部审查(实行“七级”审查);二是明确审核机构和人员,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作用,有力强化法制审核工作;三是明确审核责任,将法制审核作为行政处罚决定的必经程序,2023年共实施法制审核18件。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
(一)明确执法责任。2023年,我局共开展执法检查473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1个,对4起符合“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按程序下达了免予处罚决定书。
(二)严格责任追究。我局加强《重庆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和贯彻,加强廉政谈话,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全局全年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三、规范执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的情况
(一)开展案卷审查。加强案卷审查,切实提高案卷质量,累计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18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3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案件2件,9起案件入选全市典型案例。
(二)组织开展执法培训的情况。为持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提升执法能力水平。一是全员参与市生态环境局“执法大讲堂”等业务培训12次,聆听专题讲座5场;二是组织业务能手轮流授课6次,组织解读法律法规或与公安(检察)机关复盘交流8期,实施“老带新、专家带”执法现场培训4场;三是坚持走出去学,累计选派7名骨干参加全国空气质量改善和重点区域涉气领域自动监控专项监督帮扶,1名骨干参加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拍摄工作,1名骨干参加重庆市第二轮第一批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查工作。
四、创新举措
一是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检查,更新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终端等设备,积极探索非现场监督及执法办案智慧化,实现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全覆盖,主要污染物排放24小时监控,非现场执法监管能力不断加强。二是常态化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实施差别监管,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指导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减少对守法企业的现场干扰。2023年对全区34家正面清单企业进行非现场执法检查37次,执法检查活动与往年同期相比减少了37.50%。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因经费不足导致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滞后,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执法人员偏少,在编在岗从事一线执法仅16人,执法力量偏弱。
六、2024年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及时有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保障环境安全。
(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筑牢信仰之基。制定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计划,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信念,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二)落实综合改革要求,提升队伍整体能力。结合全市环境执法大练兵,进一步提高环境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环境执法队伍。
(三)深化信息公开,保证执法受监督。强化“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加强执法信息公开。
特此报告
附件: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数据统计表
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