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办公室:
根据《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执法总结和数据统计公示工作的通知》(黔委执法协调发〔2022〕1号)文件精神,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落实专人总结2021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并迅速落实有关数据统计公示要求。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一是制发了《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三是实行执法身份、告知说明和政务服务岗位信息公示。及时公开执法决定,全年共上网公示行政许可决定111件,行政处罚决定23件,“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353条。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记录行政执法全过程,实现了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一是规范了记录内容,实现了执法文书规范、用语规范、声影像规范,合法、客观、全面、准确记录执法全过程。二是严格记录归档,2021年,装订成册执法案卷23册。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严格法制审核,一是加强案件内部审查(实行“七级”审查);二是根据“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规定,明确审核机构和人员,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作用,有力强化法制审核工作;三是细化审核范围,制发了《黔江区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四是明确审核责任,将法制审核作为行政处罚决定的必经程序,2021年共实施法制审核23件。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
(一)明确执法责任。按黔江区(区、乡镇)二级行政权力及责任事项清单(2021年),我局共有行政权力174项。2021年,我局共开展执法检查1351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23个。
(二)严格责任追究。我局加强《重庆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和贯彻,加强廉政谈话,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全局全年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三、规范执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的情况
(一)开展案卷评查。2012年我局评选出4件年度优秀案卷,已统一送市生态环境局参评。
(二)组织开展执法培训的情况。我局为持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提升执法能力水平,一是参加生态环境部、市生态环境局培训达4期6人次;二是组织36人次开展2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重点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现场检查执法规范等。
四、创新举措
2021年,我局切实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强化“非现场监管”方式,减少对长期达标排放、无环境污染投诉企业现场检查次数。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市区财政“分灶吃饭”、黔江财政严重吃紧,工作经费严重压缩,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滞后于渝东南中心城市建设。二是执法人员偏少,在编在岗从事一线执法仅14人,执法力量偏弱。
六、2022年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走深走实。扎实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及时有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保障环境安全,为“四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一)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筑牢环境执法人员信仰之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效,组织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保持对党忠诚定力、保持纪律定力、保持为民定力,从严管党治党,坚定为民服务不懈怠、坚定初心使命不停步。
(二)落实综合改革要求,提升队伍整体能力。结合全市环境执法大练兵,进一步提高环境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环境执法队伍。
(三)深化信息公开,保证执法受监督。强化“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加强执法信息公开。
特此报告
附件: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数据统计表
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