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关于开展2022年水旱灾害防御汛前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根据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要点的通知》(渝水防〔2022〕4号)和黔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的通知》(黔江防指〔2022〕1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今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有效加强水旱灾害风险隐患大排查和整改落实,确保安全度汛,决定在全区开展水旱灾害防御汛前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水旱灾害防御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水库(水电站)政府(行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等是否落实并公示;检查在建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是否落实并公示;检查防洪重点区域、薄弱环节和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责任人是否落实并公示。
(二)预案修编情况。检查水库(水电站)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在建涉水工程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度汛方案,乡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是否修订、编报和审批;是否按预案对应开展演练。
(三)水库(水电站)安全运行情况。检查抢险物资、抢险队伍是否落实;检查大坝坝身、溢洪设施、闸门及启闭设备等是否安全,有无沉陷、位移、裂缝、危岩塌方、滑坡、漏水等险情,启闭设施能否正常运行,备用电源容量、燃料是否合格,能否正常并入和切断等;检查水库(水电站)“防、抢、撤”措施是否到位;检查各类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是否建立落实到位,组织运行有无记录、运行人员有无安全意识等。
(四)在建涉水工程安全度汛情况。检查是否按程序立项审批建设,是否按已批准的施工设计组织施工;检查是否存在侵占河道、占滩堆积、破堤开口等危害防洪安全的现象;检查抢险队伍、抢险物资是否落实到位。
(五)河道防洪情况。检查河道管理范围内有无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现象;检查因灾受损的河堤工程修复和河道清淤等工程是否完工、验收和投入使用;检查河堤是否存在险工险段,险工险段是否落实修复方案,是否有临时防护措施。
(六)山洪灾害防御情况。检查乡镇街道是否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宣传、培训;检查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附表1)是否以自然村为单位开展山洪灾害避险转移演练;检查是否落实山洪灾害临时避险点、转移路线等。
二、检查时间
2022年4月26日前完成。
三、检查分组
本次将分成七个组同时开展水旱灾害防御汛前检查,主要采取查阅资料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一组
组长:王燎 区水利局局长
副组长:胡吉英 区水利局四级调研员
成员:刘华、刘毓福、李宣政
检查范围:城东街道、小南海镇、中塘镇;城北水库、小南海水库、嘉禾电站;黔江河城东街道河段,段溪河小南海集镇河段、中塘集镇河段。
第二组
组长:兰才进 水利局副局长
副组长:谭光中 成员:刘赞、蒲锋
检查范围:石家镇、鹅池镇、水田乡、太极镇;太极水库、联盟水库、诸佛江鹅池新华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黔江河册山河段综合治理工程、黔江区太极河综合治理工程;太极河太极集镇河段。
第三组
组长:代宗 区水利局副局长
副组长:杨光 成员:杨光能、何青山
检查范围:邻鄂镇、马喇镇、蓬东乡、五里乡、金洞乡;罗家堡水库工程;马喇河马喇集镇河段、金洞集镇河段。
第四组
组长:王明义 区水利局副局长
副组长:冉岗 成员:郭云斌、冉光健
检查范围:城西街道、舟白街道、冯家街道、濯水镇、阿蓬江镇;洞塘水库、丛山水库、马鞍水库、加鱼泉水库、新井水库、蒲花水库、舟白电站、渔滩电站、箱子岩电站、细沙河二级电站;细沙河阿蓬江镇金洞乡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黔江河城西街道河段,阿蓬江冯家街道河段、濯水集镇河段、阿蓬江集镇河段,细沙河阿蓬江集镇河段。
第五组
组长:蔺建华 区水利局二级调研员
副组长:余勇胜 成员:王建华、喻超
检查范围:城南街道、正阳街道、金溪镇、白土乡、新华乡;连丰水库、王家洞水库、长征路闸桥;瓦窑堡水库工程;三塘盖水库;黔江河城南街道河段,金溪河金溪集镇河段,新华河新华集镇河段。
第六组
组长:邢卫 区水利局三级调研员
副组长:王启龙 成员:石化将、张磊
检查范围:石会镇、黑溪镇、沙坝镇、白石镇;老窖溪水库、盖坪水库、永胜水库、后丛岩水库、石桥水库、武陵水库;石会河石会集镇河段,中井河黑溪集镇河段、白石集镇河段,后灶河沙坝集镇河段。
第七组
组长:张体光 区水利局四级调研员
副组长:向云华 成员:谢承猛、海献辉
检查范围:黎水镇、黄溪镇、杉岭乡、水市镇;岩上水库、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项目;中井河黄溪集镇河段、黎水集镇河段。
四、工作要求
1.本次检查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改为目的,各检查组要高度重视,认真查、仔细查、负责任查,按照“一乡镇街道一清单”、“一水库(电站)一清单”、“一工程一清单”的要求,落实一名检查组成员如实填写 “水旱灾害防御汛前检查隐患整改清单”(附表2),收集现场检查照片,于检查完成后交水文勘测管理中心汇总。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于4月30日前完成整改,对当前难以完成的,务必研究落实安全度汛措施,确保安全。
3.检查工作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附件:1.黔江区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村组名录
2.水旱灾害防御汛前检查隐患整改清单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
2022年4月14日
附件1:黔江区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村组名录
序号 |
区县 |
乡镇(街道) |
行政村 |
自然村 |
1 |
黔江区 |
白石镇 |
天河村 |
坟院子 |
2 |
黔江区 |
白石镇 |
天河村 |
马落沟 |
3 |
黔江区 |
白石镇 |
中河村 |
王公坝 |
4 |
黔江区 |
白土乡 |
白土村 |
瓦房湾 |
5 |
黔江区 |
白土乡 |
金塘村 |
官店沟 |
6 |
黔江区 |
白土乡 |
三塘村 |
河沙坝 |
7 |
黔江区 |
城西街道 |
册山居委 |
后街 |
8 |
黔江区 |
城西街道 |
大庄居委 |
沙坪沟 |
9 |
黔江区 |
城西街道 |
塘坊居委 |
狮子口 |
10 |
黔江区 |
鹅池镇 |
鹅池居委 |
鹅池街上 |
11 |
黔江区 |
鹅池镇 |
方家村 |
苦竹园 |
12 |
黔江区 |
鹅池镇 |
南溪村 |
南溪沟 |
13 |
黔江区 |
鹅池镇 |
社溪村 |
杨家沟 |
14 |
黔江区 |
冯家街道 |
桂花居委 |
大涵洞 |
15 |
黔江区 |
冯家街道 |
照耀居委 |
高家坝 |
16 |
黔江区 |
黑溪镇 |
光明村 |
小河沟 |
17 |
黔江区 |
黑溪镇 |
互助村 |
倒角 |
18 |
黔江区 |
黑溪镇 |
胜地居委 |
黑溪大桥 |
19 |
黔江区 |
黄溪镇 |
共林村 |
徐家坝 |
20 |
黔江区 |
黄溪镇 |
黄桥居委 |
黄溪集镇 |
21 |
黔江区 |
黄溪镇 |
新民村 |
天生桥 |
22 |
黔江区 |
金洞乡 |
鱼泉村 |
姜家岭 |
23 |
黔江区 |
金溪镇 |
岔河村 |
全家田 |
24 |
黔江区 |
黎水镇 |
华阳居委 |
黎水集镇 |
25 |
黔江区 |
邻鄂镇 |
艾坪村 |
周家沟 |
26 |
黔江区 |
邻鄂镇 |
沙子场居委 |
沙子坝 |
27 |
黔江区 |
马喇镇 |
莲花居委 |
马喇中心小学 |
28 |
黔江区 |
马喇镇 |
龙溪村 |
小河沟 |
29 |
黔江区 |
马喇镇 |
小万村 |
小湾 |
30 |
黔江区 |
马喇镇 |
小万村 |
周家沟 |
31 |
黔江区 |
马喇镇 |
印合村 |
响水洞 |
32 |
黔江区 |
沙坝镇 |
三台村 |
大岩坪(三台村一组) |
33 |
黔江区 |
沙坝镇 |
十字村 |
烂桥子 |
34 |
黔江区 |
杉岭乡 |
杉岭村 |
杉岭1组 |
35 |
黔江区 |
石会镇 |
工农村 |
梅子堡 |
36 |
黔江区 |
石会镇 |
关后居委 |
石会集镇 |
37 |
黔江区 |
石家镇 |
茶溪村 |
茶溪 |
38 |
黔江区 |
石家镇 |
交溪村 |
交溪 |
39 |
黔江区 |
石家镇 |
清塘村 |
渗坝场 |
40 |
黔江区 |
石家镇 |
渗坝村 |
岩窝坨 |
41 |
黔江区 |
石家镇 |
石家居委 |
大湾 |
42 |
黔江区 |
水市乡 |
茶园村 |
张家坝 |
43 |
黔江区 |
水田乡 |
水田村 |
上河 |
44 |
黔江区 |
水田乡 |
水田村 |
猪场边 |
45 |
黔江区 |
太极镇 |
太河村 |
转堡田 |
46 |
黔江区 |
太极镇 |
太极村 |
大屋基 |
47 |
黔江区 |
太极镇 |
太极村 |
樱桃坡 |
48 |
黔江区 |
五里乡 |
甘溪村 |
深溪河 |
49 |
黔江区 |
五里乡 |
胡家坝村 |
胡家湾 |
50 |
黔江区 |
小南海镇 |
桥梁村 |
风情寨 |
51 |
黔江区 |
小南海镇 |
小南海村 |
八角庙 |
52 |
黔江区 |
小南海镇 |
新建村 |
后坝 |
53 |
黔江区 |
新华乡 |
新华村 |
观音田 |
54 |
黔江区 |
新华乡 |
钟溪村 |
生基岭 |
55 |
黔江区 |
中塘镇 |
胜利村 |
张家河坝 |
56 |
黔江区 |
中塘镇 |
中塘村 |
中塘集镇 |
57 |
黔江区 |
舟白街道 |
县坝居委 |
小河坝 |
58 |
黔江区 |
濯水镇 |
浦花居委 |
团坝子沟 |
附件2:黔江区2022年水旱灾害防御汛前检查隐患整改清单
被检查单位: |
检查时间:2022年 月 日 | |||||
序号 |
检查内容 |
隐患情况 |
整改要求 |
整改完成时限 |
整改单位 |
整改责任人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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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检查组长:(签字) |
被检查单位:(签字) |
注:1.本表一式二份,检查组和被检查单位各一份。
2. 按照“一乡镇街道一清单”、“一水库(电站)一清单”、“一工程一清单”的要求,对照“一、检查内容”填写本表,如无隐患,请在“隐患情况”栏填“无”,被检查单位无隐患的,也应签字并提交本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