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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678697649R/2024-00008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4-04-19
  • 发布日期 2024-04-19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关于黔江区太极河濯水龙洞河综合治理工程设计变更的批复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水利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关于黔江区太极河濯水龙洞河综合治理工程设计变更的批复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

关于黔江区太极河濯水龙洞河综合治理工程设计变更的批复


区润民公司:

你司《关于审批重庆市黔江区太极河濯水龙洞河综合治理工程设计变更报告的请示》(黔江润民文〔2023〕146号)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水规计〔2020〕283号)、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新时期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投资控制的通知》(渝水建〔2022〕6号)和区水利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关于黔江区太极河濯水龙洞河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黔江水许可〔2019〕29号),经研究,原则同意对黔江区太极河濯水龙洞河综合治理工程设计变更报告,有关内容如下:

一、工程设计变更

(一)变更缘由。2023年7月邻鄂镇遭受特大暴雨形成超标准洪水,由于邻鄂段上游k0+000-k0+463.52段河道比降较大,超标准洪水冲刷造成部分已建成段堤防基础悬空。

(二)变更内容。经邻鄂镇政府、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技术专家现场复勘,经设计单位计算研究,将邻鄂段上游K0+000-K0+463.52段原天然河床变更为混凝土底河床,结构为小块石垫层厚0.2米+C25混凝土底板厚0.3米。

二、建议

(一)项目法人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严控工程建设质量,确保在汛前完成建设内容。

(二)本项目投资按《重庆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渝府令第339号)、市水利局《关于加强新时期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投资控制的通知》(渝水建〔2022〕6号)、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黔江区政府投资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黔江府发〔2021〕7号)、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江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黔江府办发〔2022〕76号)执行。

(三)在工程运行管理中加强巡视和监测,保障工程运行安全,发挥工程效益。建议在工程运行管理中加强巡视和监测,保障工程运行安全,发挥工程效益。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