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关于黔江区三塘盖三塘工程(白沙塘)设计变更报告的批复
区润民公司:
你司《关于审批重庆市黔江区三塘盖三塘工程(白沙塘)初步设计变更报告的请示》(黔江润民文〔2022〕17号)收悉。根据原区水务局、区发改委《关于黔江区三塘盖三塘工程(白沙塘)初步设计(代可研)的批复》(黔江水许可〔2017〕47号)精神,结合我局组织专家的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初步设计审批及工程进展情况
重庆市黔江区三塘盖三塘工程(白沙塘)位于黔江区白土乡三塘村境内阿蓬江三级支流赵家河的源头三塘河,距黔江城区约70km,是一座以景观功能为主,兼为三塘盖旅游度假区提供应急备用水源的Ⅴ等小(2)型水利工程。坝址以上集雨面积4.32km2,河长2.60km,河道平均比降13.919‰。大坝枢纽工程包括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放空建筑物、泄洪隧洞扩建、其他建筑物组成,大坝分为主坝、副坝,坝型均为重力坝,最大坝高均为4.2m。水库正常蓄水位1399.50m,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1400.53m,20年一遇校核洪水位1400.75m,总库容22.6万m3。
2017年12月6日,原重庆市黔江区水务局、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批复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报告,批复工程投资3171.79万元(黔江水许可〔2017〕47号)。
2017年12月29日,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批复工程投资概算3148.7万元(黔江发改委函〔2017〕469号)。
2018年6月,三塘盖三塘工程(白沙塘)开工建设,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
二、设计变更项目、原因及变更设计
由于项目区常年降雨天气多,地下水(第四系上层滞水)水位上升至高程1396.30m附近,地基土体含水量升高,土体处于饱水状态,由可塑状过渡为软塑状,土体承载力明显降低,库盆地基承载力不满足设计要求,需采取工程措施进行设计变更处理,以满足地基承载力设计要求。加之白沙塘水库库盆4#塘区中存在一处湿地,经施工现场复核湿地总面积约6200m2,地表常年有水,土体处于饱水状态,为流塑~软塑状,承载力小于设计承载力要求。湿地内黏土层含水率高,物理力学性质差,同时该区域为场地最低点,向外排水条件差,施工难度大,需进行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内容为:工程规模、地基处理方案、施工时段及总工期。
(一)工程规模设计变更
原则同意工程规模设计变更。白沙塘水库坝址以上集雨面积、河道长度、河道平均比降、设计洪水流量、校核洪水流量等水文参数保持不变,正常蓄水位、设计洪水位、校核洪水位保持不变,为提高库盆地基承载力,将库盆建基面高程原由设计的1394.80m提高至1396.30m(提高1.5m),特征水位及库容相应发生变化。正常蓄水位对应库容由14.9万m3变更为8.49万m3,设计洪水位对应库容由21.2万m3变更为14.21万m3,校核洪水位对应库容(即总库容)由22.6万m3变更为15.52万m3。库容减少削减的工程应急备用水源部分功能,可由该区域已规划的新建水厂替代(水源为从太极水库提水)。
(二)地基处理方案设计变更
1. 库盆地基处理方案
采用预压法(降水法)+置换法(换填法)相结合进行库盆地基处理。
(1)结合实际施工时段,为减少地下水对施工及投资的影响,针对库盆开挖建基面高程由原设计的1394.80m提高至1396.30m,原库岸轴线维持原设计不变,库岸坡比维持原设计不变。
(2)开挖至变更的库盆建基面高程后,为加快开挖后建基面的黏土层排水固结,有效降低黏土含水量,在库盆增设通风排水沟;其中主沟1条,尺寸为1.0m×1.5 m(宽×深);副沟尺寸为1.0m×0.8 m(宽×深),横向间距根据现场试验最终确定(建议试验间距为5m~15m)。
(3)对库盆铺设0.3m厚的块石加碎石层(碎石含量30%~35%)进行碾压,其中嵌入土体的深度≤0.1m,块石加碎石层回填料孔隙率为21%~26%,含泥量不超过3%;采用22t碾压设备进占法静碾,每天碾压3遍,碾压3天;承载满足设计要求后,再铺设0.2m厚碎石层;通风排水沟底部采用块石加碎石(碎石含量30%~35%)碾压回填;块石加碎石料采用弱风化或新鲜灰岩料(或者砂岩料),单轴饱和抗压强度标准值不小于30MPa。
(4)由于建基面抬高至1396.30m后,底高程应由原1396.5m提高至1398.00m,正常蓄水深度应由3.0m调整为1.5m,考虑膜上水压力降低,从投资节约的角度本次优化复合土工膜上的粘土保护层厚度,粘土保护层厚度由原设计1.0m调整为0.7m,则库盆底部结构层厚度由原设计1.7m变为1.4m(库盆底部块碎石层厚0.3m+碎石排水持力层0.2m+人工细砂垫层0.2m+复合土工膜+粘土保护层0.7 m),即库盆底部高程由1396.50m调整为1397.70m,正常蓄水深度由3.0m调整为1.8m。库岸保护层厚度由于考虑易受植物生长影响和岸边其他干扰,其厚度维持原设计不变。
(5)原设计隔坝有效高度为1.0m,若维持原设计有效高度,隔坝顶以上正常水深为0.8m,为不影响库区水域功能使用,保证隔坝顶以上正常蓄水深度为1.0m,降低隔坝有效高度至0.8m,顶宽由1.5m调整为1.0m,隔坝顶高程由1397.50m调整为1398.50m;同时由于库盆湿地区域有围堰填筑,原有4#隔坝位置进行调整。
(6)由于隔坝顶高程调整为1398.50m,副坝放水管进口中心线高程相应由1397.25m提高至1398.5m,并通过设置45°的仰角使进口高程由1398.5m过渡到出口高程1397.25m(即原出口高程),位置及其余结构维持原设计不变。
2.湿地地基处理方案
(1)白沙塘水库库盆4#塘区中存在一处湿地,经施工现场复核湿地总面积约6200m2,地表常年有水,土体处于饱水状态,为流塑~软塑状,承载力小于设计承载力要求。湿地内黏土层含水率高,物理力学性质差,同时该区域为场地最低点,向外排水条件差,施工难度大。若对该区域采取换填处理,经过现场换填实验,达到设计承载力换填厚度需达到2.0m,换填方量和处理难度大,投资高。为节约投资和控制工期,本次选择不处理该区域,采用土石回填围堰封闭该区域,并和库盆防渗形成封闭体系,从而不影响库盆防渗整体性。
(2)湿地填筑断面采用土石回填,粗料含量不大于40%,最大干密度不小于1.9g/cm3,顶宽为1.0m,顶高程为1401.30m,总填筑高度为5m;迎水面坡比为1:3,由上至下依次为黏土保护层(厚1m)、复合土工膜和人工细沙垫层;背水面坡比采用1:1.75,复合土工膜铺设顶高程为1400.50m。
(三)施工时段及总工期设计变更
原则同意施工时段及总工期设计变更。导流标准、导流方式不变,施工时段由10月~次年5月调整为6月~次年3月,总工期由8个月调整为10个月。
三、投资概算
设计变更后,工程总投资3037.97万元,其中:工程部分静态总投资1846.97万元(包含:建筑工程1488.15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0.73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6.76万元、施工临时工程86.27万元、独立费用171.1万元、基本预备费87.95万元),移民环境部分静态总投资1191万元(包含:建设补偿和移民征地费1141万元、水土保持工程费35万元、环境工程保护费15万元)。工程投资最终以投资管理部门批复的为准。
四、其他
你司在工程运行管理中加强巡视和监测,保障工程运行安全,发挥工程效益。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