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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678697649R/2024-00031
  • 发文字号 黔江水许可〔2024〕36号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行政许可
  • 成文日期 2024-09-23
  • 发布日期 2024-10-09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关于黔江区中井河下游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二期)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水利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关于黔江区中井河下游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二期)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黔江水许可〔202436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

关于黔江区中井河下游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二期)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区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你单位《关于审批黔江区中井河下游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二期)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黔江水管中心文〔202418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对黔江区中井河下游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二期)初步设计报告批复内容如下:

一、工程建设任务及工程建设必要性

该工程建设任务是以防洪减灾、完善河流防洪工程体系为主,兼有岸坡治理、水土保持、修复水域岸线的综合任务,建设本工程是必要的。

二、同意本工程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本工程治理河道总长度0.54km,设计堤线总长1032.2m,其中左岸449.20m,右岸583.0m。挡墙护岸段长度455.52m,人行步道段长度474.58m,新建下河梯步5处,改建过河跳墩1处,新建人行桥2处,便民步道3处,避险亭1处。

三、同意本工程防洪标准及建筑物级别

本次治理河段位于黑溪镇,堤防工程采用20年一遇防洪标准,1#人行桥采用50年一遇防洪标准,2#人行桥采用25年一遇防洪标准。工程等级为等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符合现行《防洪标准》(GB50201-2014)和《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的相关规定。

四、同意本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一)堤型及护岸型式、堤顶高程

新建堤防共计1.03km,左岸长度为0.45km,右岸长0.58km。其中:左岸共2段,桩号HZ0+000.00HZ0+102.10段,堤顶高程为360.00m~364.00m,为天然岸坡,桩号HZ0+102.10 ~HZ0+449.20段,堤顶高程为364.00m~363.50m,采用挡墙+斜坡护岸。右岸共2段桩号HY0+000.00HY0+474.58段,堤顶高程为358.18~361.94m,采用人行步道;HY0+474.58HY0+583.00堤顶高程为360.80m~359.50m,采用挡墙+斜坡护岸。

(二)跨河建筑物工程

本工程共布置两座人行桥,分别为1#人行桥、2#人行桥。

1#人行桥位于中井河干流九曲河广场上游约400m处上,人行桥结构型式采用C30现浇钢筋砼梁板结构,人行桥总跨度为60m,桥面宽4.0m,共4跨,单跨10m2#人行桥位于鱼鳞堰上游右岸支沟入河口处(九曲河广场下游侧),人行桥结构型式采用C30现浇钢筋砼梁板结构,人行桥共1跨,跨度为11.40m,桥面宽4.0m

(三)下河梯道

堤防段沿线每隔一定距离设置梯道。两岸各每隔约200m设一下河梯道,梯道宽2.05.0m,梯步采用C20浇筑,临河侧增设1.2m高安全栏杆。

五、同意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条件陈述清楚;本阶段堤防导流设计标准采用3年一遇洪水标准;料场选择、主体工程施工、施工交通运输、施工布置满足要求;工程总工期5个月。

六、同意工程建设占地、环境影响与水土保持、节能设计、工程管理、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经济评价合理。

七、同意工程设计概算采用的编制依据和计算方法

本工程静态总投资1083.2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769.38万元、临时工程79.08万元、独立费用170.36万元、基本预备费50.94万元、水土保持费7万元,环境保护费6.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配套。工程最终审定概算投资以区发改委审批为准。

八、其它

(一)请项目法人严格按照评审意见要求和批复的投资规模,严控工程建设标准。

(二)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工程四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同时抓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编制、审定工程施工组织方案,确保工程如期建成。

(三)主体工程动工前,向区水利局实行工程开工、质量报监、安全监督备案。

(四)工程验收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水建管〔2014234号)执行。

附件:黔江区中井河下游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二期)

初步设计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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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水许可〔202439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

关于黔江区太极河流综合治理工程

(李子村、金团村片区)设计变更的

新禹水资源公司:

你司《关于审批黔江区太极河流综合治理工程(李子村、金团村片区)设计变更报告的请示》(新禹水资源文〔202429号)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水规计〔2020283号)、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新时期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投资控制的通知》(渝水建〔20226号)和区水利局、区财政局《关于黔江区太极河流综合治理工程(李子村、金团村片区)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黔江水许可〔202219号),经研究,现对黔江区太极河流综合治理工程(李子村、金团村片区)设计变更批复内容如下:

一、工程变更必要性

黔江区太极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任务是以防洪保安为主,恢复河道生态、修复水域岸线为辅,兼顾沿河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本次变更后,通过相关措施,一是有效提高工程河段防洪能力,保护工程河段岸坡稳定、避免两岸耕地冲刷侵蚀、减少水土流失;二是提升片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高片区居民幸福指数。结合现场实际,本工程变更是必要的。

二、基本同意本工程变更建设内容

(一)重大设计变更内容

1.李子村河段

1)新增11#12#13#过河跳墩

为方便当地居民出行,满足金溪河左右岸的居民通行需求,在LY6+337.27处新增11#过河跳墩;在LY7+742.18处新增12#过河跳墩;在LY7+871.64处新增13#过河跳墩。

2)取消水文化节点、步道、护坡

为响应“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幸福河流和水美乡村需求,尽量保持天然生态河岸,结合当地居民对土地的使用需求,满足当地居民出行方便的原则,取消了原设计方案中的部分水文化节点、步道及护坡,具体方案如下:

LY4+217.16LY4+260.16段、LZ5+091.98LZ5+152.04段,为满足当地居民对土地的使用需求,取消连锁护坡砖。

LY5+834.14LY6+162.60段,为满足当地居民对土地的使用需求,方便当地居民出行,取消戏水乐园、休闲平台及连接步道,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满足居民的需求调整风雨连廊至LY6+156.16处。

LZ5+011.22LZ5+481.74段、LZ6+376.59LZ6+544.89段,为满足当地居民对土地的使用需求,取消休闲步道。

LZ6+054.95LZ6+087.95段,为满足当地居民对土地的使用需求,取消观花步道。

3)镇脚平面位置调整

为更有利于河道行洪条件改善,部分河段镇脚平面位置调整至岸边现状坡脚处。调整方案如下:

LY2+459.86LY2+700.09段,镇脚后移320m

LY2+780.80LY2+873.11段,镇脚后移520m

LY3+585.78LY3+744.28段,镇脚后移830m

LZ3+205.43LZ3+470.36段,镇脚后移022m

LZ3+741.17LZ4+079.76段,镇脚后移215m

2.金团村河段

1)新增2#过河跳墩

为方便当地居民出行,满足太极河左右岸的居民通行需求,在JY0+810.6处新增2#过河跳墩。

2)新增镇脚

为满足当地居民的出行、亲水需求,沿线增设镇脚兼做步道使用,具体方案如下:

JZ0+274.87JZ0+719.16段,为满足当地居民的出行需求,衔接现状通行路和跳墩,新增C20细石砼砌块石镇脚,镇脚长度444.29m

JY3+286.61JY3+651.57段,为满足当地居民的亲水需求,新增C20细石砼砌块石镇脚,镇脚长度364.96m

3)取消水文化节点、步道、护坡

为响应“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幸福河流和水美乡村需求,尽量保持天然生态河岸,结合当地居民对土地的使用需求,满足当地居民出行方便的原则,取消了原设计方案中的水文化节点、步道及护坡,具体方案如下:

JZ1+302.41~JZ1+357.19段,为满足当地居民对土地的使用需求,取消连锁砖护坡及C20细石砼挡墙。

JZ2+932.68~JZ3+548.52段,为满足当地居民对土地的使用需求,沿现状地形调整碎拼石路面位置,取消休闲步道及C20细石砼挡墙。

③为满足当地居民对土地的使用需求,方便当地居民出行,取消主题为“金团乾坤”的滨水文化节点建设。

4)镇脚平面位置调整

为更有利于河道行洪条件改善,部分河段镇脚平面位置调整至岸边现状坡脚处。调整方案如下:

JY0+800.53JY1+309.75段,镇脚后移025m

JY1+173.72JY1+309.75段,镇脚后移010m

JZ0+719.16JZ0+783.84段,镇脚后移210m

(二)一般设计变更内容

1.李子村河段

1LZ0+040.40处,原有公路出现垮塌,为方便当地居民出行,在公路外侧复建C20细石砼砌块石挡墙,挡墙长度10.6m,挡墙尺寸与原初设一致。

2LZ1+768.00LZ1+856.60段,现场冲刷较重,为保护后方土地,将镇脚调整为C20细石砼砌块石挡墙,靠岸边布置,挡墙长度86.6m,挡墙尺寸与原初设一致;望岭处金溪水文站原有道路被冲刷破坏,采用C25砼对路面进行修复,内侧布置排水沟,并延长休闲步道17.1m与现状道路相接。

3)为方便当地居民出行,减少后方土地的开挖,LZ1+854.60LZ1+875.08段镇脚调整为步道;LZ1+875.08LZ1+885.97段镇脚调整为梯步形式;LZ1+885.97LZ2+013.98段,步道内侧增设C20细石砼砌块石背坎,背坎长度128.01m;将1#2#下河梯道调整至LZ2+094.40处。

4LZ2+185.00LZ2+198.38段,为保证镇脚末端与天然岸坡顺接,将C20细石砼砌块石镇脚延长与现状地形相接,镇脚长度13.38m

5LZ4+650.51LY4+748.79段,为方便当地居民出行,将8#梯道调整为休闲步道与镇脚相接,长度98.28m

6LZ5+551.94LZ5+748.97段,LZ5+551.94LZ5+617.71段为增加当地居民的亲水范围,将C20细石砼砌块石镇脚延长与现状地形相接,镇脚长度65.77mLZ5+680.96LZ5+748.97段为防止现状房屋基础被冲刷,将镇脚调整为C20细石砼砌块石挡墙,挡墙长度68.01m,挡墙尺寸与原初设一致;为方便当地居民出行,将LZ5+689.69C20砼蘑菇桩汀步调整至LZ5+748.979#过河跳墩。

7LY1+832.65LY2+115.59段,为满足居民的亲水需求,沿线增设C20细石砼砌块石镇脚兼做步道使用,镇脚长度282.94m。步道内侧采用C20细石砼砌块石背坎固坡,背坎长度171m

8LY2+459.86LY2+476.62LY2+671.05LY2+700.09段,为保证镇脚末端与天然岸坡顺接,将C20细石砼砌块石镇脚延长与现状地形相接,镇脚长度45.8m

9LY3+585.78LY3+744.28段,为保留天然滩地,调整C20细石砼砌块石镇脚平面位置,后退至滩地边缘处;为方便当地居民出行和保持原有生态环境,将一处C20砼梯步调整至LY3+585.78处与公厕连接,将休闲步道调整至LY3+744.28处与6#过河跳墩相接。

10LY4+736.00~LY5+500.00段,为减少对后方土地的开挖,调整在建道路路肩为 C20混凝土(0.5×0.6);局部位置调整为C20细石砼砌块石挡墙及背坎,挡墙长度50m,挡墙尺寸与原初设一致;为满足当地居民的使用需求,调整部分道路路面水稳层、沥青面层为300mm厚砂砾石。

11LY5+531.00~LY5+589.00段,居民主要通行道路面狭窄,公路外侧挡墙出现局部损坏,为了方便当地居民出行,对原有路面进行加宽,在公路外侧复建C20细石砼砌块石挡墙,挡墙长度57.3m,挡墙尺寸与原初设一致。

12)为满足当地居民的休闲需求,将休闲广场调整至LY5+712.06处居民集中点。

13LY5+834.14~LY6+162.60段,为满足当地居民对土地的使用需求,将步道、休闲平台内侧路沿石调整为C20细石砼砌块石背坎及排水沟,背坎长度268.1m,排水沟长度111.44m;为满足当地居民的出行需求,将LY5+998.92处排水沟改造延长50m与已建道路相接;为满足当地居民的出行需求,将大闸蟹至金鸡坝环线段公路路面进行硬化改造,长度350m

14LY6+162.60~LY6+210.00段,为了满足当地居民的安全需求,休闲步道内侧设置防护栏杆,栏杆长度为66.7m

15)为响应“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幸福河流和水美乡村需求,调整1#7#8#9#10#跳墩上部结构(汀步)为原生石;C20细石砼砌块石镇脚顶部采用150mm压膜混凝土。为了防止跳墩下游被冲刷,在1#2#5#6#7#8#9#跳墩下游增设护面设施。

16)为保证边墩与现状地形顺接,将李子村人行桥的C20细石砼砌块石边墩延长与现状地形相接,边墩长度26m,尺寸与原初设一致。

17)为满足当地居民的出行、休闲、亲水需求,在建道路路面改造由沥青路面调整为20cmC25砼路面,路基采用50cm厚砂砾石换填;金鸡坝院落及公路环线太阳能路灯调整为200盏(高度6m);人行桥仿石材栏杆调整为青石栏杆;鱼鳞坝由青石铺装调整为卵石铺装。

18)为满足当地居民对土地的使用需求,植物由片状调整为线状,植物调整为1046株染井吉野樱。

19)为满足河道超标准洪水后护坡抗冲稳定性,LY5+783.56LY5+846.35LY6+337.27LY6+350.37LZ6+268.37LZ6+308.37LZ7+579.24LZ7+622.65LY7+742.18LY7+784.96段将原设计连锁砖护坡方案调整为C20砼砌块石护坡,护坡厚度为0.3m,总面积为1048.33m2

2.金团村河段

1JZ1+296.97~JZ1+302.41JZ1+603.87~JZ1+671.76段,为保证镇脚末端与现状地形顺接,将C20细石砼砌块石镇脚延长与现状地形相接,镇脚长度73.33m

2JZ2+924.50~JZ2+935.68JZ3+123.17~JZ3+138.39段,为保证镇脚末端与现状地形顺接,将C20细石砼砌块石镇脚延长与现状地形相接,镇脚长度23.4m

3JY0+320.92~JY0+340.19JY0+405.45~JY0+436.91段,为保证镇脚末端与现状地形顺接,将C20细石砼砌块石镇脚延长与现状地形相接,镇脚长度54.34m

4JY0+340.19处,为满足当地居民的出行需求,将下河步道路面由沥青砼路面调整为C25砼路面。

5JY0+800.53~JY1+309.75,为保留天然滩地、满足当地居民的出行需求,调整C20细石砼砌块石镇脚平面位置,后退至滩地边缘处。

6)为响应“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幸福河流和水美乡村需求,调整1#3#4#跳墩上部结构(汀步)为原生石。为了防止跳墩下游被冲刷,在3#4#跳墩下游增设护面设施。

7)金团村人行桥(J2+116.14),为保证边墩与现状地形顺接,将金团村人行桥的C20细石砼砌块石边墩延长与现状地形相接,边墩长度26m,尺寸与原初设一致;为满足地基承载力要求,左桥墩标高494.10以下调整为C25砼扩大基础(6.9m×4.3m×1.5m),扩大基础下部采用块石换填(7.9m×5.3m×1.0m)。中桥墩基础底高程调整为491.73m

8)为满足当地居民的需求,人行桥仿石材栏杆调整为青石栏杆。

9)为满足当地居民对土地的使用需求,将休闲步道调整至靠岸边布置,取消青条石路缘石及C20砼排水沟(含集水井);取消五处下河梯道(JY1+180.15JY1+591.84JZ1+600.00JZ2+093.73JY3+380.44);根据居民的现场需求调整波纹管的具体位置,波纹管直径为DN300DN500

10)为满足当地居民对土地的使用需求,植物由片状调整为线状,植物调整为85株染井吉野樱。

三、其他要求  

(一)本工程为满足当地居民出行需求,沿河布设了亲水步道及过河跳蹬,由于往来居民较多,汛期需采取防洪工程措施及非工程措施,工程措施为增加警示标志、标牌,非工程措施为编制防洪应急预案、加强管理和宣传等措施。

(二)项目法人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严控工程建设质量。本项目投资按《重庆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渝府令第339号)、市水利局《关于加强新时期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投资控制的通知》(渝水建〔20226号)、《重庆市黔江区政府投资管理实施办法》(黔江府发〔20217号)执行。

(三)在工程运行管理中加强巡视和监测,保障工程运行安全,发挥工程效益。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

2024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