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关于重庆市黔江区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准予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润民农村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重庆市黔江区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审批申请和《重庆市黔江区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收悉。经审查,该申请基本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工程位于黔江区城西街道、金溪镇、城东街道、中塘乡,属新建工程。建设内容由引水坝工程和连通隧洞工程两部分组成,引水坝工程包含中塘河引水坝(坝顶轴线全长49.00m、坝高6.5m)、平溪沟引水坝(坝顶轴线全长33.00m、坝高12.5m)和蛇盘溪引水坝(坝顶轴线全长36.50m、坝高6.0m),连通隧洞工程包含中塘河连通隧洞(全长1495m)、平溪沟连通隧洞(全长2020m)和蛇盘溪连通隧洞(全长1912.62m),根据建设需要,主体工程共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1.29hm²/7处,施工便道0.93hm²/1080m,弃渣场1.96hm²/5处,方案新增表土堆放场0.32hm²/2处;建设规模为中塘河引水坝正常蓄水位717.5m,设计洪水位(P=10%)718.63m,校核洪水位(P=3.33%)718.86m,平溪沟引水坝正常蓄水位707.1m,设计洪水位(P=10%)708.04m,校核洪水位(P=3.33%)708.24m,蛇盘溪引水坝正常蓄水位706.0m,设计洪水位(P=10%)706.68m,校核洪水位(P=3.33%)706.83m,中塘河连通隧洞长度1495.0m,设计引水流量3.1m³/s,平溪沟连通隧洞长度2020m,设计引水流量3.1m³/s;蛇盘溪连通隧洞长度1912.62m,设计引水流量5.0m³/s。
工程总占地面积5.53hm²,其中永久占地1.28hm²,临时占地4.25hm²;工程土石方开挖量为7.92万m³(含表土剥离1.00万m³),回填量2.45万m³(含表土回填1.0万m³),余方5.47万m³,余方全部运至本工程设置的5座弃渣场集中堆放。
项目已于2021年10月开工,预计2023年9月完工,总工期24个月;总投资22678.8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7671.9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国市补助资金;工程占地范围内不涉及拆迁安置,工程改建村级公路长度200m。项目法人为重庆市黔江区润民农村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53hm2。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经审核,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572.20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501.33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为70.87万元。在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13.59万元,植物措施4.30万元,监测措施费11.33万元,临时措施投资7.91万元,独立费用22.43万元,基本预备费3.5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7.74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我局备案。
(六)每年3月底前向我局报告上一年度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
(七)请项目法人接到本决定后尽快向我局申请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完成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接受我局的监督检查。
(八)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或者需新设弃渣场的,应按照“渝水﹝2016﹞83号”规定办理。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附件:重庆市黔江区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
2022年6月2日
附件:重庆市黔江区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特性表
项目名称 |
重庆市黔江区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 综合整治工程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 委员会 | ||||||||
涉及省(市、区)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 或个数 |
- |
涉及县或个数 |
黔江区 | ||||||
建设内容 |
工程主要由引水坝工程和连通隧洞工程两部分组成。引水坝工程包含中塘河引水坝(坝顶轴线全长49.00m、坝高6.5m)、平溪沟引水坝(坝顶轴线全长33.00m、坝高12.5m)和蛇盘溪引水坝(坝顶轴线全长36.50m、坝高6.0m);连通隧洞工程包含中塘河连通隧洞(全长1495m)、平溪沟连通隧洞(全长2020m)和蛇盘溪连通隧洞(全长1912.62m) |
总投资 (万元) |
22678.80 |
土建投资 (万元) |
17671.90 | ||||||
动工时间 |
2021年10月 |
完工时间 |
2023年9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3年 | ||||||
工程占地(hm2) |
5.53 |
永久占地(hm2) |
1.28 |
临时占地(hm2) |
4.25 | ||||||
土石方量 (万m3) |
项目组成 |
挖方(万m3) |
填方(万m3) |
借方(万m3) |
余方(万m3) | ||||||
项目建设区 |
7.92 |
2.45 |
0 |
5.47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乌江赤水河中上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
地貌类型 |
侵蚀性中低山区峡谷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模数[t/(km2·a)] |
1185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5.53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66 |
新增土壤流失量(t) |
44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 ||||||||||
防治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2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5 | ||||||||
防治措施 及工程量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引水坝工程区 |
主体已列:截水沟136m。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11万m3。 |
无 |
方案新增:防雨布覆盖650m2。 | ||||||||
连通隧洞工程区 |
主体已列:截水沟276m、C20砼格构护坡0.19hm2;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04万m3,土地整治面积0.19hm2、表土回覆0.05万m3。 |
主体已列:草皮护坡0.19hm2。 |
方案新增:临时沉沙池6座,防雨布覆盖1608m2。 | ||||||||
弃渣场区 |
主体已列:挡渣墙317m、盲沟311m、截水沟879m、沉沙池5座、C20预制块护坡0.27hm2、土地整治面积1.69hm2、表土回覆0.59万m3。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42万m3。 |
主体已列:撒播草籽1.69hm2、种植乔木611株、种植灌木2450株 |
无 |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16万m3,土地整治面积1.01hm2、表土回覆0.20万m3。 |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1.01hm2。 |
主体已列:临时排水沟24m。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278m、临时沉沙池4座、临时覆盖1525m2、临时拦挡388m。 | ||||||||
施工便道区 |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28万m3,土地整治面积0.82hm2、表土回覆0.16万m3。 |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0.82h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805m、临时沉沙池3座、临时覆盖280m2、临时拦挡109m。 | ||||||||
表土堆放场区 |
方案新增:土地整治面积0.32hm2。 |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0.32h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255m、临时沉沙池1座、临时覆盖3000m2、临时拦挡144m。 | ||||||||
投资(万元) |
501.06(新增13.59) |
18.14(新增4.30) |
7.92(新增7.91) | ||||||||
水土保持 总投资(万元) |
572.50(新增70.87) |
独立费用(万元) |
22.43 | ||||||||
监理费(万元) |
0.54 |
监测费(万元) |
11.33 |
补偿费(万元) |
7.74 | ||||||
方案编制单位 |
海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
建设单位 |
重庆市黔江区润民农村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庞庆庄 |
法定代表人 |
温成中 |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36号莲花公馆20-6 |
地址 |
重庆市黔江区城东街道办事处解放路539号 | ||||||||
邮编 |
401120 |
邮编 |
409000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鑫飞/15310615643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徽/13272691932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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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电子信箱 |
405846742@qq.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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