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关于黔江海关综合业务用房、监管场所用房及配套用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准予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黔江海关综合业务用房、监管场所用房及配套用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和《黔江海关综合业务用房、监管场所用房及配套用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地块位于重庆市黔江区香山市路与广场西路的交汇处。项目由综合楼及倒班房构成。其中综合楼为4层,局部为三层,二层;倒班房5F.本项目全部为地上建筑,耐火等级二级;本项目设计建筑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工程于2017年11月已完工,项目建设共开挖(一般土石方)19.75万m3,填方量(一般土石方)为0.97万m3,余方(一般土石方)18.78万m3。所有余方已经全部运至万达广场项目地块进行综合回填,万达广场项目地块已征地块场平工程需填方约22万m3,能消纳本项目全部余方,现场平已全部完成。
工程总投资3660.05万元,土建投资1296.09万元,业主自筹。该工程由重庆市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建设,为新建项目。
项目已完工,本方案为补报方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01hm2。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经审核,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85.68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列投资177.08万元,水土保持方案新增投资为8.60万元。总投资中,工程措施76.26万元,植物措施100.82万元,监测措施费0万元,临时措施0万元,独立费用5.79万元,基本预备费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81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我局备案。
(六)每年3月底前向我局报告上一年度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
(七)请项目法人接到本决定后尽快向我局申请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完成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接受我局的监督检查。
(八)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或者需新设弃渣场的,应按照“渝水﹝2016﹞83号”规定办理。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附件:1.黔江海关综合业务用房、监管场所用房及配套用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
2022年1月10日
附件1
黔江海关综合业务用房、监管场所用房及配套用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黔江海关综合业务用房、监管场所用房及配套用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省(自治区、直辖市)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县或个数 |
黔江区 | |||||||||
项目规模 |
用地面积共20092㎡,由1栋4层综合办公楼,1栋5层的倒班房组成,另外还配套了室外道路及停车位硬化、绿化景观等 |
总投资(万元) |
3660.05 |
土建投资(万元) |
1296.09 | |||||||||
动工时间 |
2016年11月 |
完工时间 |
2017年11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0年 | |||||||||
工程占地(hm²) |
2.01 |
永久占地(hm²) |
2.01 |
临时占地(hm²) |
0 | |||||||||
土石方量(万m³)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19.75 |
1.49 |
0.52 |
18.78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乌江赤水河上中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
地貌类型 |
丘陵低山区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²) |
2.01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²·a)] |
500 | |||||||||||
土壤流失总量(t) |
110.55 |
新增土壤流失量(t) |
57.30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 | |||||||||||||
防治目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2.91 | ||||||||||
渣土防护率(%) |
92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34.32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建筑楼房防治区 |
主体已实施雨水管网1083m;主体已实施室外排水沟共711m。 |
/ |
/ | |||||||||||
景观铺装防治区 |
/ |
/ | ||||||||||||
景观绿化防治区 |
主体已实施景观绿化工程共6900.36㎡。 |
/ | ||||||||||||
投资(万元) |
76.26 |
100.82 |
/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185.68 |
独立费用(万元) |
5.79 | |||||||||||
监理费(万元) |
0 |
监测费(万元) |
0 |
补偿费(万元) |
2.81 | |||||||||
分省措施费(万元) |
/ |
分省补偿费(万元) |
/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市仙盛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重庆市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付善蓉/13638460887 |
法定代表人 |
何开志 | |||||||||||
地址 |
重庆市万州区玉龙路138号2-办1 |
地址 |
重庆市黔江区城西办事处西山步行街749号 | |||||||||||
邮编 |
404100 |
邮编 |
409000 | |||||||||||
联系人及电话 |
明俊/ 18623693900 |
联系人及电话 |
邹伟/139969625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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