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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678697649R/2022-00032
  • 发文字号 黔江水许可〔2022〕1号
  • 主题分类 审批许可
  • 体裁分类 行政许可
  • 成文日期 2022-01-10
  • 发布日期 2022-01-18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关于黔江海关综合业务用房、监管场所用房及配套用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准予许可的决定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水利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关于黔江海关综合业务用房、监管场所用房及配套用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准予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黔江海关综合业务用房、监管场所用房及配套用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和《黔江海关综合业务用房、监管场所用房及配套用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地块位于重庆市黔江区香山市路与广场西路的交汇处。项目由综合楼及倒班房构成。其中综合楼为4层,局部为三层,二层;倒班房5F.本项目全部为地上建筑,耐火等级二级;本项目设计建筑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工程于2017年11月已完工,项目建设共开挖(一般土石方)19.75万m3,填方量(一般土石方)为0.97万m3,余方(一般土石方)18.78万m3。所有余方已经全部运至万达广场项目地块进行综合回填,万达广场项目地块已征地块场平工程需填方约22万m3,能消纳本项目全部余方,现场平已全部完成。

工程总投资3660.05万元,土建投资1296.09万元,业主自筹。该工程由重庆市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建设,为新建项目。

项目已完工,本方案为补报方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01hm2。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经审核,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85.68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列投资177.08万元,水土保持方案新增投资为8.60万元。总投资中,工程措施76.26万元,植物措施100.82万元,监测措施费0万元,临时措施0万元,独立费用5.79万元,基本预备费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81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我局备案。

(六)每年3月底前向我局报告上一年度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

(七)请项目法人接到本决定后尽快向我局申请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完成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接受我局的监督检查。

(八)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或者需新设弃渣场的,应按照“渝水﹝2016﹞83号”规定办理。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附件:1.黔江海关综合业务用房、监管场所用房及配套用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

2022年1月10日  

附件1

黔江海关综合业务用房、监管场所用房及配套用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黔江海关综合业务用房、监管场所用房及配套用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流域管理机构

长江水利委员会

涉及省(自治区、直辖市)

重庆市

涉及地市或个数

/

涉及县或个数

黔江区

项目规模

用地面积共20092㎡,由1栋4层综合办公楼,1栋5层的倒班房组成,另外还配套了室外道路及停车位硬化、绿化景观等

总投资(万元)

3660.05

土建投资(万元)

1296.09

动工时间

2016年11月

完工时间

2017年11月

设计水平年

2020年

工程占地(hm²)

2.01

永久占地(hm²)

2.01

临时占地(hm²)

0

土石方量(万m³)

挖方

填方

借方

余(弃)方

19.75

1.49

0.52

18.78

重点防治区名称

乌江赤水河上中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地貌类型

丘陵低山区

水土保持区划

西南紫色土区

土壤侵蚀类型

水力侵蚀

土壤侵蚀强度

轻度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²)

2.01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²·a)]

500

土壤流失总量(t)

110.55

新增土壤流失量(t)

57.30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

防治目标

水土流失治理度(%)

97

土壤流失控制比

2.91

渣土防护率(%)

92

表土保护率(%)

92

林草植被恢复率(%)

97

林草覆盖率(%)

34.32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防治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建筑楼房防治区

主体已实施雨水管网1083m;主体已实施室外排水沟共711m。

/

/

景观铺装防治区

/

/

景观绿化防治区

主体已实施景观绿化工程共6900.36㎡。

/

投资(万元)

76.26

100.82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185.68

独立费用(万元)

5.79

监理费(万元)

0

监测费(万元)

0

补偿费(万元)

2.81

分省措施费(万元)

/

分省补偿费(万元)

/

方案编制单位

重庆市仙盛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重庆市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付善蓉/13638460887

法定代表人

何开志

地址

重庆市万州区玉龙路138号2-办1

地址

重庆市黔江区城西办事处西山步行街749号

邮编

404100

邮编

409000

联系人及电话

明俊/ 1862369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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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伟/1399696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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