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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678697649R/2021-00037
  • 发文字号 黔江水许可〔2021〕2号
  •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行政许可
  • 成文日期 2021-03-23
  • 发布日期 2021-03-25
  • 文件标题 关于50万头无抗优质生猪肉食品基地配套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准予许可的决定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水利局
  • 有效性

关于50万头无抗优质生猪肉食品基地配套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准予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六九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50万头无抗优质生猪肉食品基地配套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018-500114-03-03-054934)和《50万头无抗优质生猪肉食品基地配套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50万头无抗优质生猪肉食品基地配套子项目位于重庆市黔江区冯家街道,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由重庆市畜牧科学院无抗饲料研究加工厂、重庆市六九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万吨无抗饲料加工厂、重庆市六九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运营中心、重庆市畜牧科学院研究平台、集中库房及配套设施组成。

该项目建设实际用地面积5.64hm2,其中在建工程区3.30hm2,待建工程区2.34hm2,均为永久占地。项目建设过程中土石方开挖为13.46万m3,土石方回填13.46万m3,无弃方。项目后期需求绿化种植土0.58万m3,种植土采用商业途径购买。

工程总投资2004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2500万元。项目采用分期建设的方式,项目于2020年5月开始动工,在建工程区部分预计2022年6月完工,工期为26个月;待建工程区初步确定主体建筑实施时间为2023年1月至2024年6月,工期18个月,项目施工工期总计44个月。项目建设单位为重庆市六九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动工建设,本方案为补报方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64hm2。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经审核,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283.43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217.18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为66.25万元。主体已列投资中:工程措施费44.18万元,植物措施费172.50万元,临时措施费0.50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植物措施费0.43万元,监测措施费22.27万元,临时措施费用16.53万元,独立费用15.92万元,基本预备费3.3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7.8991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我局备案。

(六)每年3月底前向我局报告上一年度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

(七)请项目法人接到本决定后尽快向我局申请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完成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接受我局的监督检查。

(八)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或者需新设弃渣场的,应按照“渝水﹝2016﹞83号”规定办理。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重庆市黔江区水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