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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关于杉岭岩上水厂工程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1

日期:2024-11-27

黔江水许可〔202460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

关于杉岭岩上水厂工程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新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杉岭岩上水厂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34号令)的相关规定,我局对你单位提交的取水许可资料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黔江区杉岭岩上水厂工程位于黔江区杉岭乡枫香村5组,设计规模为500m³/d,供水范围涵盖枫香村5组和3组、临凤村、杉岭乡集镇区域,供区人口为3800人。

二、取水量及取水方式

根据《杉岭岩上水厂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及其技术审查意见(见附件),同意从黔江区杉岭乡岩上村二组岩上水库取水,项目设置取水口1处(东经108°36′,北纬29°44′2″),取水方式为自流引水,至2030规划水平年,年取水量为12.5万m³。

三、取水水源可靠性

本项目坝址处多年平均来水量为12.78万m³,且杉岭老水厂的石桥沟与犀牛洞等2处水源可提供补充供水,满足取水水量要求,取水水源现状水质为Ⅲ类,满足取水水质要求。

四、用水定额

《报告书》提出的该项目供水区2030年供水区场镇居民用水量为82L/人·d(平均日),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量为80L/人·d(平均日),猪等牲畜用水量30L/(头·d),禽类用水量1L/(只·d),满足《村镇供水工程设计规范》(GB/T 43824-2024)黔江区最高日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宜在90~130L/(人·d)的要求,也满足《重庆市第二三产业用水定额(2020年版)》及黔江区2030年节水目标要求,原则同意该供水工程年取水量12.5万m³。该供水工程应严格执行报告中的节约用水措施,合理调度水资源,确保不破坏项目区周边水资源量的总体平衡。

五、退水方式及退水量

本项目退水主要为净水厂生产废水、生产管理人员生活污水、供区场镇及农村生活污水,年退水量为4.515万m³,其中净水厂生产废水通过污水管网进入杉岭乡污水处理厂,年退水量为0.365万m3;生产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供区场镇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达标排放至杉岭河,年退水量为4.15万m3,排放方式为连续性排放;农村人畜生活退水主要用作农肥不外排。

六、取退水影响

本项目不会对水生生物群落和水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原天然河道的水文情势及水资源分配产生大的影响,也不会对原水流的流量、水位、流速、水质产生大的影响。

该项目不涉及水功能区,也不会与其他取用水户产生用水水事纠纷,对论证范围内各用水户取用水影响较小。

该项目退水主要为净水厂生产废水、生产管理人员生活污水、供区场镇及农村生活污水,其中净水厂生产废水通过污水管网进入杉岭乡污水处理厂;生产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供区场镇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达标排放至杉岭河,排放方式为连续性排放;农村人畜生活退水主要用作农肥不外排。本项目退水不会对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七、节水评价

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现状节水水平评价与现状节水潜力分析、节水目标与指标评价、规划水平年节水符合性分析、节水措施方案与节水效果评价等阐述内容。

八、取水计量

你单位应当组织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计量和在线监测设施,本项目提出的节水设施、计量和监测设施等应与该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计量和监测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核,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落实并安装数据传输设施,确保项目取水计量信息接入系统。

九、取水项目核验

取水项目竣工试运行满30日后,应在60日内向我局报送取水项目竣工验收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并颁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十、其他要求

(一)若项目建设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用途等发生变化,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

(二)本取水许可申请批准后3年内,若取水项目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取得相关部门批准或核准,本取水许可申请审批文件自行失效。


附件:黔江区杉岭岩上水厂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