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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关于将水旱灾害防御Ⅲ级应急响应升级为Ⅱ应急响应的通知

日期:2024-07-12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

关于将水旱灾害防御Ⅲ级应急响应升级为Ⅱ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局有关科室:

区水利局已于7月12日01时启动水旱灾害防御IV级应急响应。黔江区气象台2024年7月12日2时00分升级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6小时内,黎水镇、黄溪镇、黑溪镇、小南海镇、白石镇、杉岭乡等乡镇街道降雨量将达200毫米以上,最大小时雨强可达90毫米以上。

根据《黔江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规定,经会商研判,我局决定自7月12日02时起将水旱灾害防御IV级应急响应升级为II应急响应。一是请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密切关注水雨情发展变化,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二是加密预警预报频次,紧盯防汛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重点加强防洪薄弱点、高位山坪塘、山洪危险区等风险点的巡查值守,强化水利工程调度。三是强降雨乡镇(街道)及时提级应急响应,滚动发布预警信息,组织受威胁区域群众避险转移,强降雨区域在建水利工程及涉河在建项目一律停止施工,切实落实并执行各项防御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四是局属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各司其职,按照职责分工,对水库、水电站、山洪危险区、库区高切坡、高位山坪塘等风险点巡查值守及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叫应,为抗御洪水提供技术指导服务等工作。五是各乡镇(街道)、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及时上报雨、水、工、灾情信息,安排专人做好险灾情统计核实与上报等工作。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