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按照《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渝委发〔2016〕27号)、《重庆市黔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黔江委发〔2016〕29号)及《2019年黔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黔江委办〔2019〕71号)文件精神,区水利局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作为,统筹谋划,坚持全面依法履职尽责,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力助推示范创建工作
为了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和组织协调。并多次召开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水利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了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先后印发了《法治建设工作有关职责制度标准》、《2019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水利系统2019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将依法治水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任务进行细化考核,持续有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对标对表创建指标,扎实开展工作自查,精心收集迎检资料,全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二、坚持依法治水,不断深化水事执法改革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重庆市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办法》要求,全面推行网上行政审批工作,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严格落实证明事项清单制度,修订完善《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行政许可服务指南》。三是加强市场监管。制定了《黔江区水务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按属地层级管理原则,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对辖区内列入随机抽查名单的水利生产经营主体进行现场抽查,并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四是严格按照“依法行政、高效便民、权责统一、动态管理”的原则,大力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及时清理水行政审批项目的依据、收费、时限、要件、流程等事项,我局共保留18项行政审批事项。五是强化水生态环境保护。制定印发《关于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的通知》(黔江府办发﹝2019﹞24号),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以及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明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职责,定期开展饮用水源保护联合执法专项行动,落实水环境保护应急处置保障,健全强化考核问责机制。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严格执行《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全面落实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三统一”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备案审查并公布。二是建立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实行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对修改、废止的水利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上报,并向社会公布,对下放和取消的审批事项及时做好承接和落实工作,现已完成143项行政事项(35项行政检查事项)清理填报。
(三)持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自觉执行《局党委会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和《黔江区水务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凡涉及水利系统重大问题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都经过会议讨论决定,共召开局党委会议10次,增强决策参与实效,符合水利系统当前实际;二是聘请重庆光界律师事务所3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在诉讼、行政处罚案件、协议签订及重大决策过程中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建议等法律服务,先后20次听取了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保证水利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合规、过程公开、内容合法;三是积极接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建议意见,落实全力处置办理,认真学习借鉴,切实吸收完善,进一步提升了工作决策的公众认可度。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执行水行政执法制度,加大水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加强对区内主要河流进行巡查,加大对非法采砂的查处力度,共计巡查河道长度866公里,出动执法人员686人次,开展涉河违法行为大排查12次,专项巡查行动60余次,排查河道“四乱”问题61处并全部整改销号,处理5起非法采砂案件和3起无理阻工行为,制止2起涉河建设项目违法行为,严格执行水行政执法记录、公示、调查、处罚、移送司法机关相关制度。二是加强行政征收,落实应收尽收。严格按照水保费及水资源费征收规定,全年共计征收入库水土保持补偿费164.56万元,水资源费191.28万元,有效充实水生态环境治理经费。三是健全执法人员管理。完成了水利系统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清理,对我局28名行政执法人员,严格实行持证上岗管理,配置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等执法装备。严格落实人性化执法,从源头上消除了执法扰民,树立了高效、文明的水行政执法形象。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黔江区水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等,不断规范班子议事决策程序。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公共资源管理等制度,规范其他班子成员职责权限,加强班子内部监督与管理,落实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二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畅通举报箱、电子邮箱、信访接访等渠道,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大下访大接访,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共14件,均按期办理并获满意答复。三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规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六)依法有效化解水事纠纷。一是建立健全和完善水行政执法运行机制,按照相对集中、便民高效、公正透明、相互配合的原则,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执行行政处罚,维护正常的水事程序。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从立案、现场勘察、调查取证、下达处罚决定书、告知当事人权力到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环环相扣,规范有序。二是强化水利法治宣传。利用3月14日、3月22日、5月22日和12月4日契机集中宣传进行涉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市民守法用法意识,营造依法治水良好氛围,有效减少水行政执法阻力。健全行政纠纷化解机制,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程序,及时解决群众诉求,积极引导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强化信访改革工作,推进“阳光信访”和“枫桥经验”实践,把握涉水事件信访投诉依法分流的难点和规律,理清信访受理范围,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
(七)全面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坚持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认真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做到领导干部带头用法、守法,使领导干部真正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二是坚持领导干部学法考试考核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按时参加全区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达100%,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鉴定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三是坚持警示教育和以案释法宣讲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走进看守所、筑牢防腐墙”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利用身边典型案例以案促教,提升法治观念和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想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区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行业工作结合较少;二是水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不够紧密。
下一步,区水利局将按照国、市、区统一部署,结合水利行业工作开展,同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执行水利行业行政执法改革,高悬法律利剑,猛挥治理重拳,肃清行业乱象,保障系统风清气正、稳定和谐;切实加强与公安、法院等司法机关协作配合,实现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为水行政执法提供司法支撑。全力将依法治水推向纵深、抓出实效,助推黔江早日建成“工业强区、旅游大区、城市靓区”、渝东南中心城市、武陵山区重要经济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