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水利水资源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负责农村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按权限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负责水文工作。负责全区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编制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水系连通工作。承担全区河(库)长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及黔江区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
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贯彻执行重要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区域内配套工程建设。
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承担黔江区水土保持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执行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负责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区域内的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负责水利对外交流、合作等有关涉外事务。
负责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单位构成
黔江区水利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7个职能科室。包括的事业单位有7个,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7个是:黔江区水利水土保持站、黔江区水资源管理站、黔江区河道管理站、黔江区水利工程移民服务中心、黔江区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黔江区水文勘测管理中心和黔江区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0770.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090.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282万元,上年结转2397.35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458.5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1807.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33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增加1318.9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0770.16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8930.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5.66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2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458.54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498.0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960.4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90.8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90.81万元,比2023年增加729.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3.27万元,比2023年增加498.0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下属事业单位水利工程管理中心20名事业人员纳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预算,增加了人员经费预算和公用经费预算。主要用于保障90名行政事业人员社保、公积金缴纳、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887.54万元,比2023年增加231.1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农村供水保障项目支出等,主要用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山洪灾害防治、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公益性水库维修养护、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小南海水库水源保护和清漂保洁运行补助、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重点工作。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679.35万元,比2023年增加2729.3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专项债券资金和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主要用于陈家寨水库项目、移民补助、移民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9.32万元,比2023年减少0.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规范接待,控制接待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2万元,比2023年减少0.2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费用较上年度减少。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4.11万元,比上年增加1.0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后福利费、工会经费和培训费计提费用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3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3.3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887.5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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