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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678697649R/2021-00022
  •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1-04-27
  • 发布日期 2021-04-27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水利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水利水资源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负责农村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按权限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负责水文工作。负责全区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编制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水系连通工作。承担全区河(库)长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及黔江区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

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贯彻执行重要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区域内配套工程建设。

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承担黔江区水土保持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执行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负责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区域内的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负责水利对外交流、合作等有关涉外事务。

负责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单位构成

黔江区水利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7个职能科室。包括的事业单位有7个,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6个是:黔江区水利水土保持站、黔江区水资源管理站、黔江区河道管理站、黔江区水利工程移民服务中心、黔江区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黔江区水文勘测管理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是:黔江区水利工程管理处。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5149.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83.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80万元,上年结转1386.01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25.7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收入增加94.77万元,项目预算收入增加1031.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110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5149.99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3227.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2.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0.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62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25.7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94.77万元,项目预算支出增加1031.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减少110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83.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83.97万元,比2020年增加1125.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8.97万元,比2020年增加94.7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正常增加和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用经费提高标准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525万元,比2020年增加1031.1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本年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水利工程运行及管理补助经费、小南海水库水源保护和清漂保洁运行补助经费、全面推行河长制专项经费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等项目支出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80万元,比2020年减少110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本年政府性基金主要用于移民补助、以及移民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7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规范接待,控制接待经费的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维护管理,减少车辆维护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45.04万元,比上年增加16.58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水利综合执法支队公用经费提高标准。主要用于伙食补助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用、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0.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0.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6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52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2021年未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购置车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刘秋霜      联系方式:023-79233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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