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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485U/2023-00004
  • 发文字号 黔江审发〔2023〕5号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公文
  • 成文日期 2023-06-08
  • 发布日期 2023-08-07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审计局关于印发《2023年黔江区内部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审计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审计局关于印发《2023年黔江区内部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审计局关于印发

2023年黔江区内部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区属国有企业,各人民团体,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黔江区内部审计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重庆市黔江区审计局

                              202368

2023年黔江区内部审计工作要点

2023年,全区内部审计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重庆市内部审计工作办法》等规定,围绕市委市政府“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工作导向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守正创新、真抓实干,依法履行内部审计职责,切实发挥内部审计在推进单位经济决策科学化、内部管理规范化、风险防控常态化中的重要作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

(一)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教育引导广大内部审计人员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到内部审计工作的方方面面。

(二)加强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集中领导。各单位要加强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强化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涉及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审计计划、审计报告和审计整改情况等重大事项,应当向本单位党委(党组)报告。下属单位、分支机构较多或者实行系统垂直管理的单位,其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全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系统内各单位的内部审计结果和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在向本单位党委(党组)报告的同时,应当向上一级单位的内审机构报告。

二、切实履行内部审计监督职责

(三)突出审计监督重点。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责主业是实施审计项目,履行监督、评价和建议职责。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要突出重点,揭示各类风险隐患,推动单位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关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资金的审核、管理、分配、使用和绩效等环节,促进单位规范内部管理、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关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经营机制和风险控制,国有资产处置和收益分配等情况,促进企业提高经营管理绩效和国有资产(资本)保值增值。关注单位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合同管理、质量管控、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项目效益等情况,促进单位提高项目建设水平,提高投资绩效。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关注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贯彻落实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以及遵守廉洁从政(从业)规定等情况,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经济责任。

(四)加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内部审计组织应当调查了解被审计对象的相关情况,评估其存在重要问题的可能性,确定审计应对措施,编制项目审计方案;根据审计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逐一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根据审计工作底稿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经综合分析、归类整理后编制审计报告,书面征求被审计对象意见,报请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发。要加强审计全过程质量管理,落实审计质量控制责任。审计组长应当加强审计现场管理,适时检查和评估审计方案执行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开展负责人应当加强对审计实施过程的指导检查,审核重要审计证据、工作底稿等资料,及时解决审计工作遇到的问题,对重大问题或与被审计对象存在较大分歧的问题,应当报请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加强对购买社会审计服务的质量管理和监督,严禁将内部审计项目“一托了之”当“甩手掌柜”,要督促社会审计机构及人员遵守内部审计准则等工作规范,过程中加强对关键证据等重要审计资料的检查复核,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对出现严重审计质量问题或违规违纪行为的委托机构纳入黑名单管理。

(五)着力推进审计问题整改。各内审机构要督促被审计单位健全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及时报送整改结果;要明确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逐一检查销号;对整改不到位的一跟到底,查明原因、提出对策;对已整改的问题及时组织“回头看”,严肃查处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行为。要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察等其他内部监督力量的协作配合,共同推进问题整改和成果共享,形成督促整改的工作合力。

(六)提升审计结果利用成效。对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及时向单位管理层报告。对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分析研究,推动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堵塞管理漏洞。对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管理权限依规依法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处理。加强与本单位组织人事等管理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和结果共用,把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促进干部职工守规尽责、担当作为。

三、持续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

(七)进一步强化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区委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要求,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公安局、区农业农村委等使用财政资金量大或下属单位较多的单位以及区城投集团、文旅集团等区属重点国有企业设立专职内部审计机构、配强专职专业人员,街道镇乡、其他区级机关及社会团体明确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配备与内部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兼职人员。同时,各单位应当配备与内部审计工作要求相适应的专职或者兼职内部审计人员。

(八)进一步强化对内部审计人员的思想教育和纪律要求。各单位要加强内审人员政治建设,严守政治规矩、廉政规定和保密纪律;要加强作风建设,始终保持求真务实、敢于担当、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经常性警示教育贯穿内部审计人员管理全过程,使审计权力始终恪守法律边界、在阳光下运行。

(九)进一步加强审计专业能力建设。区审计局要按照“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要求,加强内部审计指导监督队伍自身建设。要开展审计技能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内部审计指导监督能力;要严格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恪守法定职责边界,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切实提升工作成效。

(十)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各单位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科技强审,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要求,加强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鼓励内部审计人员学习大数据分析技术,探索网络爬虫、数据可视化、空间地理信息等前沿技术与审计业务有效融合,不断提高大数据分析能力。有条件的内部审计机构可探索建设大数据平台,全面采集单位财务、业务、管理等数据,以数据分析为先导,筛选形成疑点数据,通过实地核查、现场反馈等方式查核问题,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效。

四、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

(十五)健全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机制。区审计局要将内部审计业务指导监督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要建立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资料向同级审计机关备案机制,加强对备案资料的分析利用;要建立与区卫健委、区公安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机制,通过“抓部门协作带行业发展”,形成齐抓共管、部门联动的内审指导监督工作格局。

(十六)加强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区审计局要着力开展研究型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深入不同行业和单位开展工作调研,对本地区内部审计工作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要研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等不同类型单位的业务和管理特点、审计内容、重点和方法,提高指导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重点指导被审计单位理顺内部审计管理体制、完善内部审计制度、科学制定实施内部审计计划、加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建立审计结果运用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长效机制;要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指导,通过提供咨询、业务培训、座谈研讨、现场指导、组织参加国家审计项目、课题研究、案例交流等形式,提升内审人员业务能力。

(十七)加强内部审计业务监督检查。区审计局要加强对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日常监督,促进其依法履职;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时,要对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其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要结合日常指导掌握情况,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专项检查并通报情况,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促进其加强和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质量和水平。

(十四)注重总结提炼,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宣传。区审计局要认真研究梳理工作经验和方法,加强对本地区内部审计及指导监督工作的总结提炼,及时将好的经验做法和研究成果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区审计局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室要加大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向上级审计机关推送内部审计工作信息,报道先进做法和工作成效,努力营造全区内部审计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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