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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485U/2020-00004
  • 发文字号 黔江审发〔2020〕3号
  • 主题分类 审计
  • 体裁分类 规划
  • 成文日期 2020-03-20
  • 发布日期 2020-09-02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审计局关于印发《2020年内部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审计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审计局关于印发《2020年内部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审计局

关于印发《2020年内部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0年全区内部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市委审计委员会、区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认真执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创新方法,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不断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更好发挥内部审计在实现审计全覆盖、促进单位规范管理、完善治理、防范风险、提质增效等方面的作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内部审计工作保障

(一)进一步加强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本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经常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加强对内部审计计划、组织实施、质量控制、问题整改和队伍建设等重要事项的管理,及时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充分保证单位内部审计人员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权限和所需的经费,增强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行业主管部门要统筹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对下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内部审计制度在本系统落地落实。

(二)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和配强内部审计人员。下属单位较多、资金使用量较大、有一定资金资源分配权的单位,应当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若确有困难,应当明确内部审计与其他内设机构合署办公,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其他单位,若无独立或者合署办公的内部审计机构,应明确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配备与内部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兼职内部审计人员。同时,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其法规政策把握、审计专业和大数据审计等职业胜任能力。国有企业按规定落实总审计师制度。

二、突出内部审计工作重点

(三)加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以推动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目标,重点关注“三大攻坚战”“八项行动计划”“三去一降一补”相关政策和任务落实,以及“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乡村振兴、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投融资体制改革等政策措施推进情况。审计过程中,重点检查改革任务推进、资金分配使用与绩效、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等关键环节,揭示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慢作为等失职渎职问题,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四)加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持续开展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关注财政预算管理,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国有资产和“三公经费”的管理使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区委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等情况,揭示财务管理薄弱环节、重大损失浪费和其他违反财经法纪等问题,推动严格预算执行、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深化财税改革。

(五)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资金和权力集中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关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制定和执行组织发展战略,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的执行及其效果,资产管理及保值增值,遵守廉洁从业规定,对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等情况,聚焦财政资金分配、国有资产运营、公共资源交易等重要领域,揭示和移送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查找制度和管理漏洞,规范权力运行,促进领导干部廉洁用权、干净干事、担当作为。

(六)加强投资审计。着力开展投资审计,关注建设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合同签定、重大物资采购、工程变更、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工程质量管理、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等情况,揭示投资管理制度不健全、重大损失浪费、重大违法违规等问题,促进规范建设管理、控制投资成本、提高投资绩效、深化廉政建设。对重点建设项目可以实行跟踪审计。

(七)加强企业财务收支审计。以规范企业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为目标,重点关注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性,资产并购处置、股权收购转让、重大投资担保、经营者报酬分配的合法合规性,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遵守财经法纪和廉洁从业等情况,揭示会计信息失真、资产质量和经营效果不好、损失浪费、风险隐患和违纪违法等问题,促进发展实体经济、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促进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促进节约资源、绿色发展,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八)加强内部控制审计。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目标,大力开展内部控制审计,聚焦单位发展和深化改革中的不确定因素,结合国有资产运营、“三重一大”决策等情况,关注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评估单位经济运行风险,揭示组织运行、事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提出加强监管和风险防控的建议,推动单位及时完善防范措施和健全内部治理。

三、抓好内部审计组织实施

(九)做好内部审计计划管理。按照审计监督全覆盖的要求,紧紧围绕新时期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和经济工作重点,编制中长期内部审计规划;根据内部审计规划、内部管理需要和审计资源情况,编制年度审计计划;根据年度审计计划编制项目审计方案,对审计项目的审计内容、审计程序、人员分工、审计时间等作出安排。

(十)改进内部审计组织方式。整合内部审计资源,有效利用单位财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力量,开展联合性审查、结合性审计,形成监督合力。行业主管部门可以整合系统内部审计力量,采取抽调人员统一编组审计、组织内部审计人员交叉审计等方式开展行业性审计项目。内部审计力量不足的单位可以购买社会审计服务,合理利用社会审计资源。

(十一)创新内部审计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大数据审计,通过对相关数据的集中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查、系统研究,揭示单位存在的管理漏洞、制度性缺陷及其他问题,不断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效率。积极引入专项调查、政策评估、调查研究、咨询鉴证等非传统审计方式,切实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层次。

四、提升内部审计工作成效

(十二)加强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结合单位实际,通过审计现场管理、质量复核、会议研究、质量检查、过错责任追究等措施,对审计项目质量进行全过程管理。增强内部审计人员质量意识,要用事实、证据和数据说话,坚持历史、全面、辩证地看待问题,使问题定性处理令人信服,审计结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对购买社会审计服务的,要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加强审计过程管理,不能“一托了之”。层层落实内部审计质量责任,确保内部审计质量。

(十三)强化内部审计成果运用。要整合内部监督资源,建立内部审计与本单位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问题整改问责共同落实等工作机制,把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决策和考核、任免、奖惩干部职工的重要依据,促进干部职工守规尽责、担当作为。认真分析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促进解决阻碍改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要敢于揭短亮丑,将单位内部审计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线索,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五、加强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

(十四)建立健全内部审计业务督导工作机制。区审计局将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制定指导监督的具体措施,完善检查反馈、情况通报、整改回访等工作办法。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资料备案机制,将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工作总结等纳入审计机关备案范围,加大对备案材料的研究分析力度,积极有效利用内部审计成果;设置内审机构的单位要将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内部审计报告(包括聘请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工作总结等情况报区审计局备案。注重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强工作联系,协调开展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分类指导。

(十五)加强对内部审计的业务指导。促进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管理水平,针对各单位的不同情况,对各内部审计机构进行分层分类的指导,鼓励各单位因地制宜地开展多类型有深度的内部审计项目。对新设立的内部审计机构,从制度、程序和项目计划安排上加强指导。对重点单位,不定期开展现场指导,从专业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内部审计能力和水平,采取以会代训、以审代训、边审边训、现场交流研讨等方式进行专题授课和业务指导,加强内部审计人员业务培训,培训内容更加注重实用性、时效性和针对性。

(十六)加强对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区审计局将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日常监督,及时掌握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情况。结合实施国家审计项目开展监督,将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工作开展、质量效果等内容纳入审计监督评价范围。特别是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履职内容进行评价,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专项检查,通报检查结果,促进内部审计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