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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的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2次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强化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严格政府网站管理,完善区政府门户网站司法局专属网页,依托新媒体法治黔江微信公众号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并开发“指尖监督”小程序。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和司法所负责人为成员,由局办公室负责承办具体工作,明确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2020年,区政府门户网站司法局专属网页共更新发布信息46条。

(一)主动公开扎实推进。一是抓好源头属性认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42号)、《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黔江府办发〔2020〕3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印发了《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细则》,有效健全了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为我局公文源头属性认定提供制度支撑,2020年累计印发主动公开公文100余份。二是做好专属网页主动公开。区司法局结合实际,按程序在区司法局专属网页公开各类司法行政信息。2020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6条,其中,动态信息37条、政策性文件2条、基层政务公开3条、预算/决算情况说明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机关信息简介1条。将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及时准确向社会各界人士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按时办结。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传真、邮政等申请途径,做好电话接听等政务工作。2020年区司法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密规范。一是明确公开范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应该主动公开的内容,主动公开。二是规定发布权限。规范了机关各科室、所、处、中心发布政府信息的权限及审批程序,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审查工作。三是规范发布流程。加强专属网页信息发布,对所有主动公开信息实行日常化、常态化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

(四)平台建设逐渐优化。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区政府门户网站区司法局专属网页开通领导信息、机构设置及职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栏目,设置动态、政策文件、预算/决算、基层政务公开等窗口,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及时向区政府办报备申请相关窗口建设。

(五)监督保障持续发力。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对所发布的信息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舆情关,对重点稿件反复核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发现舆情迅速响应,及时进行有效处置,坚决杜绝因信息内容不当和网络安全事件引发负面舆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7

0

90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

0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二是网上办事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与群众的信息互动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信息发布体裁比较单一。针对以上问题,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重点整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党组会、专题会等方式对政务公开工作专题研究部署,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务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有人抓、有人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丰富公开内容。增加拓展业务类、决策类和动态类等信息公开内容,公开了涉及我局职能职责、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三)优化方式方法。在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区司法局专属网页维护基础上,不断优化公开途径和渠道,依托新媒体法治黔江微信公众号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并开发“指尖监督”小程序,探索创新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公开的方式方法,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51项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7项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

(二)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2020年对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展清理工作7次,通过清理,区政府共制发废止决定3次,共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