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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258N/2021-00037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1-04-12
  • 发布日期 2021-04-12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司法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司法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司法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司法所、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各法律服务机构:

现将《2021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黔江区司法局

2021年3月5日

2021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1年是党和国家发展历史上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也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我们党将迎来建党100周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全国司法厅(局)长会、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区委政法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推动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统筹发展和安全为主线,维护公平正义,提升效能效率,为全区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水平治理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握司法行政正确政治方向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制定并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和培训计划,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把讲政治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性、方向性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彻底肃清恶劣影响和、流毒,坚决清除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负面影响,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党组工作规则、党组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清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做到一次不少、一件不漏、一刻不迟。

3.切实加强党建工作。坚持政治统领、党建引领,把“司法行政讲政治、业务工作重党建”作为讲政治的具体体现,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进一步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持续加强机关和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基层支部班子回访考察和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监督检查,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

4.巩固拓展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整改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工作台账未完成事项整改落实。

5.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意见,紧盯重点环节、重要节点加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进一步巩固作风建设成效。进一步落实巩固精文简会要求,持续为基层减负。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化“领导包片、科室定点、司法所互帮”机制,深入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建议,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6.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抓好党组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落实。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扎实开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7.加强意识形态和新闻宣传工作。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深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广泛宣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市委、区委召开的重大会议精神,做好司法行政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改革成效的宣传报道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舆情应对工作机制,严把宣传审核关,正确引导舆论。

二、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区

8.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大实践活动,推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作为干部培训必修内容。统筹开展学习、宣传、培训和实践,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大力推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切实抓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9.做好全面依法治区规划设计。对标对表《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和即将出台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科学编制黔江五年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

10.做好法治督察工作。按照中央、市委、区委要求,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全面督察。围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区委依法治区工作会议明确的重点任务和年度工作要点,加大督察督办力度。切实抓好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督察迎检准备工作。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11.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对标即将出台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我区的实施方案,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市级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力争获得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区提名资格。

1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立健全专家协助审核机制。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制度。

13.推动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标市上要求积极研究起草我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推动党政机关普遍开展公职律师工作,推动国有企业深入开展公司律师工作,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提高法律顾问履职水平。

14.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权力清单“即报、即审、即调”工作机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入推进中介服务事项清理。探索建立涉企制度规范全流程评估机制和政策调整程序,动态清理阻碍公平竞争的“壁垒文件”、有而不用的“僵尸文件”。切实抓好司法部“万家商会与万家律所结对工作”贯彻落实,扎实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园区行”和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两大行动。

15.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委托执法,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推动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加大审查、抽查力度,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创新和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完善失信惩戒法规制度和工作机制,积极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

16.抓好行政复议工作。对标对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尽快出台我区改革方案,主动协调编办等有关部门,有效解决编制调配等关键问题。探索推进复调对接,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良性互动、有序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强行政复议案例收集、数据分析,定期发布情况通报。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五、深化普法依法治理,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17.强化基层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持续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三治结合”建设行动、“法润社区·司法同行”行动,开展动态化管理。推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18.提高普法宣传针对性实效性。制定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市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一个季度一个主题开展集中宣传,一类群体一种方式开展精准普法。压实普法责任,深化普法方案评审和效果评估。全面推行执法普法联系点制度。创新普法形式,通过“众创模式”,实施个性化制作、可视化呈现、互动化传播。加强宪法学习宣传,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19.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完善大调解体系,深化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建设,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和“六调”对接。扎实开展人民调解预防“民转刑”“民转群”“民转极”案(事)件工作,加强对重点案件、重点人头的调处回访,严格落实排查研判、跟踪回访、联防联控等工作措施,建立人民调解全周期闭环。按照“3221”标准选聘专职调解员,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扎实开展调解员示范培训、岗前培训、年度培训,抓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专职调解员培训工作。建好配强人民调解“尖刀班”,继续抓好信访积案、陈年老案、人多大案、重大工程建设急案等“疑难杂症”调解工作。

20.加强重点人员管理。健全完善风险预警预测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风险排查,深化部门协同,对重点人员进行系统摸排,严防发生重大案(事)件。加强闭环管理,健全完善监狱、司法所与当地党委政府、公安机关的信息通报、联合排查、分类衔接、风险联控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必接必送等相关制度。加强困难帮扶,健全完善与人力社保、公安、民政、教委等部门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加大帮扶力度,切实解决好重点人群就业、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

21.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量效率。一体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标准化、服务用语标准化、咨询答复标准化、案件办理标准化,推动司法行政业务全部入驻实体平台。科学设置功能区域,统一岗位标志标识,选优配强工作人员,切实提高服务效能。全面推行容缺受理、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公开“五大机制”,持续减时间、减材料、减环节。加强宣传推广,深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万家”活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普及行动”。强化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提升服务能力。

22.加强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工作。会同审判机关开展人民陪审员动态选任。细化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规范工作流程,积极探索推进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机关信访接待工作,会同检察机关分区域、分专题开展培训。

六、提高法律服务“获得感”,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23.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法》,做好相关文件废改。深化“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做好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

24.做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严格落实“十个百分之百”工作要求,确保黔江考区考试安全顺利。健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制度,规范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授予和管理行为。深入实施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提高法治人才职业素养。

25.推进公证体制机制改革。深化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便民措施。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质量监督管理。

26.建立优质高效、诚信执业的服务规范。健全完善各法律服务行业工作规范、业务指引、执业标准,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健全完善以统一接案收费、重大案件研讨、服务质量跟踪、风险预警研判等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执业评价体系,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全覆盖,全面开展积案清理,围绕违规接案乱收费、律师代理不尽责等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积极推进诚信执业,巩固落实执业权利保障联席会议机制,加大帮扶力度,用心用情做称职的法律服务业“娘家人”。

27.建立结构合理、规模领先的服务机构。继续支持现有规模以上法律服务机构做大做强,积极培育本地有条件的法律服务机构向规模化方向发展。积极开拓区外业务,加强与区外旗舰所、“红圈所”战略合作,推动本土法律服务机构产业链向中高端延伸,聚力打造在区域内有影响的法律服务机构。

七、努力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司法行政水平

28.统筹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围绕《重庆市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实施方案(2019—2022年)》,认真研究谋划2021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改革工作,出台改革要点,制定分工方案,强化督促协调,推动完善司法行政工作机制。

29.加大司法所建设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的意见》,主动购买社会服务,充实工作力量。实施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提升司法所服务效能。

30.加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力度。深入推进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力争2021年底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实现100%覆盖。

31.深化提升“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围绕OA办公、数据汇总分析、智能预测预警、应急指挥调度等重要功能,优化升级业务系统。持续推进“智慧司法”建设。

八、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打造司法行政铁军

32.扎实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突出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大任务”,抓好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加强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行政铁军。

33.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搞清楚为什么学、学什么、怎么学,筑牢党员干部的信念与信仰。隆重举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

34.加大队伍教育培养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19—2022年)》,进一步完善“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机制,细化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有序推进干部轮岗交流,不断拓宽干部挂职锻炼等实践平台。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

九、坚持围绕中心,认真做好交办工作

35.积极完成交办工作。常态化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等创建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认真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建议办理工作和交办任务,提升工作质效。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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