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意见的公告
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区司法局负责牵头编制了《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决议》),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5天,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1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qjqpfb@163.com。
二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重庆市黔江区司法局(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桐坪社区香山路5号),并在信封上注明“规划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黔江区司法局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