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司法局公开征求《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意见的公告
根据《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印发2021年度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黔江府办发〔2021〕6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司法局负责牵头编制了《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按照《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二节第十七条:“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的规定,由于各级均要求尽快完成《规划》编制,时间紧急,故征求意见期限缩短为7个工作日,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qjqpfb@163.com。
二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重庆市黔江区司法局(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桐坪社区香山路5号),并在信封上注明“规划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重庆市黔江区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黔江区司法局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