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公证处招聘简章
本单位因工作需要,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员助理2名(非编人员)。招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报考人员应同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以下条件:
1、能熟练使用计算机word文档和办公软件,公道正派,有强烈团队意识和责任心,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协调表达能力。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具有大专文凭。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招聘对象: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为公证员助理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已有工作单位的需征得原单位同意。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于2021年5月13日至2021年5月19日期间的工作日,在重庆市黔江区司法局101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需提供: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五、笔试及面式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0日上午9:30点至10:30,笔试者持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
笔试内容:法律知识,分值100分;
笔试地点:重庆市黔江区司法局四楼
六、面试:面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前4名可进入面试(如前4名有放弃面试者,则由笔试成绩排名增补,以此类推;如参加笔试人员不足2名时或面试人员不足4名时,以实际人数进行笔试或面试。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体检:
以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排名前两名进行体检(如前两名有放弃者,则由第三名增补,以此类推),体检合格进入公示程序。
八、聘用及工资待遇:
公示后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月薪2000元;试用期满后,与招聘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正试聘用后缴纳五险,福利待遇采取底薪+绩效的方式确定,原则上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试用不合格或发现因隐瞒相关事实而取得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招聘公告、公示等信息均在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区司法局专属网页(网址:https://www.qianjiang.gov.cn/bmjd/xzfgzbm/qsfj/)上发布。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本招聘简章由重庆市黔江公证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79311055 79233361。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