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2.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助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4.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工作。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对区政府重大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
5.负责承办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的有关工作。承办区政府涉外、涉港澳台有关法律事务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涉法事务。承办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有关工作。承办区政府信访复查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国家赔偿工作。
6.负责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7.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
8.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9.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等工作。
10.负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
11.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
12.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应急处突指挥工作。
13.负责司法所建设。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黔江区司法局内设10科1室1处(秘书科、法治调研督察科、规范性文件管理科、矫正管理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法律服务管理科、装备财务保障科、办公室、政治处);30个派驻机构(司法所)。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黔江区司法局(本级)、重庆市黔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参公事业)、重庆市黔江区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重庆市黔江区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和重庆市黔江公证处(差额拨款事业)。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178.04万元,支出总计3178.0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87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经费减少。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178.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17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78.04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178.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62万元,下降0.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477.09万元,占78%;项目支出700.96万元,占22%。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2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进行会计差错调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78.0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7.87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78.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17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5.83万元,增长28.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78.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62万元,下降0.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5.83万元,增长28.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2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进行会计差错调整。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2632.53万元,占8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9.33万元,增长34.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4.21万元,占1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89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调高基数;
(3)卫生健康支出119.56万元,占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7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增资增加卫生健康缴费支出;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15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规上企业补助项目资金0.15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101.6万元,占3.2%,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77.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14.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61万元,下降3.6%,主要原因退休调出等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62.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7万元,增长12.3%,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7.3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6万元,下降10.4%,主要原因:一是坚持把政府“过紧日子”作为常态化纪律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成效明显;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9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公务车辆接近报废期,车辆老化加剧,耗油量及维修费增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二是到我单位指导、调研、检查工作人数较上年增加,批次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4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各项业务检查及下乡检查指导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务车运行维护成本比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9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今年实施项目任务多,下乡人次较上年增加,公务车辆接近报废期,车辆老化加剧,耗油量及维修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2.8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市司法局及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4万元,下降52.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1万元,增长97.2%,主要原因到我单位指导、调研、检查工作人数较上年增加,批次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37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5.7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3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较多采取召开视频会议的方式大大压缩集中开会次数及规模,从而减少会议费用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2.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3万元,增长760.7%,主要原因是培训次数增加,培训人数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6.1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27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1.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5.7%。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空调、车辆识别系统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1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5项,涉及资金3178.04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 部门 |
黔江区司法局 |
财政处室 |
政法科 |
自评总分(分) |
100 | |||||||||||
部门 联系人 |
杜文贵 |
联系电话 |
79311010 | |||||||||||||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 资金 (万元)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 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2489.04 |
3178.04 |
3178.04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缴费、退休人员健康修养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保障单位职能职责中项目支出(1、法治建设工作;2、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3、普法宣传工作;4、基层司法工作;5、社区矫正工作;6、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及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7、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及业务装备费用等)。 |
1、聚焦依法治区,高位推进法治黔江建设。一是高站位抓学习,二是高质量抓整改,三是高强度抓统筹,四是高要求抓考核; 2、聚焦依法行政,务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严把法治审查关,二是严把执法监督关,三是严把复议纠错关,四是严把诉讼监督关; 3、聚焦依法治理,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一是开展矛盾纠纷化解联调联动行动,受理各类矛盾纠纷9485件,成功化解9470件,司法确认947件,调解成功率达99%,回访满意率及协议履行率均达100%;二是开展重点人群精细管理行动,累计接收矫正对象162人,累计解除矫正152人,现在管189人;三是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普惠万村行动,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98件,办结969件;四是开展夯实基础固本强基行动;五是开展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六是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行动。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 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权重 (分) |
指标 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普法宣传数量 |
场次 |
> |
500 |
542 |
100 |
20 |
20 |
|||||||||
社区矫正购买服务数量 |
人数 |
= |
30 |
30 |
100 |
10 |
10 |
|||||||||
全年预算支出执行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 |
100 |
|||||||||
区政府法律顾问成本 |
万元/人 |
= |
6 |
6 |
100 |
10 |
10 |
|||||||||
普法宣传知晓率 |
% |
≥ |
90 |
90 |
100 |
15 |
15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 |
95 |
99 |
100 |
15 |
15 |
|||||||||
部门预算、部门决算、绩效信息公开及时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
项目绩效编制合格率 |
% |
= |
100 |
100 |
100 |
5 |
5 |
|||||||||
政府采购预算是否应编尽编 |
定性 |
优 |
全部完成 |
100 |
5 |
5 |
||||||||||
说明 |
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区政府法律顾问费 |
项目 编码 |
50011422T000000108103 |
自评 总分 (分) |
100 | ||||||||||
主管 部门 |
重庆市黔江区司法局 |
财政 处室 |
政法科 |
项目 联系人 |
黎勇 |
联系电话 |
79239406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 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24 |
24 |
24 |
100 |
10 |
10 | ||||||||||
其中: 市级支出 |
|||||||||||||||
补助区县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全区全年6人法律顾问咨询费用 |
完成全区全年6人法律顾问咨询费用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节约诉讼成本 |
万元 |
≥ |
200 |
230 |
100 |
10 |
10 |
||||||||
人员数量 |
人 |
= |
6 |
6 |
100 |
20 |
20 |
||||||||
人均成本 |
万元 |
= |
4 |
4 |
100 |
20 |
20 |
||||||||
挽回经济损失 |
亿元 |
≥ |
2 |
2 |
100 |
20 |
20 |
||||||||
满意度 |
% |
≥ |
95 |
99 |
100 |
20 |
20 |
||||||||
说明 |
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普法宣传经费 |
项目 编码 |
50011422T000000108318 |
自评 总分 (分) |
100 | ||||||||||
主管 部门 |
重庆市黔江区司法局 |
财政 处室 |
政法科 |
项目 联系人 |
万岱杰 |
联系电话 |
79311065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 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50 |
47.5 |
47.5 |
100 |
10 |
10 | ||||||||||
其中: 市级支出 |
|||||||||||||||
补助区县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全区55万人普法宣传及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培训、集中统一考试费用 |
全区55万人普法宣传及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培训、集中统一考试,宣传覆盖率92%,受益群众46万人次,群众满意度较高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发放宣传资料 |
万册 |
≥ |
50 |
52 |
100 |
20 |
20 |
||||||||
受益群众 |
人次 |
≥ |
450000 |
460000 |
100 |
20 |
20 |
||||||||
宣传场次 |
场次 |
≥ |
500 |
542 |
100 |
20 |
20 |
||||||||
宣传覆盖率 |
% |
≥ |
85 |
92 |
100 |
10 |
10 |
||||||||
满意度 |
% |
≥ |
98 |
99 |
100 |
20 |
20 |
||||||||
说明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31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