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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问答库【区市场监管局】
《黔江区个体工商户分类标准》中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是什么?
个体工商户分型是将实际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划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和“发展型”,以分型提供差异化帮扶。个体工商户分类是在分型的基础上,开展“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认定,支持培育一批特色鲜明、诚信经营好、发展潜力大的个体工商户,以分类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黔江区个体工商户分类标准》中“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分类认定到期后可以延续吗?
认定部门在分类认定有效期的最后一年,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整体发展情况进行评估,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有效期延长3年:一是销售额或者营业收入、缴税、吸纳就业等指标3年内有明显增长的;二是3年内获得过县级以上政府表彰奖励的;三是由认定时的“成长型”个体工商户提升为“发展型”个体工商户,或者由“生存型”个体工商户提升为“成长型”个体...
《黔江区个体工商户分类标准》中“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有效期是多久?
“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有效期是3年,以认定时间为准。有效期内“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应当通过培育平台,于每年7月底前完成信息报告。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要在变更后及时报告。认定部门应当审核信息报告,并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是否继续符合分型和分类基础标准进行确认。对已不符合标准的,取消认定。
《黔江区个体工商户分类标准》中“分型”“分类”认定方式是什么?
1、“分型”认定:系统将根据市级相关标准自动判定,首次分型以2024年7月份个体工商户年报数据进行判定,此后每年同期进行一次集中分型判定动态更新。2、“分类”认定:自主申报:个体工商户根据属地原则,登录“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https://mtyx.gtgsh.com),完成自主申报。部门推荐:在事先征得经营者本人同意情况下,对有代表性、亟需进...
如何区分“假药”和“劣药”?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关于“假药、劣药”的定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三)变质的药品;(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一)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二)被污染的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