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黔江区2023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2023〕3号
黔江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黔江区2023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根据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市场监管总局等16部门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国市监信﹝2020﹞111号)、《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9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渝市监发﹝2020﹞91号)要求,制定了《黔江区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附件1)。现印发你们,请按照以下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做好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工作
《黔江区2023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参与部门包括各成员单位,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全覆盖。开展抽查任务时由发起部门定实施方案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同时将实施方案报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
二、做好内部抽查检查工作
各成员单位需登录重庆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门户,进行组织机构管理、用户管理和事项管理。使用重庆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开展本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并将抽查计划和工作方案报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
三、统一抽查检查数据归集
由于营商环境考核相关数据均来源于重庆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各成员单位应统一使用重庆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开展抽查检查工作。确需使用自有平台开展抽查工作的,除通过现用途径公示外,还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进行“双公示”,并将抽查计划(附件2)、抽查结果(附件3)以表格形式报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由办公室联系市级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重庆)地方频道双随机抽查公示栏进行公示。
四、加强督促通报
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定期通报各成员单位开展部门联合和部门内部抽查检查工作情况,并报送区政府办公室和分管区领导。
附件:1.黔江区2023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2.抽查计划公示模板
3.抽查结果公示模板
黔江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黔江区市场监管局代章)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