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44号提案的答复函
民建黔江区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消费市场监管力度的建议》(第244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一是加大农村消费市场日常监管力度。聚焦城乡结合部、农村集市等重点区域和重大节假日、农村集市赶集日等重点时段,采取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开展打击农村地区集市销售产品(食品)质量违法行为、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二是加大农村消费市场商品抽检力度。结合近年来监督抽检不合格、因质量问题曾被投诉举报、被立案查处等情况,以食品药品、农资、日用消费品等为重点产品科学制定监督抽检计划,2024年以来,已在农村消费市场开展监督抽样49批次。三是严厉打击农村消费市场各类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农村消费市场各类违法行为,2024年以来,立案查处农村消费市场各类违法案件25件。
(二)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一是强化行刑衔接。联合区法院、区检察院和区公安局等部门建立了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配合公安机关查获一起特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二是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与辖区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了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2024年以来,与公安、农业农村、文化旅游、林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5次,接收其他部门移送案件1件。三是发挥网格员作用。充分发挥村(社区)网格员的“前沿哨”作用,督促指导其协助发现和上报网格内违法行为线索,为市场监管部门风险预警、科学监管、精确执法提供有效支撑。
(三)强化社会共治共建。一是加大农村市场消费维权力度。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及时核查处置农村消费市场投诉举报,2024年以来,共受理核查处置农村消费市场投诉举报40件。二是落实举报奖励制度。严格落实《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市监发〔2022〕30号)文件要求,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三是强化社会惩戒作用。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及时公开公示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曝光违法行为,加强社会惩戒,倒逼市场主体落实主体责任。
(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开展大型集中宣传活动。联合有关部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消费等知识,有效增强民众识假辨假、消费维权意识和能力。二是开展宣传教育进乡村。开展食品抽检“你点我检”进乡村活动2次,在濯水镇、石会镇等乡镇开展宣传活动21场次。三是开展宣传教育进市场。利用日常检查、执法办案、告诫约谈和案件回访等工作契机,对市场主体开展法律法规和规范经营常识的宣传教育引导,督促市场主体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日常监管,严打违法行为。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环节和重要时段,强化日常监管,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深入推进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对农村消费市场涉及安全稳定、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和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二)坚持问题导向,科学精准抽检。聚焦群众关切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坚持突出问题导向原则和抽检范围广覆盖原则,提高监督抽检工作靶向性和科学性,加大对农村消费市场重点产品的监督抽检力度,提高问题发现率,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时启动抽样不合格产品后续处置程序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三)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农村消费市场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强化与卫生健康、农业农村、文化旅游、林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依法严厉查处市场监管领域各类违法行为。加强与乡镇街道协同配合,深化辖区片区市场监管所与乡镇街道平安办联合监管执法工作机制,有重点、有节点地常态化开展联合监管执法检查。积极参与全区党建统领现代化网格治理体系建设,依托网格员教育培训,提升专业化能力,充分发挥网格员的作用。
(四)加大宣传引导,提高保护意识。围绕重要时间节点,整合相关素材,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广播等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定期曝光典型案件、公开销毁罚没物品等方式,充分展示案件查办成效,持续释放警示震慑效果,剖析违法行为危害,提高农村地区人民群众辨识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畅通12315投诉举报电话等投诉举报渠道,严格落实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群众监督举报的积极性。
此复函已经潘东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6日
联 系 人:岳小炼
联系电话:85083883
邮政编码:409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