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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21号提案的答复函

日期:2024-05-29

林常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梯安全监管的建议》(第121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方面。一是强化电梯安全监管力度。制定印发《黔江区2024年特种设备安全常规监督检查计划》,将电梯安全监管纳入常规监督检查计划重点;针对电梯安全事故特点,每年委托技术机构定期开展电梯门锁专项抽查,制定印发《深入推进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开展电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强化电梯关键部件维护保养专项监督抽查,同时加大对电梯使用、维保、检测过程中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2024年以来,我局立案查处电梯超期未检、虚假检测等案件共2件,并依法纳入系统进行公示;畅通12315举报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督促辖区内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参照市电梯产业商会出台的《电梯维保成本费用测算表》进行合理定价,参考模板科学制备维保合同,做好维保信息公示,杜绝恶意降价竞争。三是《重庆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均在法律层面鼓励各电梯使用单位购买安全责任保险。我局动员了所有电梯使用单位针对乘客人身伤亡、被困轿厢等事故购买安全责任保险,截至目前参保率达70%以上。四是严格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第74号令要求,推进电梯使用单位设置“三员”,为每台电梯绑定安全员,每日开展“日管控”,将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纳入日常监管内容。五是着力推行电梯NFC无纸化维保。制定《关于推行电梯NFC无纸化维保提升电梯维保质量实施方案》,为全区每台电梯安装4块NFC芯片,运用近场通信技术采集维保人员作业现场信息,有效解决维保单位填单扫码走过场、“签到式”“打卡式”等虚假维保问题,建立电梯应急救援96333应急处置平台,实现电梯风险预警、故障报警、困人救援、维保监管由人防向技防转换。

二、关于完善电梯安全信息公开制度方面。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规定,我局定期发布上年度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状况通报。二是自2020年以来,我局由特监科牵头推动电梯安全管理信息公示规范化建设,督促使用单位在电梯轿厢张贴电梯管理信息公示栏,用于对电梯注册标识、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信息公开公示,确保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全面升级电梯使用登记标识,在电梯使用登记标识上公示电梯信息二维码及96333应急处置电话。

三、关于加强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工作方面。一是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广泛宣传电梯安全知识,发放宣传资料56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60余人次。二是自2019年以来,我局每年请市级专家对全区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应急办主任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知识培训,提升监管能力。三是制作电梯安全知识短视频在轿厢内显示屏进行循环播放,提升公众电梯安全意识。四是召集全区电梯使用单位进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管理人员业务能力。五是开展电梯安全知识进企业、进校园活动,联合市特检院黔江中心在红星美凯龙商场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党课进企业活动”,现场进行电梯检验,邀请广大商户和消费者到场观摩,积极宣传电梯安全知识。

四、关于设立电梯安全保障专项经费方面。一是积极配合开展电梯故障勘察,合理利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保障电梯安全运行,今年以来,我局共出具电梯故障勘察证明17份。二是督促指导电梯使用单位与电梯维保单位规范签订维护保养合同,约定电梯日常易损部件维修由维保单位承担。三是鼓励电梯使用单位设立电梯专项维修经费,对电梯广告收入优先用于电梯维护保养、修理和购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五、关于开展老旧电梯安全评估与更新改造方面。一是建立台账、摸清底数,按照公众聚集场所使用10年以上的电梯以及其他场所使用15年以上的电梯标准,建立了我区老旧电梯台账,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评估,今年来,共计开展老旧电梯安全评估15台。二是对于安全评估不合格的电梯,指导督促使用单位开展改造更新,确保老旧电梯使用安全。

接下来,我局将持续强化电梯安全监管力度,深化电梯维保监管改革,逐步推行电梯NFC无纸化维保模式,防止虚假维保。探索推进电梯“保险+服务”模式,鼓励企业购买电梯部件保险,提高电梯本质安全。我局将加大电梯使用管理、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监管执法力度,坚决打击虚假维保、虚假检测、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群众乘梯安全。

此复函已经潘东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9日

联 系 人:彭华松

联系电话:85081115

邮政编码:409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