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区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
您当前的位置: 区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

关于商业秘密,这些知识要知道

日期:2024-06-21

一、商业秘密的概念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二、商业秘密的特点

1.秘密性,秘密性是商业秘密与专利技术、公知技术相区别的最显著特征,也是商业秘密维系其经济价值和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2.价值性,价值性是指该项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具有可确定的应用性,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3.保密性,世界各国法律和有关的国际公约均要求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其所拥有的商业秘密采取必要的或合理的保密措施,并以此作为是否对其给予法律救济的一个重要考虑因素。

三、企业商业秘密容易被泄露的情况

1.人员流动时带走商业秘密;2.兼职工作泄露商业秘密;3.为谋私利泄露商业秘密;4.接待参观中泄露商业秘密;5.朋友交往中泄露商业秘密;6.发表学术论文、散发产品介绍泄露商业秘密;7.管理不善造成商业秘密泄露;8.计算机网路系统被非法侵入泄露商业秘密。

四、商业秘密主要保护措施

1.制定保密制度;企业的保密制度主要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确定需要保密的范围及承担保密责任的人员;确定商业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及相应的保密措施;对涉及商业秘密的场所采取防范措施。2.签订保密协议;劳动关系一经确立,即使不签订保密协议,员工也负有为企业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商业秘密保护协议主要内容包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内容和范围;保护期限;违约责任及其它需要约定的事项。3.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竞业禁止是指单位与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人员约定在解除劳动关系后一定时间内,被竞业限制人员不得在生产同一种核心技术产品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或者自己从事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一种核心技术产品的生产经营。 竞业限制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年。竞业限制协议主要内容包括:生产同一种核心技术产品且有竞争关系的企业范围;竞业限制的期限;竞业限制补偿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