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经查实,黔江区焦梅小卖部等106户食品经营者(名单见附件)因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或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未按规定到许可机关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黔江区超久副食店等8户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未办理食品经营备案凭证注销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拟注销黔江区焦梅小卖部等106户食品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黔江区超久副食店等8户食品经营备案凭证,现予公示,公示期2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023-79221010。逾期无异议的,我局将依法注销上述食品经营许可证。
被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编号停止使用,被注销的食品经营备案凭证及编号停止使用。
附件:拟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及食品经营备案凭证清单
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