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各科所队: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健全包容审慎的市场监管机制,现将《关于印发<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