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2021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年度报告
2021以来,我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为规范政府有关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相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当前,我区公平竞争审查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有序推进,各部门公平竞争审查的机制健全,凡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政策文件出台前都由起草部门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按应审尽审,审必规范的要求,公平竞争审查率达100%,基本上完成了“全面推开”的阶段性任务,有效规范了政府有关行为,制度功能逐步显现。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保障,着力发挥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
一是加强机制建设。我区高度重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根据人员变动及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区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区政府副区长任召集人,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司法局等25个区级部门为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组织协调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统筹推进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协调处理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保障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序推进。二是统筹协调职责。对照国、市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形势,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深刻分析当前新形势新要求,以《2021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年度工作要点》为指引,进一步明确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单位,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健全审查规则,着力夯实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制度基础。一是开展第三方评估。建立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机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区农业农村委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开展评估,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二是开展督查抽查。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年度督查考核中,聚焦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产业发展等行业对4个乡镇,4个部门公平竞争审查总体落实情况开展抽查,抽查发现各单位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健全,凡出台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关系的政策措施和一事一议事项已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发现妨碍公平竞争文件1件,目前已督促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建立自我审查机制。严格对照新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标准及要求,凡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和“一事一议”的政策措施,全部纳入审查范围,对拟出台的涉及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实施自我审查,确保“应审尽审、审必规范”。四是建立长效机制。要求相关部门对照清理重点、明确清理范围,及时清理相关政策措施,并建立长效机制,对已出台的政策措施定期评估、动态清理,严格做好增量政策措施的审查;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回应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稳妥处理各类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清纠并举,着力破除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壁垒障碍。一是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期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重点,把好新出台的政策措施出口关,既防止出台含有指定交易、固定价格、分割市场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又简化审查流程,快速审查通过有利于保障重要防控物资生产供应和帮扶经营者渡过难关、扩大消费、稳定就业的政策措施,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便利和支持。二是高质量完成存量政策措施清理。对2019年前制定的各类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各类政策措施157件,废止修订14件,有力促进保障了市场竞争秩序,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三是重点抓好增量政策措施审查。在健全审查机制和把好重点领域审查上下功夫,建立重大政策措施会审制度,建立重大文件联合审查机制。同时,针对疫苗、口罩、体温计等防疫重点物资产品,及时响应审查政策咨询,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为疫情防控和经济平稳运行提供有力保障。2021年共审查新增政策措施14件,修改调整1件,适用例外规定10件,清理存量文件30件,废止8件,有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推动经济高质量运行。
(四)弘扬竞争文化,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一是多渠道加强制度宣传解读。通过印发宣传手册,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曝光典型案例等形式,广泛宣传竞争政策。以“视频大学堂”的形式,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出台背景、重要意义、关键环节和重要问题等角度,为工作人员宣讲业务、答疑解惑,为制度落实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多形式开展业务培训。注重实践能力提升,举办2期政策解读培训班,有效提升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守法意识。针对反垄断执法涉及行业众多的特点,注重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参与案件调查,凝聚各行各业公平竞争共识,达到共同监管规范行业的效果,有力提升了业务水平。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个别单位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对公平竞争审查的重视程度不够,对是否违反公平竞争相关规定把握不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力度和监督工作有待加强。
(二)个别人员审查能力有待提高。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政策性强、专业性强,在开展具体审查识别工作中需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且具有长期性,需要稳定的人才队伍作为保障。目前,部分单位审查工作人员还不具备相应审查能力,只有形式、没有效果,不能很好完成深度分析,这也直接影响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
(三)个别单位审查质量有待提高。公平竞争审查遵循“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但对“审什么”“如何审”的要求认识不深刻,只是简单对照审查标准进行核对,未能在审查过程中严格对照公平竞争审查的标准。
建议市级层面可以加大业务交流培训力度,组织公平竞争审查人员片区大规模培训,系统性学习交流审查细则,案例,增强实际可操作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突出目标导向,健全审查机制。注重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建立和完善制度规则,为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全面规范审查流程。加快出台我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审查范围,细化审查标准,规范审查流程,逐步构建全面覆盖、规则完备、权责明确、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审查制度体系。各部门建立健全自我审查机制,明确责任机构和审查程序,属于审查范围内的要按照审查标准应审尽审,审增量清存量,确保存量清理达到100%。二是深入开展第三方评估审查。拟将相关部门、30个乡镇(街道)作为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重点对象,计划每年评估2个单位;对评估发现的问题,面对面通报评估结果,并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整改效果进行跟踪评估。三是加快完善自我审查机制。紧紧抓住自我审查中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这一关键环节,强化自我审查的外部监督。对2021年1月1日以后经公平竞争审查出台的政策措施,将是否规范履行征求利害关系人程序作为重点督查内容,探索建立审查程序责任追究机制,同时,建立公平竞争初审和复审内部“双审查”机制,进一步提高审查质量,确保审查效果。
(二)严格监督考核,强化制度约束。坚持内外监督并重,建立健全监督考核评价机制,积极倡导公平竞争文化。一是切实发挥监督指导作用。按照2021年督查考核计划,以“交叉检查、个别抽查、实地督查”的方式,创新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督查,充分发挥考核评估的激励督促作用。二是落实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规范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进一步优化举报反映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出台政策措施问题的处理程序和回应机制,进一步提升制度权威和效能。三是优化抽查考核机制。重点围绕健全审查机制和提高审查质量,将专项抽查与集中督查相结合,采取线上线下同步推进的方式,做好公平竞争审查抽查,不断增强抽查考核客观性、科学性和公正性。
(三)加强组织协调,夯实能力基础。强化“一盘棋”思想,统筹推进公平竞争审查队伍和能力建设,构筑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一是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协调作用。切实履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职责,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推动各部门结合实际加大统筹组织力度,协调解决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扎实做好信息报送、情况通报、统计分析等工作。二是加强审查队伍和能力建设。推动各部门进一步明确公平竞争审查机构和人员,配齐配强审查力量,确保与审查任务相适应。各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围绕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创新审查方式,增强制度刚性约束,委托有关高校、研究机构开展重点、难点问题研究,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提供智力支持。
重庆市黔江区公平竞争审查区级联席会议办公室
(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