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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62590X7/2024-00106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4-12-04
  • 发布日期 2024-12-04
  • 文件标题 关于特供酒的消费提示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市场监管局
  • 有效性

关于特供酒的消费提示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制售“特供”“专供”“内供”等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欺骗误导消费者,扰乱正常市场秩序。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击以“特供”“专供”“内供”名义制售假酒的违法行为,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向广大消费者发出如下消费提示,希望大家理性消费,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

一、保持理性消费

市场上凡是以特定标志性建筑物、官方活动等名义流通的“特供”“专供”“内供”等酒类产品均系假酒,属于非法产品,严禁生产、销售。消费者在购买时要保持理性思考,避免被商家的虚假宣传所蒙蔽,特别要警惕那些印有“特供” “专供”“内供”等字样的酒,这些很可能是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而虚构的概念,甚至可能是劣质酒。

二、警惕推销陷阱

不法商贩往往利用消费者对“特供酒”的误解和好奇心理,进行虚假宣传。有的从公开宣传售卖转向通过熟人介绍、口口相传的方式进行推销,有的通过社交平台私聊界面,以拼音缩写、汉字谐音等“暗语”方式进行推销,并且在交易完成后迅速销毁交易痕迹,给消费者的事后维权带来了很大困难。消费者在面对这类推销时,要擦亮眼睛,不要被不法商家的欺骗、误导所迷惑,谨防潜在消费风险。

三、选择正规商家

消费者不要轻易相信虚假宣传和夸大其词的广告,选择正规经营商家。消费者要选择合法正规的渠道购买酒类商品,索取并保管好购买票据。在选购白酒时应仔细查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原料、生产商等信息。如果标签内容不全或模糊不清,最好不要购买。

四、提升维权意识

消费者在购买酒类商品时,如发现制售带有“特供”“专供”“内供”等字样的酒类商品,或以“特供酒”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非法印制商标和产品包装,生产销售不合格酒类商品等违法行为,以及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举报投诉,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