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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62590X7/2024-00064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4-08-16
  • 发布日期 2024-08-16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黔江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智能门锁消费提示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市场监管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黔江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智能门锁消费提示

智能门锁的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家庭财产和人身安全。智能门锁产品在远程开锁和人脸识别方面风险较高,在感应卡识别开锁方面隐患较多,另外在密码逻辑安全、抗电磁干扰、指纹识别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为保护消费者家庭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黔江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示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智能门锁产品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消费者尽量选择信誉好的大型专卖店购买,要注意查看包装箱上应有: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体积、质量、警示标志、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生产日期;商标名称、注册商标图案;采用技术标准编号(选购符合国家标准GB 21556-2008《锁具安全通用技术条件》或GA 374-2019《电子防盗锁》的产品)。查看产品合格证、说明书、保修单等是否齐全,拒绝购买“三无”产品。同时,拆开检查产品外观,要求外观整洁、无裂口、无锈蚀等。

二是通过风险监测发现,搭载人脸识别功能和远程开锁功能的智能门锁安全风险较高,建议消费者尽量不使用或关闭人脸识别功能和远程开锁功能。

三是建议选购具有输入错误报警和防破坏报警功能的智能门锁,当连续多次实施错误操作或防护面板遭受外力破坏时,智能门锁应有相应报警信号提示。

四是在使用信息识别卡开锁功能的智能门锁时,应在日常使用中妥善保管好信息识别卡,防止被非法读取和复制。

五是在使用数字密码开锁功能时,建议用户设置6位以上的数字密码,勿使用连续数字或相同数字的密码。建议启用组合验证的开锁方式,如使用密码+指纹、密码+信息识别卡等双重身份验证。

六是在使用带有指纹识别功能的智能门锁时,应在日常使用中留意指纹识别模块是否存在残留异物或物理损坏,若发现指纹识别模块出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指纹识别功能,并联系生产企业解决。

七是在使用配备移动应用远程监测的智能门锁时,为加强智能门锁的安全系数,建议设置一定强度的登录密码并定期更换,如:八位密码长度,数字和字母的组合等。

八是智能门锁配备应急开锁功能,一般采用机械方式应急开启,建议消费者至少将1把应急开锁钥匙保留在除家以外的安全地点。

此外,提醒消费者要注意依法维权。如果发生纠纷,消费者可与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拨打12315、12345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