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重庆市黔江区机构改革方案》,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政策、规划和地方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政策措施。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实施食品药品问题产品召回制度,承担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重庆市黔江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3.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收集上报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及餐饮行政许可管理。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4.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零售使用和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备案)、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处罚。负责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的管理工作。负责疫苗配送、存储质量管理。
5.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参与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承担一般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相关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7.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负责本局管辖或市局授权、委托范围内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负责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检验检测等监督管理,负责接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休的开工告知,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特种设备事故情况核实、报告和按规定权限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重大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
8.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依法或根据总局、市局授权,开展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
9.负责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承担本辖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建立违法失信企业名录库,推进建立对失信市场主体的联合惩戒机制和信用修复机制,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工作。
10.负责规范和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合同行政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11.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导消费环境建设,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消费教育,引导健康消费,推动消费升级。指导重庆市黔江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比对工作。依法实施计量监督检查,监督计量技术机构,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负责能源计量工作和产品能效标识、水效标识的监督管理。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负责推动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检查。负责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负责商品条码工作,标准化信息管理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培育和规范检验检测市场。
15.负责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市知识产权强国、强市建设的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发展规划、计划。负责全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全区知识产权专利工作。组织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的管理政策和措施。
16.负责开展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8.协助指导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党建工作。
1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安全、保密、信访等工作。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负责市场监管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应急体系建设的牵头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本局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承担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负责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承担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相关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法治科。承担合法合规性审查工作。承担依法规范执法程序和处罚裁量权工作。承担具体行政行为法制监督工作。负责行政许可监督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查处监督和审核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本单位法治建设和法律普及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3.组织人事科。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拟订干部政治理论教育、意识形态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战工作。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职业资格评定等工作。负责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4.财务科。组织实施财务管理等制度。负责预决算和监督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装备配备管理。承担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的管理、监督、评价和建议。负责组织实施基本建设项目的结算审计,按权限组织实施基建项目的决算审计,以及审计工作的联系协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5.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承担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乡镇(街道)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负责食品快检体系建设和管理。拟订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质量安全中的风险管理、风险监测、风险交流和抽检(快检)工作制度。统筹年度抽检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抽检结果的归集、评价、技术性风险点分析,提出风险预警、防控措施及相关信息公布。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综合统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6.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分析掌握生产领域、流通领域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质量安全形势,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督促指导生产领域、流通领域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承担生产领域、流通领域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本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7.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组织实施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和餐饮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促指导餐饮服务领域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担本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8.药品监督管理科(不良反应监测科)。分析掌握权限范围内药品、化妆品安全形势,组织实施药品、化妆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负责药品零售、化妆品经营的监督检查,以及药品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承担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的管理工作,督促指导不合格药品、化妆品核查、处置、召回。承担职责范围内药品、化妆品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本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9.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分析掌握权限范围内医疗器械安全形势,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负责医疗器械经营的监督检查,以及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承担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的管理工作,督促指导不合格医疗器械核查、处置、召回。承担职责范围内医疗器械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本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0.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和质量发展科。拟订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辖区内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配合实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质量激励制度。开展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负责辖区内产品质量的监督工作,协助开展国家监督抽查、市级监督抽查的抽样工作。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实施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负责缺陷产品及产品伤害监测的信息收集,推广产品防伪技术。承担纤维及制品等质量监督工作。承担本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负责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接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开工告知,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的应急管理和按规定权限进行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重大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承担本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行政审批科。负责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负责总局授权或市局委托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注册工作。负责本局管辖或市局授权、委托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核(备案)工作。负责许可决定送达和证书发放工作。负责行政服务中心注册许可窗口的管理服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3.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组织实施对传销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日常事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4.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组织实施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的制度措施。指导开展涉及市场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指导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指导开展消费环境建设。配合开展有关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承担本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计量科。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比对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检定机构和计量标准的监督管理。负责制造、修理、销售、进口和使用计量器具以及计量检定等相关计量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能源计量、产品能效标识和水效标识监督管理。组织计量仲裁工作。规范计量检定、校准、测量数据的使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6.标准化管理科(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拟订推进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行业开展标准化工作。组织推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和国际对标采标工作。负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检查。负责推动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开展商品条码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负责标准化信息统计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指导认证认可行业、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组织企事业单位参与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国际或区域性组织活动。组织协调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等认证活动的属地监管。组织实施检验检测机构的属地监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7.信用监督管理科。拟订企业信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整合与互联共享。负责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建立和管理。指导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的应用,组织实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承担联合惩戒协调联系工作。组织开展市场主体信用查询、信用修复、信用约谈、信用承诺工作。组织开展企业信用宣传、培训,指导企业信用自律建设。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8.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拟定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开展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开展网络市场监测工作。开展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开展合同格式条款规范监管,开展动产抵押登记。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9.广告监督管理科。拟定广告产业发展计划、政策和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物广告发布登记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广告行业组织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0.企业监督管理科。拟定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公示信息监管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年报公示、即时信息公示工作。负责相关无证生产经营的综合协调、情况统计工作。负责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的建立和管理。组织实施市场主体强制退出制度。组织实施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承担本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相关工作。配合开展有关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1.知识产权管理科。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拟定区域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规划。拟定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规章制度、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国专利奖、中国商标金奖评选申报推荐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原产地地理标志认证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开展原产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相关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2.非公党建科。协助组织部门指导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的建设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派出机构:
1.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东片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城东街道、金溪镇、石家镇、鹅池镇、水田乡、太极乡、白土乡、新华乡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2.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西片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城西街道、城南街道、石会镇、黑溪镇、黄溪镇、黎水镇、杉岭乡、沙坝乡、白石乡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3.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阳片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正阳街道、舟白街道、小南海镇、马喇镇、邻鄂镇、中塘乡、蓬东乡、五里乡、金洞乡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4.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濯水片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冯家街道、濯水镇、阿蓬江镇、水市乡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执法机构: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事业单位:重庆市黔江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负责重庆市黔江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应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黔江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但由于下属单位未独立核算,故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决算的只有本级预算单位1个。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3760.98万元,支出总计3760.9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7.96万元,下降6.88%,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有细小变动,基本支出有所下降,项目支出减少较大。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3760.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9.18万元,下降6.45%,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减少2名;项目收入减少25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60.98万元,占10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3760.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7.96万元,下降6.88%,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有细小变动,基本支出有所下降,项目支出减少较大。其中:基本支出3521.06万元,占93.62%;项目支出239.92万元,占6.38%。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760.98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77.24万元,下降6.87%。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有细小变动,基本支出有所下降,项目支出减少较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60.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9.18万元,下降6.45%。主要原因是2023年下半年新招录公务员5名,遴选3名、调入1名;2023年新增退休人员7人,4人调出,基本收入有所减少,项目支出减少较大。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73万元,下降1.20%。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60.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7.24万元,下降6.8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本支出有所减少,项目支出减少较大。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73万元,下降1.2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54.64万元,占73.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4万元,增长0.0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正常调资。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15.22万元,占19.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12万元,增长12.0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退休人员丧葬费73.5万元,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增加3.62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75.62万元,占4.6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1万元,下降1.3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医疗保险等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115.50万元,占3.0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1.58万元,下降51.28%,主要原因是津补贴政策衔接工作中,住房公积金清算后基数下降。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21.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46.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7万元,下降0.26%,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比2022年有所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津贴、奖金、养老保险、公积金、医疗保险等支出。公用经费474.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89万元,下降2.6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均公用经费相应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管费、工会经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2.7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43万元,下降25.8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缩减车辆运行维护费;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及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44万元,增长53.71%,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购置执法执勤车辆一台,比上年增长的是车辆购置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16.9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执法执勤需求。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9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公务车辆购置申请还未批复,故没有纳入年初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6.9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购置执法执勤车辆一台。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3.41万元,主要用于24辆车的燃油费、洗车费、停车费、通行费、维修保养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79万元,下降50.2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车出行、油卡充值、维修等事前审批制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3万元,增长3.82%,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15台车辆已达到报废年限,车辆的维修费有所增加。
公务接待费2.3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部门、区县局交流学习调研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3万元,下降40.7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及标准,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1万元,增长9.72%,主要原因是川渝地区的交流学习接待的人次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4辆;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26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0.46元,车均购置费16.99万元,车均维护费1.3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4万元,下降61.8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思想,减少会议次数及会议开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6.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83万元,增长280.88%,主要原因是食品药品及非公党建等工作的培训班次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4.6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89万元,下降2.64%,主要是2023年劳务费下降较多,原因是本年厉行节约,压缩各项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1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3.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3.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3.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电子设备、办公家具以及为企业免费提供印章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绩效和23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239.92万元。
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整体监控 |
项目编码 |
50011400023P000058 |
自评总分 |
99.89 | |||||||||||||||||||||
项目主管部门 |
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财政归口处室 |
产业发展科 |
部门联系人 |
田娅萍 |
联系电话 |
85083771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38,067,079.66 |
39,676,687.23 |
39,235,326.17 |
|||||||||||||||||||||||
其中:财政拨款 |
38,067,079.66 |
39,676,687.23 |
39,235,326.17 |
98.88 |
10.00 |
9.88 | ||||||||||||||||||||
一般公共预算 |
38,067,079.66 |
39,676,687.23 |
39,235,326.17 |
98.88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统一行使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
统一行使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
广告违法率 |
% |
< |
1 |
1 |
0 |
100 |
10 |
10 |
否 |
|||||||||||||||||
两品一械不良反应监测 |
个 |
≥ |
300 |
598 |
99.33 |
100 |
10 |
10 |
否 |
超额完成 | ||||||||||||||||
食品抽检法定检验项目覆盖率 |
% |
≥ |
90 |
92.3 |
2.56 |
100 |
10 |
10 |
否 |
|||||||||||||||||
新增企业发展数量 |
家 |
≥ |
4100 |
4250 |
3.66 |
100 |
10 |
10 |
否 |
|||||||||||||||||
电梯无纸化维保 |
% |
≥ |
90 |
93.47 |
3.86 |
100 |
10 |
10 |
否 |
|||||||||||||||||
为企业节约印章成本 |
% |
≥ |
95 |
100 |
5.26 |
100 |
10 |
10 |
否 |
|||||||||||||||||
案件办结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否 |
|||||||||||||||||
提高履职能力 |
定性 |
有所增加 |
1 |
0 |
100 |
10 |
10 |
否 |
||||||||||||||||||
促进形成良好市场竞争环境 |
定性 |
有效改善 |
1 |
0 |
100 |
10 |
10 |
否 |
||||||||||||||||||
社会公众、服务对象等满意度 |
% |
≥ |
90 |
90 |
0 |
100 |
10 |
10 |
否 |
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二级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指标名称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说明 |
自评得分 |
1 |
市场监管执法办案经费 |
年度预算执行率 |
= |
100 |
万元 |
20 |
12.35 |
20 |
20 |
20 | |
法制宣传 |
≥ |
4 |
次 |
20 |
4 |
20 |
20 |
20 | |||
开展执法培训 |
≥ |
3 |
次 |
20 |
3 |
20 |
20 |
20 | |||
案件办结率 |
≥ |
100 |
% |
20 |
100 |
20 |
20 |
20 | |||
行政审批、投诉举报受理处置率 |
≥ |
100 |
% |
10 |
100 |
10 |
10 |
10 | |||
2 |
中央补助药品监管经费 |
年度预算执行率 |
= |
100 |
万元 |
20 |
28 |
20 |
20 |
20 | |
监管户数 |
≥ |
358 |
户 |
20 |
358 |
20 |
20 |
20 | |||
两品一械不良反应监测 |
≥ |
300 |
个 |
20 |
598 |
20 |
20 |
超额完成 |
20 | ||
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查处率 |
≥ |
100 |
% |
20 |
100 |
20 |
20 |
20 | |||
队伍素质和检验检测能力 |
定性 |
高 |
20 |
1 |
10 |
10 |
10 |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对食品药品监管经费、市场监管执法办案经费、中央补助药品监管经费、为开办企业免费提供印章经费等2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239.92万元,总体评价得分99.89分,评价等次为A。绩效评价中发现部分项目预算执行力度不强、自评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我单位将高度重视,重点加强这些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认真做好年初绩效预算,保证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22650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1表 | |||
公开单位: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决算数 |
功能分类科目 |
决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3,760.98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754.64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二、外交支出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三、国防支出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五、事业收入 |
五、教育支出 |
||
六、经营收入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八、其他收入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715.22 |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175.62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六、金融支出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115.50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3,760.98 |
本年支出合计 |
3,760.98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
结余分配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总计 |
3,760.98 |
总计 |
3,760.98 |
备注:1.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收入决算表 | |||||||||
公开单位: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02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项目(按“项”级功能分类科目) |
小计 |
其中:教育收费 | ||||||
合计 |
3,760.98 |
3,760.98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754.64 |
2,754.64 |
||||||
20138 |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
2,754.64 |
2,754.64 |
||||||
2013801 |
行政运行 |
2,468.35 |
2,468.35 |
||||||
20138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5.88 |
5.88 |
||||||
2013804 |
市场主体管理 |
51.35 |
51.35 |
||||||
2013805 |
市场秩序执法 |
12.35 |
12.35 |
||||||
2013810 |
质量基础 |
4.00 |
4.00 |
||||||
2013812 |
药品事务 |
45.82 |
45.82 |
||||||
2013814 |
化妆品事务 |
3.68 |
3.68 |
||||||
2013815 |
质量安全监管 |
14.10 |
14.10 |
||||||
2013816 |
食品安全监管 |
98.75 |
98.75 |
||||||
2013850 |
事业运行 |
46.37 |
46.37 |
||||||
2013899 |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
4.00 |
4.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715.22 |
715.22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641.73 |
641.73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76.51 |
276.51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37.91 |
137.91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227.30 |
227.30 |
||||||
20808 |
抚恤 |
73.50 |
73.50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73.50 |
73.5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75.62 |
175.62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75.62 |
175.62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14.73 |
114.73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2.18 |
2.18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21.60 |
21.60 |
||||||
21011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
37.12 |
37.12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15.50 |
115.5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15.50 |
115.5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15.50 |
115.50 |
备注:1.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 |||||||
公开单位: 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03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项目(按“项”级功能分类科目) | ||||||
合计 |
3,760.98 |
3,521.06 |
239.92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754.64 |
2,514.72 |
239.92 |
|||
20138 |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
2,754.64 |
2,514.72 |
239.92 |
|||
2013801 |
行政运行 |
2,468.35 |
2,468.35 |
||||
20138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5.88 |
5.88 |
||||
2013804 |
市场主体管理 |
51.35 |
51.35 |
||||
2013805 |
市场秩序执法 |
12.35 |
12.35 |
||||
2013810 |
质量基础 |
4.00 |
4.00 |
||||
2013812 |
药品事务 |
45.82 |
45.82 |
||||
2013814 |
化妆品事务 |
3.68 |
3.68 |
||||
2013815 |
质量安全监管 |
14.10 |
14.10 |
||||
2013816 |
食品安全监管 |
98.75 |
98.75 |
||||
2013850 |
事业运行 |
46.37 |
46.37 |
||||
2013899 |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
4.00 |
4.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715.22 |
715.22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641.73 |
641.73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76.51 |
276.51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37.91 |
137.91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227.30 |
227.30 |
||||
20808 |
抚恤 |
73.50 |
73.50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73.50 |
73.5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75.62 |
175.62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75.62 |
175.62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14.73 |
114.73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2.18 |
2.18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21.60 |
21.60 |
||||
21011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
37.12 |
37.12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15.50 |
115.5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15.50 |
115.5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15.50 |
115.50 |
备注:1.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单位: 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04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决算数 |
功能分类科目 |
决算数 |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3,760.98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754.64 |
2,754.64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二、外交支出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三、国防支出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五、教育支出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715.22 |
715.22 |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175.62 |
175.62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六、金融支出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115.50 |
115.50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3,760.98 |
本年支出合计 |
3,760.98 |
3,760.98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
总计 |
3,760.98 |
总计 |
3,760.98 |
3,760.98 |
备注:1.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公开单位: 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05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项目(按“项”级功能分类科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3,760.98 |
3,521.06 |
239.92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754.64 |
2,514.72 |
239.92 |
20138 |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
2,754.64 |
2,514.72 |
239.92 |
2013801 |
行政运行 |
2,468.35 |
2,468.35 |
|
20138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5.88 |
5.88 | |
2013804 |
市场主体管理 |
51.35 |
51.35 | |
2013805 |
市场秩序执法 |
12.35 |
12.35 | |
2013810 |
质量基础 |
4.00 |
4.00 | |
2013812 |
药品事务 |
45.82 |
45.82 | |
2013814 |
化妆品事务 |
3.68 |
3.68 | |
2013815 |
质量安全监管 |
14.10 |
14.10 | |
2013816 |
食品安全监管 |
98.75 |
98.75 | |
2013850 |
事业运行 |
46.37 |
46.37 |
|
2013899 |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
4.00 |
4.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715.22 |
715.22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641.73 |
641.73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76.51 |
276.51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37.91 |
137.91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227.30 |
227.30 |
|
20808 |
抚恤 |
73.50 |
73.50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73.50 |
73.5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75.62 |
175.62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75.62 |
175.62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14.73 |
114.73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2.18 |
2.18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21.60 |
21.60 |
|
21011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
37.12 |
37.12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15.50 |
115.5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15.50 |
115.5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15.50 |
115.50 |
备注:1.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
公开单位: 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06表 | |||||||
单位:万元 |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经济分类科目(按“款”级功能分类科目) |
金额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经济分类科目(按“款”级功能分类科目) |
金额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经济分类科目(按“款”级功能分类科目) |
金额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2,719.28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441.52 |
310 |
资本性支出 |
33.14 |
30101 |
基本工资 |
627.21 |
30201 |
办公费 |
21.32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
30102 |
津贴补贴 |
494.62 |
30202 |
印刷费 |
5.20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16.15 |
30103 |
奖金 |
792.30 |
30203 |
咨询费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97.16 |
30204 |
手续费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
30107 |
绩效工资 |
24.54 |
30205 |
水费 |
1.12 |
31006 |
大型修缮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276.51 |
30206 |
电费 |
9.00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137.91 |
30207 |
邮电费 |
45.62 |
31008 |
物资储备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116.90 |
30208 |
取暖费 |
31009 |
土地补偿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34.98 |
31010 |
安置补助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4.24 |
30211 |
差旅费 |
9.14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115.50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31012 |
拆迁补偿 |
||
30114 |
医疗费 |
32.40 |
30213 |
维修(护)费 |
31.68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16.99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30214 |
租赁费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27.12 |
30215 |
会议费 |
0.21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
30301 |
离休费 |
30216 |
培训费 |
18.36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
30302 |
退休费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2.37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0303 |
退职(役)费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312 |
对企业补助 |
|||
30304 |
抚恤金 |
73.50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31201 |
资本金注入 |
||
30305 |
生活补助 |
227.30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31203 |
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
||
30306 |
救济费 |
30226 |
劳务费 |
6.00 |
31204 |
费用补贴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26.32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3.00 |
31205 |
利息补贴 |
|
30308 |
助学金 |
30228 |
工会经费 |
20.79 |
31299 |
其他对企业补助 |
||
30309 |
奖励金 |
30229 |
福利费 |
23.81 |
399 |
其他支出 |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3.41 |
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
30311 |
代缴社会保险费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125.46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39909 |
经常性赠与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50.05 |
39910 |
资本性赠与 |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39999 |
其他支出 |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
30702 |
国外债务付息 |
|||||||
30703 |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
|||||||
30704 |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
|||||||
人员经费合计 |
3,046.40 |
公用经费合计 |
474.66 |
备注:1.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
公开单位: 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07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项目(按“项”级功能分类科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备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故本表无数据。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公开单位: 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08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备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故本表无数据。
机构运行信息表 | ||||
公开09表 | ||||
公开单位: 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项 目 |
决算数 |
一、“三公”经费支出 |
— |
— |
四、机关运行经费 |
474.66 |
(一)支出合计 |
52.77 |
52.77 |
(一)行政单位 |
474.66 |
1.因公出国(境)费 |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50.40 |
50.40 |
五、资产信息 |
— |
(1)公务用车购置费 |
16.99 |
16.99 |
(一)车辆数合计(辆) |
25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3.41 |
33.41 |
1.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
|
3.公务接待费 |
2.37 |
2.37 |
2.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
|
(1)国内接待费 |
— |
2.37 |
3.机要通信用车 |
3 |
其中:外事接待费 |
— |
4.应急保障用车 |
3 | |
(2)国(境)外接待费 |
— |
5.执法执勤用车 |
18 | |
(二)相关统计数 |
— |
— |
6.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
1 |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
— |
7.离退休干部用车 |
||
2.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
— |
8.其他用车 |
||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
— |
1 |
(二)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 |
|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
— |
24 |
六、政府采购支出信息 |
— |
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
— |
28 |
(一)政府采购支出合计 |
113.65 |
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个) |
— |
1.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
61.65 | |
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
— |
262 |
2.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
|
其中:外事接待人次(人) |
— |
3.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
52.00 | |
7.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
— |
(二)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
113.65 | |
8.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
— |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
113.65 | |
二、会议费 |
— |
0.21 |
||
三、培训费 |
— |
26.89 |
备注:1.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为包括本年度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