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重点群体就业服务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重点群体就业服务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住经济大盘和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进一步做实做细就业创业服务,全力以赴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做到信息“全归集”、政策“全落实”、服务“全覆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夯实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一)提供就业指导。健全重点群体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动态监测和主动服务机制,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劳动者,主动对接联系,实施“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帮扶,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帮助重点群体尽早实现就业。
(二)强化政策落实。用好大数据比对分析手段,对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的各类扶持政策,推行“免申即享”“直补快办”,鼓励区县先行先试。对个别暂时不具备“免申即享”条件的政策,均实行网上申报,并提供代办帮办服务。进一步优化政策经办流程,加快资金发放进度,确保补贴及时到账、应享尽享。
(三)开展招聘对接。充分发挥就业服务联盟作用,“公共+市场”多渠道搜集招聘岗位信息。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点联动发布招聘信息。积极探索采取智能化信息手段,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将招聘岗位和招聘活动信息精准推送至有求职需求的重点群体。定向组织招聘企业,高频次开展重点群体专场小型精准对接活动,提升供需对接成功率。
(四)实施创业扶持。结合本地区产业特色和资源禀赋优势,对有创业意愿的重点群体提供项目推介、创业培训、开业指导、融资服务等“一条龙”创业服务。主动为符合条件的创业者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组建创业导师专家服务团,对创业项目开展后续跟踪服务,把创业者“扶上马、送一程”。
(五)加强职业培训。拓展“重庆智能就业培训平台”服务功能,推广使用职业培训券,引导重点群体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和培训机构。结合重点产业用工需求,发挥劳务经纪人、人力资源机构作用,“点对点”开展招生宣传、培训推介。加大重点群体培训组织力度,向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定向推送培训信息不少于3次。优化流程、精简材料,及时兑现职业培训补贴。
二、聚焦重点群体实施特色服务
(一)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提供品质化就业服务。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促进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高质量就业。聚焦有特殊困难的未就业毕业生,组织实施结对帮扶。广泛收集就业岗位,结合区域内行业需求和青年群体求职意愿,重点开展小规模、专业化、有针对性的专场招聘。组织开展就业岗位“云”招聘、职业规划“云”指导、职业技能“云”培训,提供不断线就业服务。实施创业创新扶持,组织创业导师线上提供创业指导服务,指导孵化基地提供一批免费创业工位。汇总公布就业政策清单以及本地服务机构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扶持政策,助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
(二)为脱贫人口开展稳岗就业服务。摸清辖区内脱贫人口就业失业状态,动态掌握就业人员、失业人员、返乡人员、有意愿外出人员“四张清单”。用好东西部劳务协作、川渝合作、“一区两群”工作机制,提高脱贫人口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做好留乡返乡脱贫人口有序承接,打造特色劳务品牌,挖掘就近就地就业岗位,支持脱贫人口返乡入乡创业和灵活就业。做好兜底保障,稳定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对确实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脱贫人口予以托底安置。
(三)为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服务。实施困难人员就业帮扶专项行动,有力有效促进困难人员就业创业。对长期失业人员,提供职业指导、心理疏导等关心关爱服务,帮助提振信心、明确方向。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对参保失业人员,快速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按需提供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创业指导等精准帮扶。会同相关部门统筹做好退捕渔民、淘汰落后产能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工作,确保就业局势稳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与紧迫感,将稳就业保就业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来抓,高度重视、精心实施,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促检查。要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引导市场机构共同参与,形成工作合力,提供多元化就业服务。市局将对重点群体就业解决不好、城镇新增就业完成情况较差、失业风险较高的区县开展定点指导。
(二)夯实数据基础。做实全市人力资源信息库,摸清摸准重点群体基础信息和服务需求,建立数据质量核查机制,及时发现更正逻辑错误、前后矛盾信息,保障数据质量。及时录入就业信息系统,就业政策、线上开展的服务事项应实行“全流程”系统经办;通过线下窗口、电话、入户等渠道开展的服务事项应录入系统公共人才服务管理板块。
(三)加大调度力度。发挥“一库四联盟”作用,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就业政策落实情况、重点群体就业失业情况等,定期开展数据比对并下发区县对照核实,分析问题原因,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促进就业政策精准匹配、就业服务高效便民。
(四)强化安全保障。要按照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有关要求做好招聘对接、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指导等线下就业服务,确保安全有序。加强信息安全保障,严格设定重点群体个人信息使用范围,强化各级各类信息平台系统安全防护。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