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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303P/2025-00030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5-03-18
  • 发布日期 2025-03-18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承担全区人力资源调查、分析、规划、调整等具体事务性工作,协助制定教育培训、激发鼓励、科学管理等措施开发区内专技人才、技能人才、社会人才的智力、才能,承担人力资源开发服务、配置咨询服务等工作。承担全区事业单位聘用考试笔试、面试考务工作;承担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及其他相关考务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试具体工作;协助公务员录用笔试和区内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工作。承担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含公需科目培训)、岗前培训、知识更新培训,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提升培训;承担职员初聘、任职、岗位业务知识培训;承担大学生定向就业培训工作。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中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承担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等工种技能提升培训、实训工作。承担实施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业务指导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委托的各类培训、考试、面试等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人力社保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为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61.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1.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年初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61.5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8万元。我单位为本年度新增单位,故无上年度预算数据。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1.5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54万元,我单位为本年度新增单位,故无上年度预算数据,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缴纳,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年初项目预算。

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2025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5.1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

(二)政府采购情况。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2025年无年初项目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12月,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不存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未安排公务用车及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 容      联系方式:023-7922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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