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就业和人才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实施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乡就业工作目标管理及考核;
2.贯彻落实就业创业有关政策和失业保险法律法规,提供公益性就业创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体和重点群体提供创业、就业、失业服务,组织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使用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承担失业保险有关经办服务工作;
3.面向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就业创业等职业培训;
4.指导基层公共就业劳务工作平台、人力资源基础台账建设及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
5.承担高校毕业生实名制服务及见习基地管理;
6.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日常管理,为用人单位、求职者提供招聘、求职等服务,开展大中专毕业学生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人事代理及人力资源联盟、流动党员管理服务;
7.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城乡就业统计及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工作;
8.拟订全区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村劳务开发及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单位构成。
区就业和人才中心为区人力社保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7个职能科室。包括办公室、财务科、创业指导科、就业指导科、人力资源服务科、失业保险科、培训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695.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68.8万元、上年结转1327.08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29.5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一般公共拨款预算收入较2020年减少262.55万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当年预算较上年减少238万元;人员有减少,基本支出预算也相应小幅度减少);上年结转较上年增加592.08万元(因2021年初结转普惠金融资金较2020年初多)。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695.8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435.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1万元,农林水支出2214.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6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29.5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共拨款预算收入较2020年减少262.55万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当年预算较上年减少238万元;人员有减少,基本支出预算相应小幅度减少);上年结转较上年增加592.08万元(因2021年初结转普惠金融资金较2020年初多)。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368.8万元,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68.8万元,比2020年减少262.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0.8万元,比2020年减少25.2万元,主要因为人员减少,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贴,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08万元,比2020年减少237.35万元,主要是因为2021年当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减少,主要用于小额担保贷款贴息。
本部门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3.1万元,和2020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3.1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8.5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招待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0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