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22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2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辖区内准入类职业资格的具体认定工作;承担专项职业能力鉴定考核、获证人员信息上网审核等工作。
2.承担辖区内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备案管理、质量监管和技术服务等工作;承担辖区内对申请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社会评价机构的资格审查工作,参与事中事后监督;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公共服务。
3.承担辖区内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4.承担辖区内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的具体工作。
5.承担辖区内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队伍建设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6.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人力社保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为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二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重庆市黔江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事业编制3名。设主任1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38.91万元,支出总计38.91万元。上年度我单位未独立编制预决算,故无上年数据对比。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合计38.91万元,上年度我单位未独立编制预决算,故无上年数据对比。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91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支出合计38.91万元,上年度我单位未独立编制预决算,故无上年数据对比。其中:基本支出29.91万元,占76.87%;项目支出9万元,占23.13%。
4.结转结余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91万元。上年度我单位未独立编制预决算,故无上年数据对比。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8.91万元,上年度我单位未独立编制预决算,故无上年数据对比。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1万元,减少1.54%。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收回部分项目资金。
2.支出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91万元,上年度我单位未独立编制预决算,故无上年数据对比。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1万元,减少1.54%。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收回部分项目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我单位2022年度无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项目。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5.38万元,占90.9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1万元,减少1.69%,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收回部分项目资金。
(2)卫生健康支出1.86万元,占4.78%,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住房保障支出1.67万元,占4.29%,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5万元,上年度我单位未独立编制预决算,故无上年数据对比。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0.41万元,上年度我单位未独立编制预决算,故无上年数据对比。我单位为差额事业单位,公用经费主要是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为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二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未单独核算“三公”经费,故不存在相关支出。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我单位为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二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未单独核算“三公”经费,故不存在相关支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单位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9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务费用 |
项目 编码 |
50011422T000000143955 |
自评 总分 (分) |
100 | |||||||||||
主管 部门 |
704-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财政 处室 |
005-社保科 |
项目 联系人 |
黄腾然 |
联系电话 |
79227855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 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10 |
9 |
9 |
100 |
10 |
10 | |||||||||||
其中: 市级支出 |
||||||||||||||||
补助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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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组织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用、组织全区优秀技能选手参加市和各区县比赛费用、组织开班培养技能人才费用。 |
组织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用、组织全区优秀技能选手参加市和各区县比赛费用、组织开班培养技能人才费用。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参与完成职业技能竞赛次数 |
次 |
≥ |
5 |
5 |
100 |
20 |
20 |
|||||||||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指导服务人次 |
人次 |
≥ |
5000 |
6327 |
100 |
20 |
20 |
|||||||||
职业技能提升 |
定性 |
优 |
1 |
100 |
20 |
20 |
||||||||||
培养技能人才 |
定性 |
优 |
1 |
100 |
20 |
20 |
||||||||||
政务服务满意度 |
% |
≥ |
95 |
96 |
100 |
10 |
10 |
|||||||||
说明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2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