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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303P/2022-00414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2-08-29
  • 发布日期 2022-08-29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区级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区级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度区级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执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开展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工作,负责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工作;贯彻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行政监督责任;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参与拟订全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政策措施等工作、负责区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拟订人才引进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留学人员来黔江的管理服务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措施,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措施、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职务任免、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功勋荣誉表彰和评比达标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区级表彰奖励活动。

(二)机构设置。本部门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1个,内设12个职能科室,3个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中心、劳动监察支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三)单位构成。无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4697.28万元,支出总计4697.2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10.9万元、减少24.3%,主要原因是渝东南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本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度减少较多。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4697.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10.9万元,减少24.3%,主要原因是渝东南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本年度收入较上年度减少较多。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0.47万元,占40.9%。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776.81万元,占59.1%。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9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9.37万元,减少13.7%,主要原因是渝东南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312.7万元,占44.3%;项目支出1649.3万元,占55.7%。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735.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41.53万元,减少37.5%,主要原因是渝东南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上年末结转资金本年度实现部分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697.2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10.9万元,减少24.3%。主要原因是渝东南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收支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920.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30.95万元,减少55.9%,主要原因是渝东南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本年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5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抚恤补助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等资金45.12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776.81万元,其中渝东南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结余27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9.37万元,减少13.7%,主要原因是渝东南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94.78万元,减少36.4%。主要原因是渝东南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本年度未实现全部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735.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41.53万元,减少37.5%,主要原因是渝东南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上年度结转资金本年度实现部分支出。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746.25万元,占92.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15.12万元,减少36.8%,主要原因是上年末结转的渝东南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资金本年度未实现全部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63.78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4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3)农林水支出76.81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一致。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0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万元,为年中追加项目。

(5)住房保障支出55.16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8万元,增加1.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1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63.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85万元,增加9.5%,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及人员变动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49.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下降10.74万元,下降6.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8.1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1万元,下降13.38%,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2万元,下降0.66%,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部门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9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万元,下降15.7%,主要原因是公车使用减少。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12.2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人社局到我区开展调研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1万元,下降12.2%,主要原因是公务活动接待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2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公务活动接待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60批次,18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6.4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会议费支出1.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3万元,下降13.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会议活动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9.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9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培训活动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3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下降10.74万元,下降6.71%,主要原因是差旅费等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8.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8.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8.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8.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项,涉及资金1649.3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部门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贴及超额绩效等

自评总分

100

业务主管部门

区人力社保局

部门联系人

陈容

联系电话

79221632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总金额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压减、调整后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分)

546.95


546.95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在岗“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社保、乡镇补贴、超额绩效发放


在岗“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社保、乡镇补贴、超额绩效发放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初
指标值

调整
指标值

全年
完成值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
核心指标

未完成的原因

保障人数

数量指标

52


52

20%

20


补贴资金到位率

%

质量指标

100


100

20%

20


激励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


效益指标


20%

20


保障人员
收入


满意度
指标


20%

20


按时划拨


时效
指标


10%

10


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2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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