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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303P/2022-00412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2-08-29
  • 发布日期 2022-08-29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养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工作,负责养老、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等工作;2.负责拟定养老、工伤保险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管理制度等;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建设;3.负责养老、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并组织实施,协助税务部门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负责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申报和核定;负责失业保险公共业务办理;4.负责参保职工工伤就医事务管理服务,受上级机关委托,负责工伤医疗服务协议签订和协议执行情况评价审查;工伤保险医疗目录建设和维护;组织开展工伤、职业病康复工作;5.负责按规定审核支付养老、工伤保险待遇和各类社保补贴发放;6.负责社会保险网络信息化系统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卡制作、发放、金融功能推广应用;7.负责执行养老、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和基金财务核算与账务处理;负责执行养老、工伤保险基金转入转出及结算支付工作;8.负责养老、工伤保险基金专项核控和参保征缴稽核;负责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稽核;9.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经办管理工作;10.参与破产、兼并、关闭、解散参保单位欠缴养老、工伤保险费清算工作;11.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指导乡镇(街道)养老、工伤保险相关经办业务和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工作;12.负责业务档案标准化建设和应急、安全、保密、稳定工作;负责养老、工伤保险参保征缴工作信访接待、举报投诉及办理回复;13.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人力社保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黔江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为区人力社保局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8个职能科室。社保中心核定全额拨款参公事业编制3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中层领导职数8名。2021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9人(其中28名参公人员,1名工勤人员),12名退休人员。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009.71万元,支出总计1,009.7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56万元、增长14.5%,主要原因是2021年,社保中心人员增加1名,因为在职职工工资、社保、公积金调标,导致人员经费等基本收入、支出增加,金融机构代发社保手续费、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提高,四类人员生活补助不属于本单位预算,但通过我中心发放,导致项目支出及收入增加。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009.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6.73万元,增长21.2%,主要原因是社保中心人员增加1名,因为在职职工工资、社保、公积金调标,导致人员经费等基本收入增加,金融机构代发社保手续费、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提高,四类人员生活补助不属于本单位预算,但通过我中心发放,导致项目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9.71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009.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56万元,增长14.5%,主要原因是2021年,社保中心人员增加1名,因为在职职工工资、社保、公积金调标,导致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增加,金融机构代发社保手续费、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提高,四类人员生活补助不属于本单位预算,但通过我中心发放,导致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679.19万元,占67.3%;项目支出330.52万元,占32.7%。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09.7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7.56万元,增长14.5%。主要原因是2021年,社保中心人员增加1名,因为在职职工工资、社保、公积金调标,导致人员经费等基本收入、支出增加,金融机构代发社保手续费、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提高,四类人员生活补助不属于本单位预算,但通过我中心发放,导致项目支出及收入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9.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6.73万元,增长21.2%。主要原因是2021年,社保中心人员增加1名,因为在职职工工资、社保、公积金调标,导致人员经费等基本收入增加,金融机构代发社保手续费、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提高,四类人员生活补助不属于本单位预算,但通过我中心发放,导致项目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4.83万元,增长47.4%。主要原因是我区四类人员生活补助不属于我单位预算,但四类人员生活补助由我单位发放,导致我单位的实际收入与预算存在差异。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9.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56万元,增长14.5%。主要原因是2021年,社保中心人员增加1名,因为在职职工工资、社保、公积金调标,导致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增加,金融机构代发社保手续费、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提高,四类人员生活补助不属于本单位预算,但通过我中心发放,导致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4.83万元,增长47.4%。主要原因是我区四类人员生活补助不属于我单位预算,但四类人员生活补助由我单位发放,导致我单位的实际收入与预算存在差异。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42.95万元,占9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0.40万元,增长51.5%,主要原因是我区四类人员生活补助不属于我单位预算,但四类人员生活补助由我单位发放,导致我单位的实际收入与支出与预算存在差异,另我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人员经费因正常工资调标导致差异。

(2)卫生健康支出33.64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8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职人员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因正常工资调标导致差异。

(3)住房保障支出33.11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4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人员缴费基数调标导致差异。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9.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4.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79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2021年,社保中心人员增加1名,因为在职职工工资、社保、公积金调标,导致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94.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2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是2021年社保新系统“业务流程再造”上线,要对所有街道、乡镇社保所人员进行新系统培训,但所有培训均是按照培训通知要求及相关文件要求合理开展,无违规培训现象。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费、福利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1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2021年年底,社保补缴人员多,全中心职工全部加班办理业务,以及对各乡镇街道进行新系统“业务流程再造”培训,导致费用增加,但未超出预算金额,无违规现象产生。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1.00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底全中心职工加班办理业务,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1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2021年年底,社保补缴人员多,全中心职工全部加班办理业务,导致费用增加,但均未超出预算金额。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19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1.2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1万元,下降34.4%,主要原因是2021年社保中心根据要求,精简会议,减少不必要的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1万元,增长136.4%,主要原因是2021年社保新系统“业务流程再造”上线,要对所有街道、乡镇社保所人员进行新系统培训,但所有培训均是按照培训通知要求及相关文件要求合理开展,无违规培训现象。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6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2万元,增长5.3%,主要是因为人员调动产生的差异。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4%。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耗材,口罩,印刷费,制卡机色带,各类社保流程再造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对部门整体和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330.52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部门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军队转移干部生活补助

自评总分

98

业务主管部门

区人力社保局

部门联系人

蒲艺中

联系电话

023-79243329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总金额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压减、调整后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分)

87.82

87.82

87.82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为解决军队转移干部生活方面的需要,给予一定补助,由市上和区财政给予军队转移干部生活补助,经办机构代发。

为解决军队转移干部生活方面的需要,给予一定补助,由市上和区财政给予军队转移干部生活补助,经办机构代发。

军队转移干部生活补助按时足额发放,军队转移干部生活保障工作进一步推进。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初
指标值

调整
指标值

全年
完成值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
核心指标

未完成的原因

补助人数

产出指标

36

36

36

10%

10


补助覆盖人员

%

产出指标

100

100

100

10%

10


支付时效

产出指标

按时足额

按时足额

按时足额

20%

20


保障权益

效益指标

保障三类人员生活补助

保障三类人员生活补助

保障三类人员生活补助

20%

20


社会稳定

效益指标

保障社会稳定

保障社会稳定

保障社会稳定

20%

20


社会公众满意度

%

满意度指标

≥96

≥96

98%

10%

8


说明

未完成绩效目标、完成绩效目标偏多(30%及以上)的需注明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2021年度部门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其他社会保障管理项目

自评总分

97

业务主管部门

区人力社保局

部门联系人

蒲艺中

联系电话

023-79243329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总金额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压减、调整后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分)

88.7

88.7

88.7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经办机构服务能力,方便办事群众,由区财政给予经办机构其他社会保障管理项目费用。

为进一步加强经办机构服务能力,方便办事群众,由区财政给予经办机构其他社会保障管理项目费用。

经办机构设施设备购置、升级完成,我区社保业务流程再造工作圆满完成。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初
指标值

调整
指标值

全年
完成值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
核心指标

未完成的原因

购置、升级设备花费

万元

产出指标

88.7

88.7

88.7

10%

10


设备完善率

%

产出指标

100%

100%

100%

10%

10


及时度

产出指标

及时完善设备

及时完善设备

及时完善设备

20%

20


保障权益

效益指标

保障办事群众权益

保障办事群众权益

保障办事群众权益

20%

20


社会稳定

效益指标

保障社会稳定

保障社会稳定

保障社会稳定

20%

20


社会公众满意度

%

满意度指标

≥96%

≥96%

96%

10%

7


说明

未完成绩效目标、完成绩效目标偏多(30%及以上)的需注明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2021年度部门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自评总分

97

业务主管部门

区人力社保局

部门联系人

蒲艺中

联系电话

023-79243329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总金额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压减、调整后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分)

68

68

68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由市上给予经办机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费用。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由市上给予经办机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费用。  

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推进。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初
指标值

调整
指标值

全年
完成值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
核心指标

未完成的原因

退休人数

产出指标

约85000

约85000

>85000

10%

9


覆盖待遇人数

%

产出指标

100

100

100

20%

20


支付时效

产出指标

按时足额

按时足额

按时足额

20%

20


管理费标准

元/人/年

产出指标

8

8

8

10%

10


保障权益

效益指标

保障退休人员养老待遇

保障退休人员养老待遇

保障退休人员养老待遇

10%

10


社会稳定

效益指标

保障社会稳定

保障社会稳定

保障社会稳定

10%

10


社会公众满意度

%

满意度指标

≥96

≥96

98%

10%

8


说明

未完成绩效目标、完成绩效目标偏多(30%及以上)的需注明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2021年度部门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三类人员生活补助及其他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目

自评总分

97

业务主管部门

区人力社保局

部门联系人

蒲艺中

联系电话

023-79243329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总金额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压减、调整后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分)

86

86

86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为解决三类人员生活方面的需要,给予一定补助,由市上和区财政给予三类人员生活补助,经办机构代发。

为解决三类人员生活方面的需要,给予一定补助,由市上和区财政给予三类人员生活补助,经办机构代发。

三类人员生活补助按时足额发放,三类人员生活保障工作进一步推进。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初
指标值

调整
指标值

全年
完成值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
核心指标

未完成的原因

补助人数

产出指标

70

70

70

10%

10


补助覆盖人员

%

产出指标

100

100

100

10%

10


支付时效

产出指标

按时足额

按时足额

按时足额

20%

20


保障权益

效益指标

保障三类人员生活补助

保障三类人员生活补助

保障三类人员生活补助

20%

20


社会稳定

效益指标

保障社会稳定

保障社会稳定

保障社会稳定

20%

20


社会公众满意度

%

满意度指标

≥96

≥96

97%

10%

7


说明

未完成绩效目标、完成绩效目标偏多(30%及以上)的需注明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附件)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评价情况来看,均按照规定进行了合理的支出,并按时完成项目任务,不存在违规违纪行为。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43329

附件:黔江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