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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303P/2021-00352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1-08-26
  • 发布日期 2021-08-26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养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工作,负责养老、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等工作;2.负责拟定养老、工伤保险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管理制度等;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建设;3.负责养老、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并组织实施,协助税务部门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负责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申报和核定;负责失业保险公共业务办理;4.负责参保职工工伤就医事务管理服务,受上级机关委托,负责工伤医疗服务协议签订和协议执行情况评价审查;工伤保险医疗目录建设和维护;组织开展工伤、职业病康复工作;5.负责按规定审核支付养老、工伤保险待遇和各类社保补贴发放;6.负责社会保险网络信息化系统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卡制作、发放、金融功能推广应用;7.负责执行养老、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和基金财务核算与账务处理;负责执行养老、工伤保险基金转入转出及结算支付工作;8.负责养老、工伤保险基金专项核控和参保征缴稽核;负责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稽核;9.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经办管理工作;10.参与破产、兼并、关闭、解散参保单位欠缴养老、工伤保险费清算工作;11.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指导乡镇(街道)养老、工伤保险相关经办业务和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工作;12.负责业务档案标准化建设和应急、安全、保密、稳定工作;负责养老、工伤保险参保征缴工作信访接待、举报投诉及办理回复;13.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人力社保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黔江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为区人力社保局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8个职能科室。社保中心核定全额拨款参公事业编制3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中层领导职数8名。2020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9人(其中28名参公人员,1名工勤人员),11名退休人员。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882.15万元,支出总计882.1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1.03万元、下降11.18%,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医保局,相关经费中包含了31名医保局职工相应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保险基金补助等于2019年上半年划入医保局,导致2020年收支总体较2019年下降。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832.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7.07万元,下降12.32%,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医保局,相关经费中包含了31名医保局职工相应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保险基金补助等于2019年上半年划入医保局,导致2020年收入较2019年下降。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2.98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49.17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882.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86万元,下降6.55%,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医保局,相关经费中包含了31名医保局职工相应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保险基金补助等于2019年上半年划入医保局,导致2020年支出较2019年下降。其中:基本支出606.69万元,占68.77%;项目支出275.46万元,占31.23%。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82.1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111.03万元,下降11.18%。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医保局,相关经费中包含了31名医保局职工相应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保险基金补助等于2019年上半年划入医保局,导致2020年收支总体较2019年下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832.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7.07万元,下降12.32%,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医保局,相关经费中包含了31名医保局职工相应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保险基金补助等于2019年上半年划入医保局,导致2020年收入较2019年下降。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2.98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49.17万元。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3.84万元,增长39.03%。主要原因是我区四类人员生活补助不属于我单位预算,但四类人员生活补助由我单位发放,导致我单位的实际收入与支出与预算存在差异。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9.17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882.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86万元,下降6.55%,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医保局,相关经费中包含了31名医保局职工相应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保险基金补助等于2019年上半年划入医保局,导致2020年支出较2019年下降。其中:基本支出606.69万元,占68.77%;项目支出275.46万元,占31.23%。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23.35万元,占93.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5.56万元,增长40.08%,主要原因是我区四类人员生活补助不属于我单位预算,但四类人员生活补助由我单位发放,导致我单位的实际收入与支出与预算存在差异,另我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人员经费因正常工资调标导致差异。

(2)卫生健康支出31.6万元,占3.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4万元,增长6.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职人员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因正常工资调标导致差异。

(3)住房保障支出27.21万元,占3.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7万元,增长6.9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人员缴费基数调标导致差异。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6.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6.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7.51万元,下降18.48%,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医保局,相关经费中包含了31名医保局职工相应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保险基金补助等于2019年上半年划入医保局,导致2020年支出较2019年下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8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47万元,下降19.28%,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医保局,相关经费中包含了31名医保局职工相应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保险基金补助等于2019年上半年划入医保局,2019年1-4月医保局公用经费均由原社保局账户支出,导致2020年公用经费支出较2019年下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费、福利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9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1万元减少0.01万元,较2019年支出增加0.18万元,均在预算范围内进行合理开支。

公务接待费0.9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全市社保交叉检查。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1万元减少0.01万元,我单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无违规开支。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12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6.7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47万元,下降19.28%,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医保局,相关经费中包含了31名医保局职工相应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保险基金补助等于2019年上半年划入医保局,2019年1-4月医保局公用经费均由原社保局账户支出,导致2020年公用经费支出较2019年下降。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4万元,增长14.29%,主要原因是用于召开全市社保交叉检查会议费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6万元,增长3.85%,主要原因是用于职工相应的业务、财务培训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64.6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均按照规定进行了合理的支出,并按时完成项目任务,不存在违规违纪行为。

(二)绩效自评结果

1.金融机构代发社会保险手续费项目

黔江区金融机构代发社会保险手续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金融机构代发社会保险手续费

联系人及电话

吴潇-79243329

主管部门

区人力社保局

实施单位

区社保中心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43.65

43.65

100%

其中:上级资金

43.65

43.65

100%

本级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每月将按照退休人员系统提取退休人员数据,动态管理。预计待遇手续费支出43.65万元。

金融机构按期足额工伤保险待遇及养老金。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支付笔数

43万笔

43万笔

质量指标

覆盖待遇人员

100%

100%

时效指标

支付周期

按时足额

按月按时

成本指标

手续费

1元/笔/人

1元/笔/人




经济效益
指标

保障权益

退休人员工伤、养老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退休人员工伤、养老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社会效益
指标

社会稳定

保障社会稳定

保障社会稳定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权益

退休人员工伤、养老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退休人员工伤、养老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96%

98%

说明

为确保企业退休工伤待遇享受人员、享受养老待遇人员及时发放待遇,市上拨给各个代发机构的金融手续费,金融机构按期代发2020年工伤、养老等保险待遇预计43万人次,手续费1元/笔,每月将按照退休人员系统提取退休人员数据,动态管理,预计待遇手续费支出43万元。根据渝财社〔2020〕22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职工养老保险专项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下达资金43.65万元,并已按时完成项目,不存在违纪违规行为。

2.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专项补助经费项目

黔江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专项补助经费项目资金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专项补助经费

联系人及电话

吴潇-79243329

主管部门

区人力社保局

实施单位

区社保中心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21

21

100%

其中:上级资金

21

21

100%

本级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由市上给予经办机构退服专项补助。

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推进。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退休人数

26500人左右

>26500人

质量指标

覆盖待遇人员

100%

100%

时效指标

支付时效

按时足额

按月按时足额

成本指标

管理费标准

8元/人/年

8元/人/年




经济效益
指标

保障权益

保障退休人员养老待遇

保障退休人员养老待遇

社会效益
指标

社会稳定

保障社会稳定

保障社会稳定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权益

保障退休人员养老待遇

保障退休人员养老待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96%

97%

说明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由市上给予经办机构退服专项补助,主要用于各管理机构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管理工作所产生的工作经费,做好退休人员养老工作,预计今年退休合计26500人,按照8元/人/年标准,各管理机构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管理所产生的工作经费大概预计21万元左右,根据渝财社〔2020〕22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职工养老保险专项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下达资金21万元,并已按时完成项目,不存在违纪违规行为。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4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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