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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问答库【区农业农村委】
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在承包期内哪些情况下,发包方可依法收回承包地?
按照《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一)耕地、草地农村承包经营户内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二)林地农村承包经营户内家庭成员全部死亡且无继承人的;(三)农村承包经营户内家庭成员全部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针对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有什么支持政策?
交通费补助
《黔江区农业产业化及食品农产品加工业奖励扶持办法》资金补助方式是什么?
所涉政策资金除“三金”打造,其他扶持政策一律实行“先建后补”,经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对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的经营主体,及时收回补助资金、停报项目,并依法追究经营主体相关的责任;同时,从严追究责任单位及项目管理人、验收人责任。
《黔江区农业产业化及食品农产品加工业奖励扶持办法》补助申报方式是什么?
原则上按照业主自愿申报、乡镇初审、主管部门复核验收、挂网公示的程序进行补助,具体方式参照《黔江区农业产业化奖励扶持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黔江区农业产业化及食品农产品加工业奖励扶持办法》补助主体范围是哪些?
适用于在黔江区依法从事农业产业及食品农产品加工业的企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产业大户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及从事农业技术推广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