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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6473/2024-00025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公告公示
  • 成文日期 2024-02-04
  • 发布日期 2024-02-05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关于印发《2024年黔江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 “春雷”行动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关于印发《2024年黔江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 “春雷”行动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关于印发《2024年黔江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春雷”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科、队:

为保障2024年全区春耕春种春防工作开展,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制定了《2024年黔江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春雷”行动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黔江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2月4日                  


2024年黔江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春雷”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护航乡村农业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紧抓春耕备耕重点时节,聚焦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打假、植物新品种保护、动物防疫、动植物检疫、渔业等重点领域,突出农产品种养殖基地、农资经营集散地、畜禽屠宰场、水产养殖场所等重点对象,再次掀起“春雷”行动执法高潮,确保行动目标实现“五个一批”:规范一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查处一批违法案件、移交一批涉刑线索、打掉一批制假窝点,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切实发挥农业综合执法服务三农的重要作用,全力保障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二、领导小组

组长:洪远旭,副组长:廖天利、李明波,成员:各科、队负责人。

三、行动时间

2024年1月1日起至5月31日

四、行动内容

(一)种子农药肥料植物检疫领域

牵头领导:廖天利

责任科队:一大队

配合科队:二大队、综合科、法制科

重点环节:种子领域以种子经营为重点,强化对植物新品种保护等情况的核查;农药、肥料领域以生产经营环节为重点,强化对制假黑窝点、网络违法销售假劣农药、游摊游贩销售假劣肥料等问题的整治;植物检疫领域以种子跨区域调运环节为重点,强化对检疫证明的核查。

重点产品:两杂种子,柑橘种苗,禁限用农药(磷化铝、氯化苦、水胺硫磷、氧乐果、毒死蜱),灭生性除草剂(草甘膦、草胺膦、敌草快),杀虫剂(氯氰菊酯、高效氯氟氰菊酯),复混(合)肥料、有机肥料。

主要违法行为:种子执法重点查处套牌侵权、制售假劣、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假冒授权品种等违法行为;农药执法重点查处无证经营农药、经营假劣农药(以草甘膦、草胺膦等除草剂为重点)、违法添加禁限用和未登记成分(蔬菜禁用农药成分)、利用网络非法经营禁限用农药、套用或冒用农药登记证等违法行为;肥料执法重点查处假冒和伪造登记证、登记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非法添加农药成分、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复混(合)肥料等违法行为;植物检疫执法重点查处违规调运种子、种苗。

(二)畜牧兽医领域

牵头领导:李明波

责任科队:四大队

配合科队:三大队、综合科、法制科

1.动物防疫

重点环节:动物饲养环节。

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不依法开展动物强制免疫、疫病监测、清洗消毒和隔离观察,不符合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从事相关活动,不报告动物防疫条件和防疫制度的,不依法建立养殖档案(包括建立免疫档案、用药记录、加施畜禽标识等)和落实防疫措施,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未按照规定处理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乱抛乱弃和收购贩卖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

2.动物检疫

重点环节:动物及动物产品调运、经营环节、走村入户或网络销售仔猪、雏禽等动物。

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违规调运,逃避检疫,未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生产经营种畜禽、调运公猪精液未附检疫证明、经营质量不合格公猪精液,骗取、伪造变造转让或使用伪造变造转让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者畜禽标识等违法行为。 

3.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重点环节: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及使用环节;走村入户和网络销售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重点产品:非法添加药物和违禁物质的饲料、停止使用的兽药。

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饲料生产环节非法添加药物和违禁物质、非法添加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经营假劣饲料;销售(含网络销售)假劣兽药(疫苗)、经营标示为饲料产品的假兽药、常规兽药残留超标,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

(三)渔业领域

牵头领导:李明波

责任科队:三大队

配合科队:四大队、综合科、法制科

重点环节:市级以上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大水面(水库)水产养殖基地、“三条鱼”(大口黑鲈、乌鳢、鳊鱼)和蛙类水产养殖场;水产苗种物流环节。

重点产品:水产苗种、水产养殖投入品、养殖水产品等。

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水产苗种生产经营和检疫环节:无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保护物种人工繁育许可证)生产经营行为,无检疫证明销售、运输水产苗种行为;水产养殖环节:无证(国有水域无养殖证、保护物种人工繁育无许可证)生产经营行为,违反养殖投入品“白名单”制度使用投入品,违法使用禁限用渔药物或常规渔药残留超标,使用无证生产、制售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非法添加物等,未按规定建立和保管生产记录、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或者记录不真实、不完整。

(四)农机领域

牵头领导:廖天利

责任科队:一、三、四大队

配合科队:二大队、综合科、法制科

重点环节:农机使用和农机维修。

主要违法行为: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拼装、改装农业机械;农机维修者未按规定填写维修记录和报送年度维修情况统计表。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

牵头领导:廖天利、李明波

责任科队:一、三、四大队

配合科队:二大队、综合科、法制科

重点时期:春节前后农产品供应上市采收时期和春季水果种植园现场采摘时期。

重点产品:草莓、晚熟柑橘、枇杷等时令水果及豆芽、食用菌、禽蛋、花鲢、草鱼等节日期间大量消费农产品。

重点区域:果园、食用菌生产基地、豆芽作坊、蛋鸡养殖场、水产品养殖基地及蔬菜种植基地等。

主要违法行为:在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常规农药、兽药超标;不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规定;未按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未建立生产记录或不按规定保存生产记录;冒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志等。

五、行动举措

(一)抓好工作组织部署。支队各科、大队应按照行动要求,结合具体实际工作,尽早计划,提早部署,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安排,以确保责任落实。要结合近年来查处的违法行为,通过深入分析研判,收集汇总锁定违法线索,明确行动重点,专题研究行动举措,合理调配执法力量,严密组织行动。

(二)情报共享协同联动。支队各科、大队要畅通拓展违法线索情报收集渠道,通过现场执法检查、举报线索核查、违法行为协查等方式,加大对相关领域重点产品、特别是近年来重点关注的企业等的检查力度,必要时抽样送检,及时锁定违法事实。对于涉嫌跨区县跨领域的违法线索要及时报告市总队,并与相关区县共享信息,协同联动。

(三)抓实执法办案工作。支队各科、大队要切实履行执法办案主责主业,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产品、主要违法行为,以行动目标为中心高效查办案件,主动作为。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着力整治种子、农药、肥料、动物饲养经营、水产养殖、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突出问题。

(四)落实宣传发动工作。支队各科、大队要充分运用市区两级报纸、电视台、市农委官网等各种媒体平台,及时发布行动信息,做好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扩大农业综合执法社会影响力和震慑力,特别要重视通过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营造良好的农业执法环境。同时,积极开展农业执法普法“小板凳”服务队活动,“走田坎、进门槛、入心坎”,以辖区生产企业、经销商、种养殖大户为重点,大力宣讲农业法律法规政策,提高监管对象的守法意识,发动群众共同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和农业生产安全。

(五)做好复盘分析提升。支队各科、大队要根据执法行动开展进程、案件办理情况,加大复盘总结分析力度,及早研判问题,纠正办案偏差,防止违规违法行为发生。要及时总结经验,提炼工作亮点,形成行动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增强工作责任。支队各科、大队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正确履职尽责,把“春雷”行动抓实抓细抓到位,坚决防止走过场、出工不出效果。要把执法办案放在首位,重拳出击,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依法立案查处,并追根溯源,严厉打击制假造假黑窝点。要严肃执法纪律,坚决防止执法不严格问题、执法不公正问题、执法不规范问题、执法不廉洁问题、执法不作为问题,切实维护农业综合执法形象。

(二)加强联合联动。支队各科、大队要结合实际,主动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开展联合、联动执法,形成打击合力。同时,对行动中发现的不属于农业执法管辖的线索坚决及时移送相关部门,突出交界、共管区域的执法协同配合。

(三)强化数字赋能。支队各科、大队要在执法办案中认真运用“慧执法”系统,全程使用“慧执法”现场检查系统和“慧执法”平台执法办案系统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和案件办理工作。在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时,应在计划类别中选择“春雷行动(2024)”,各科队通过渝快政每月至少上报一篇春雷行动信息至总队。

(四)加强督促指导。“春雷”行动期间,领导小组将采用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各科队相关工作进行督促指导,解决疑难问题、推进工作。结合“慧执法”系统的统计分析数据,支队将编发“春雷战报”,定期通报“春雷”行动中执法检查、案件办理情况和亮点工作,对工作实绩实行一月一排名,鼓励先进、激励后进,对行动开展不力的科队,相关工作实绩将纳入全年工作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