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黔江区健全 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农村工作暨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黔江区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区属企事业单位:
《黔江区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1年8月4日
黔江区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精神,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农组发〔2021〕7号)及《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委农组〔2021〕6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筑牢底线思维,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持续压实责任,持续精准施策,补齐短板、消除风险,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坚实基础。
二、明确监测对象和范围
(一)监测对象。全区农村人口(含易地扶贫搬迁及同步搬迁等已转为城镇户籍但没有享受到城镇居民相关保障措施的人口)中,以家庭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
监测对象家庭成员原则上以公安机关登记的户籍人口为参考,对“户在人不在”“人在户不在”的情况,以实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准。
(二)监测范围。2021年以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参考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的家庭为监测范围,今后年度综合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等因素每年调整。
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纳入监测,特殊情况由村民代表会议组织评议认定。
1. 家庭成员拥有享受型用车、船舶、工程机械及大型农机具的;
2. 家庭成员拥有商品房,或高标准修建新房、装修现有住房(不含因灾重建、易地扶贫搬迁和国家统征拆迁房屋)的;
3. 家庭成员有正式编制的财政供养人员、村(社)专职干部(有重大返致贫风险等情况除外)的;
4. 家庭成员办有或投资企业,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正常经营纳税的;
5. 家庭成员有大额的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券、储蓄性保险的。
(三)规模性返贫监测。各级各部门实时监测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参考《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带来的影响,全力防范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就业和社区融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发现解决因工作、责任、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返贫现象,及时排查预警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帮扶举措,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三、明确对象认定和风险消除程序
(一)识别认定程序。针对通过农户自主申报、干部走访排查、部门筛查预警以及媒体反馈曝光、群众信访等渠道发现的可能存在返贫风险的对象,应及时按照“农户申请、入户核实、村级评议(公示)、乡镇(街道)联合审核、区级审定”五步流程,开展识别认定。相关流程涉及样本参考附件1。
第一步:农户申请。农户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含在线申报),签字按手印,并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开展家庭经济状况等信息核查授权。干部排查和部门筛查预警发现的对象,由村(社)干部或驻村干部指导农户提交申请。
第二步:入户核实。村组干部和驻村干部等按照“两人同行”原则,及时组织开展入户核实,采集相关信息并填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
第三步:村级评议(公示)。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村民代表、监督人员、村组干部、驻村干部等,对入户核实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村(社)政务公示栏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将拟新增名单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第四步:乡镇(街道)联合审核。对村(社)公示无异议的名单,乡镇(街道)组织住建、医疗、教育、水利等部门人员联合审核,并报区级审定。
第五步:区级审定。区乡村振兴局将各乡镇(街道)上报的拟纳入名单,通过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信息管理系统、重庆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等,按照相关部门规定工作流程,与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核验是否有财政供养人员、是否有享受型车辆、是否有大额存款、是否有商品房、是否经商办企业、经商办企业人员是否正常纳税等。核验审定后,将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名单反馈乡镇(街道),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由乡镇(街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风险消除程序。对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应当标注“风险消除”。对纳入监测的对象,原则上监测帮扶半年以上才能标注“消除风险”。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持续稳定、“三保障”指标持续巩固的监测对象,在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并不再进行监测帮扶;对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的监测对象,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待风险稳定消除后再标注“风险消除”;对丧失劳动能力的,暂不消除风险,长期跟踪监测,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风险消除按照“怎么进怎么出”的原则,实行“村(社)提名、入户核实、村级评议(公示)、乡镇(街道)联合审核、区级审定”五步流程,相关流程涉及样本参考附件2。村(社)支“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对本村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风险专题研判,优化完善帮扶工作方案。
四、落实监测措施
(一)落实监测帮扶联系人。对新识别的监测户(含现有风险未消除对象),至少安排1名乡镇(街道)干部或驻村干部作为监测帮扶联系人。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前,监测帮扶联系人入户走访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实地走访的,可采用电话、微信等方式,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帮助落实相关政策,及时协调解决其生产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
(二)干部排查监测。坚持集中排查和网格监测相结合,全年区级至少统一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建立村(社)干部“吹哨人”机制,由乡镇(街道)组织乡镇(街道)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社)支“两委”干部、村民小组组长等实施网格化监测,对照监测范围,结合群众反映、各级反馈和部门比对预警等线索,及时靶向入户排查。
(三)部门监测预警。切实发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作用,区委宣传部、区教委、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医保局、区残联等部门每月开展数据比对和监测预警,重点比对农户在教育、医疗、住房、饮水、残疾、产业就业、意外事故、经济状况等方面的数据信息,筛查出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的信息,赓即共享区乡村振兴局,同时反馈乡镇(街道)核实及时纳入监测帮扶。区级层面主要依托“重庆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和市级反馈信息,实现数据共享比对和在线预警,同时将预警线索及时反馈乡镇(街道)核实。
(四)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消尽消”原则,在常态化识别管理基础上,根据市级统一安排,每年集中开展一次监测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包括监测对象识别、标注风险消除、人口自然增减、采集更新信息等。
五、完善帮扶政策和措施
(一)强化政策支持。各级各部门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可使用行业政策、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
(二)坚持精准施策。按照行业主导、缺啥补啥的原则,各级各部门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开展针对性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促进稳定增收;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好兜底保障;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
(三)加强社会帮扶。各级各部门充分发挥社会帮扶资金优势,主动覆盖财政资金的盲区。完善鲁渝协作、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机制,发挥中国社会扶贫网作用,坚持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组织引导社会力量精准有效对接监测对象现实需求,落实消费、产业、就业等帮扶措施。
六、监测预警部门工作职责
(一)区委宣传部
实时监测全区农村家庭网上涉贫舆情,及时将舆情内容等预警信息反馈至区乡村振兴局。
(二)区教委
一是实时掌握农村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失学辍学信息,及时将失学辍学人员所属乡镇(街道)及村(社)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失学辍学原因等预警信息反馈至区乡村振兴局。二是对义务教育持续巩固的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时予以区级审定。
(三)区住房城乡建委
一是实时掌握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特殊情况致使形成危房的农户信息,及时将包括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名称、户主姓名、户主身份证号码、家庭人口数、危房等级、群体类型等预警信息反馈至区乡村振兴局。二是对住房安全持续巩固的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时予以区级审定。
(四)区卫生健康委
一是充分运用与区医保局、区民政局等部门数据比对和共享工作的成果,发挥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群的优势,实时对农户大病重病救治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梳理出大病重病农户的相关信息,并将大病重病人员包括乡镇(街道)及村(社)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患病病种名称等预警信息反馈至区乡村振兴局。二是对基本医疗持续巩固的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时予以区级审定。
(五)区医保局
一是实时监测农村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情况,及时梳理推送未参保人员信息包括乡镇(街道)及村(社)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未参保原因等预警信息至区乡村振兴局。二是根据区卫生健康委、各乡镇(街道)梳理的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慢性病农户信息,进一步做好此类人员就医情况的监测,及时将患病人员所属乡镇(街道)及村(社)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就诊医疗机构名称、医疗类别、入院时间、出院时间、费用总金额、统筹报销金额、大额报销金额、民政救助金额、现金支付金额、结算时间、出院诊断等预警信息推送至区乡村振兴局。三是对基本医疗持续巩固的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时予以区级审定。
(六)区水利局
一是及时掌握因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致使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障率等四项饮水安全指标出现问题的农户信息,及时将包括乡镇(街道)及村(社)名称、户主姓名、户主身份证号码、家庭人口数等预警信息反馈至区乡村振兴局。二是对饮水安全持续巩固的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时予以区级审定。
(七)区民政局
实时监测农村低保人口、特困供养人口、失能老年人口等群体,对照监测对象认定的范围,及时梳理其中有致贫返贫风险的农户,并将包括乡镇(街道)及村(社)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人员类型、月领取金额、联系方式等预警信息反馈至区乡村振兴局。
(八)区人力社保局
实时掌握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失业信息,及时将失业人员所属乡镇(街道)及村(社)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失业登记时间、失业原因、联系电话等预警信息反馈至区乡村振兴局,并定期向登记失业人员推送岗位信息。
(九)区农业农村委
实时收集自然灾害、农业产业项目失败等给农户带来的影响,对照监测对象的认定范围,梳理其中有致贫返贫风险的农户,及时将包括乡镇(街道)及村(社)名称、户主姓名、户主身份证号码、家庭人口数、风险因素等预警信息反馈至区乡村振兴局。
(十)区应急局
实时监测农村人口因重大自然灾害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情况,及时将包括乡镇(街道)及村(社)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灾害类型、生命和财产损失情况等预警信息反馈至区乡村振兴局。
(十一)区残联
实时监测农村重度残疾人特殊群体,对照监测对象的认定范围,及时梳理其中有致贫返贫风险的农户,并将包括乡镇(街道)及村(社)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残疾类别、残疾等级、残疾详情、发证日期等预警信息反馈至区乡村振兴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对全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牵头抓总,成立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乡村振兴局局长为副组长,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专项工作组。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对本区域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负首责总责、分管负责同志专抓专管,明确具体工作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共同抓好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要将民政部门开展的农村低收入群体排查工作与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统筹安排,建立联动机制,整合人员队伍。
(二)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各级行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行业数据共享共用和快查、快核、快办机制。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教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医保局、区残联、区税务局等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切实发挥行业数据筛查预警和比对作用,按月反馈预警信息和比对结果,开展信息核查,落实行业帮扶责任,督促指导乡镇(街道)抓好工作落实,共同做好监测帮扶工作。
(三)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要组建工作专班。按照乡镇(街道)2名、村(社)1名标准,配备专兼职信息员队伍并报区乡村振兴局备案,保持信息员队伍稳定。进一步优化监测对象帮扶政策措施、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积极推进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与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有效衔接。
(四)加强宣传培训。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区乡村振兴局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业务培训,各乡镇(街道)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培训,确保辖区帮扶干部、驻村工作队、村(社)支“两委”干部等相关工作人员精准掌握防止返贫相关政策。区乡村振兴局将市级统一编制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手册》印发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利用新闻媒体、广播、院坝会等方式抓好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五)严格考核评估。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成效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的重要内容,纳入各乡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落实“月比对、季调度、年考核”机制,加强数据质量清洗和工作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造成规模性返贫的,严肃处理,追究问责。
(六)减轻基层负担。各乡镇(街道)要结合《重庆市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监测指标体系,统筹利用信息资源,避免重复填表报数采集信息。按照统一安排,开展集中排查,防止层层加码。
附件:1. 监测对象认定参考样本
2. 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参考样本
附件1
监测对象认定参考样本
监测对象申请书(样本1)
村(居)委会:
本人(身份证号码:)家住组(社、自然村),家中有常住人口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元,因(或者因病、因学、因安全住房、因安全饮水、因残、因自然灾害、因意外事故、因产业项目失败、因务工就业不稳、因缺劳动力)导致家庭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特申请成为防止返贫的监测对象,希望得到有关政策的扶持,早日摆脱困境。
我已知悉重庆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相关政策,承诺本人提供的上述情况属实,同意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等信息。
申请人(签字按指印):
年 月 日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样本2)
一、基本信息 | ||||||||||||||||||||||
家庭住址: 省(区、市) 市(地、州、盟) 县(市、区、旗) 乡(镇、街道、苏木) 村(社区、嘎查) | ||||||||||||||||||||||
A1 居住在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800人以上):□是 □否 | ||||||||||||||||||||||
A2 安置区地址: 省(区、市) 市(地、州、盟) 县(市、区、旗) 乡(镇、街道、苏木) 村(社区、嘎查) (小区) | ||||||||||||||||||||||
A3 监测对象类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A4 脱贫户(身份证比对生成): □是 □否 | ||||||||||||||||||||||
二、家庭成员信息 | ||||||||||||||||||||||
序号 |
A5 |
A6 |
A7 |
A8 |
A9 |
A10 |
A11 |
A12 |
A13 |
A14 |
A15 |
A16 |
A17 |
A18 |
A19 |
A20 |
A21 |
A22 | ||||
1 |
户主 |
|||||||||||||||||||||
2 |
||||||||||||||||||||||
.... |
||||||||||||||||||||||
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 | ||||||||||||||||||||||
A23 是否住房出现 |
□是 □否 |
A24 是否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 |
□是 □否 |
A25 是否饮水出现 |
□是 □否 |
A26 是否有家庭成员未参加城乡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A17指标生成) |
□是 □否 | |||||||||||||||
四、风险类型 | ||||||||||||||||||||||
A27 风险类型:□因病□因学 □因安全住房 □因安全饮水 □因残□因自然灾害□因意外事故□因产业项目失败□因务工就业不稳□缺劳动力 □其他(文字备注) | ||||||||||||||||||||||
A27a 因自然灾害:□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旱灾□生物灾害(虫灾)□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其他(森林草原火灾、海洋灾害等) | ||||||||||||||||||||||
五、收支情况 | ||||||||||||||||||||||
A28 工资性收入(元) |
A29 生产经营性收入(元) |
A30 财产性收入(元) |
A31 转移性收入(元) |
A32 生产经营性支出(元) |
A33 家庭纯收入 |
A34 家庭人均纯收入 |
||||||||||||||||
A35 理赔收入(元) |
A36 合规自付支出(元) |
A37 纳入监测对象的收入参考范围(系统生成)(元) |
A38 纳入监测对象的人均收入参考范围(系统生成)(元) |
|||||||||||||||||||
六、帮扶措施 | ||||||||||||||||||||||
增收类 |
A39 产业帮扶 |
□种植业□林果业□养殖业□加工业□乡村旅游□消费帮扶□其他 | ||||||||||||||||||||
A40 就业帮扶 |
□技能培训□劳务输出□外出务工补贴□以工代赈□经营主体就业□其他 | |||||||||||||||||||||
A41 金融帮扶 |
□小额信贷□其他 | |||||||||||||||||||||
A42 公益岗位帮扶 |
□护林员□护草员□保洁员□其他 | |||||||||||||||||||||
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类 |
A43 住房安全保障 |
□危房改造 □其他 | ||||||||||||||||||||
A44 饮水安全保障 |
□ | |||||||||||||||||||||
A45 健康帮扶 |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其他 | |||||||||||||||||||||
A46 义务教育保障 |
□劝返□送教上门□寄宿生生活补助□其他 | |||||||||||||||||||||
A47 教育帮扶 |
□雨露计划□助学贷款□助学金□其他 | |||||||||||||||||||||
兜底保障类 |
A48 综合保障 |
□低保 □特困供养 □临时救助 □残疾人补贴 □防贫保险□其他 | ||||||||||||||||||||
其他类 |
A49 社会帮扶 |
□社会捐助□其他 | ||||||||||||||||||||
A50 搬迁 |
□ | |||||||||||||||||||||
A51 生产生活条件改善 |
□ | |||||||||||||||||||||
A52 基础设施建设 |
□ | |||||||||||||||||||||
七、风险消除 | ||||||||||||||||||||||
A53 风险消除方式 |
□帮扶消除 □自然消除 | |||||||||||||||||||||
A54 风险消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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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5 监测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填报日期:注:1、A33=A28+A29+A30+A31-A32A37=A33+A35-A36
2、A38是确定监测对象的参考,A34是区分前两类还是第三类对象的参考 。
3、家庭成员如出现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后 ,在识别监测对象过程中突发死亡 ,录入系统后将其标注为死亡。
村(社区)监测对象认定村级民主评议会议记录
(样本3)
时间:
地点:
参会人数:
主 持 人:
记 录 人:
内容:
参会人员签字:
村(社区)监测对象认定村级民主评议统计表
(样本3-1)
序号 |
村民小组 |
户主 姓名 |
家庭 人口数 |
返贫致贫风险 |
对象类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
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元) |
民主评议得票数 |
村(社区)监测对象民主评议初选名单公示
(样本4)
我村/社区于年月日组织参会代表人召开评议大会,根据入户调查核实情况,对拟纳入监测对象的
户人进行逐户评议,评议户人存在返贫致贫风险,通过村级评议初选,同意认定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现予公示(名单附后),如有异议,请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村(社区)监测对象村级民主评议初选名单
(样本4-1)
序号 |
村民小组 |
户主姓名 |
家庭人口数 |
返贫致贫风险 |
对象类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
民主评议得票数 |
村(社区)关于上报认定监测对象的报告
(样本5)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象认定程序要求,我村/社区通过农户申请、入户核实、村级民主评议(公示)后,初步认定等
户(人)为新增脱贫不稳定户,认定等户(人)为新增边缘易致贫户,认定等户(人)为新增突发严重困难户。现将初选名单汇总上报,请予审核。
序号 |
村民小组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与户主关系 |
返贫致贫风险 |
对象类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
1 |
||||||
2 |
||||||
3 |
||||||
… |
||||||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监测对象认定乡镇(街道)核查表(样本6)
黔江 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组(自然村)
一、基础信息 |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人均纯收入(元) 拟纳入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元) | ||||||||||||||
监测对象类型:□脱贫不稳定户 □边缘易致贫户 □突发严重困难户 | ||||||||||||||
二、预警监测渠道(勾选至少一项) | ||||||||||||||
□农户自主申报 |
□基层干部排查 |
□部门筛查预警 |
□社会监督发现 | |||||||||||
三、返贫致贫风险(勾选至少一项并登记具体内容) | ||||||||||||||
□因病 |
患者姓名 |
政策内医疗费用(元) |
||||||||||||
政策内报销费用(元) |
||||||||||||||
身份证号 |
政策内自付费用(元) |
|||||||||||||
政策外自费支出(元) |
||||||||||||||
□因学 |
学生姓名 |
就学自付支出(元) |
||||||||||||
身份证号 |
||||||||||||||
□因残 |
残疾人姓名 |
残疾类别 |
||||||||||||
残疾证号 |
残疾等级 |
□1、2级 □3、4级 | ||||||||||||
□因自然灾害 |
□洪涝灾害 □地质灾害 □旱灾 □生物灾害(虫灾) □气象灾害 □地震灾害 □其他(森林草原水灾、海洋灾害等) | |||||||||||||
□因意外事故 |
□交通事故 □其他(说明) | |||||||||||||
□因产业项目失败 |
(说明) | |||||||||||||
□因务工就业不稳 |
(说明) | |||||||||||||
□缺劳动力 |
□家庭无劳动力 □家庭有劳动力无法务工(说明) | |||||||||||||
□因安全住房 |
(说明) | |||||||||||||
□因安全饮水 |
(说明) | |||||||||||||
□其他 |
(说明) | |||||||||||||
四、是否认定为监测对象 |
□是 |
□否(从以下内容中勾选至少一项原因) | ||||||||||||
□风险自然消失 |
□有公职人员、企业法人等收入稳定 | |||||||||||||
□有高价房、高价车、大额存款等 |
□法定赡养人等能保障其基本生活的 | |||||||||||||
户主签字(承诺提供情况真实可靠,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 | ||||||||||||||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签字 |
乡镇(街道)干部签字 |
核查时间 | ||||||||||||
XX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关于新增监测对象区级审定的函(样本7)
区乡村振兴局:
根据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要求,我乡(镇、街)通过农户申请、入户核实、村级民主评议(公示)、乡镇(街道)联合审核、大数据比对返回核实等,拟定等户为脱贫不稳定户,等户为边缘易致贫户,等户为突发严重困难户。现将名单附后(新识别报备台账),函请贵局予以审定。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盖章)
年 月 日
黔江区XX乡镇(街道)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新识别报备台账
(样本7-1)
填报单位(盖章): 主要领导: 分管领导: 经办人: 填报时间:
序号 |
镇 |
村 |
社 |
姓名 |
证件号码 |
与户主 关系 |
家庭 人口数 |
监测 对象 类别 |
是否享受 低保 |
人均纯 收入 |
致贫 (返贫)风险 |
家庭基本 情况简述 |
风险描述 |
备注 |
备注:1.监测对象类别为: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2.致贫(返贫)风险包括:因病、因学、因安全住房、因安全饮水、因自然灾害、因残、因意外事故、因产业项目失败、因务工就业不稳、因缺劳动力、其他(文字备注)。 |
乡镇(街道)村(社区)数据比对疑似问题户核实情况表
(样本8)
序号 |
村(社) |
村民小组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对象类别 |
比对问题 |
核实是否属实 |
是否保留 |
审核人 签字 |
备注:此表用于市、区级数据比对后反馈的疑似问题户的核实,乡镇、村(社)存档即可。
重庆市黔江区乡村振兴局
关于新增监测对象区级审定的复函
(样本9)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经区级综合审定,同意乡镇(街道)上报的户认定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请立即组织入户采集相关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序号 |
乡镇 (街道) |
村 (社区) |
监测对象 户主姓名 |
户主 身份证号码 |
返贫致贫 风险 |
对象 类别 |
1 |
||||||
2 |
||||||
3 |
||||||
… |
||||||
黔江区乡村振兴局(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参考样本
村(社区)风险消除对象筛选提名会议记录
(样本1)
时间:
地点:
参会人数:
主 持 人:
记 录 人:
内容:
参会人员签字:
村(社区)风险消除对象筛选提名统计表
(样本1-1)
序号 |
村民小组 |
户主姓名 |
家庭人口 |
对象类别 |
识别时间 |
“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 |
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元) |
风险消除情况简述 |
村(社区)民主评议风险消除对象会议记录
(样本2)
时间:
地点:
参会人数:
主 持 人:
记 录 人:
内容:
参会人员签字:
村(社区)民主评议风险消除对象统计表
(样本2-1)
序号 |
村民小组 |
户主姓名 |
家庭人口 |
对象类别 |
识别时间 |
返贫致贫风险 |
帮扶措施 |
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元) |
民主评议得票数 |
村(社区)民主评议风险消除对象名单公示
(样本3)
我村/社区于年月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实际参会代表人),评议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户人达到风险消除标准,通过村级评议初选,同意标注风险消除。现进行村级公示(名单附后),如有异议,请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村(居)委会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村(社区)民主评议风险消除对象名单
(样本3-1)
序号 |
村民小组 |
户主 姓名 |
家庭 人口 |
对象 类别 |
识别时间 |
返贫致贫风险 |
帮扶措施 |
民主评议得票数 |
村(社区)关于上报风险消除对象的报告
(样本4)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防止返监测和帮扶工作要求,我村通过筛选提名、入户核实、村级民主评议(公示),初步认定户人为风险消除对象户。现将我村初选名单汇总上报,请予审核。
序号 |
户主 姓名 |
户主身份证号码 |
对象类别 |
识别 时间 |
返贫致贫 风险 |
帮扶措施 |
民主评议 得票数 |
1 |
|||||||
2 |
|||||||
3 |
|||||||
… |
|||||||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监测对象风险消除乡镇(街道)验收表
(样表5)
黔江 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组(自然村)
一、基础信息 |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人均纯收入(元) |
(以验收当月倒推连续12个月计) | ||||||||
监测对象类别 |
□脱贫不稳定户 □边缘易致贫户 □突发严重困难户 | ||||||||
二、返贫致贫风险 | |||||||||
□因病 □因学 □因安全住房 □因安全饮水 □因残 □因自然灾害 □因意外事故 □因产业项目失败 □因务工就业不稳 □缺劳动力 □其他 | |||||||||
三、帮扶措施 | |||||||||
增收类 |
□产业帮扶 □就业帮扶 □金融帮扶 □公益岗位帮扶 | ||||||||
“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类 |
□住房安全保障 □饮水安全保障 □健康帮扶(含医保个人缴费补贴、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 □义务教育保障 □教育帮扶 | ||||||||
兜底保障类 |
□综合保障(含低保、特困,临时救助、残疾人补贴、防贫保险等) | ||||||||
其他类 |
□社会帮扶 □搬迁 □生产生活条件改善 □基础设施建设 | ||||||||
四、风险消除指标 | |||||||||
1 |
根据返贫致贫风险原因落实了对应的帮扶措施 |
£是 £否 | |||||||
2 |
“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 |
£是 £否 | |||||||
3 |
收入持续稳定,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出当地当年度收入监测范围 |
£是 £否 | |||||||
4 |
大额刚性支出问题稳定解决 |
£是 £否 | |||||||
户主签字(同意标注消除风险,不再监测帮扶) | |||||||||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签字 |
乡镇(街道)干部签字 | ||||||||
监测(帮扶)联系人签字 |
验收时间 | ||||||||
XX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关于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区级审定的函
(样本6)
区乡村振兴局:
根据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要求,我乡(镇、街)通过筛选提名、入户核实、村级民主评议(公示)、乡镇(街道)联合审核等,拟定户人为风险消除对象户。现将名单附后(风险消除报备台账),函请贵局予以审定。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盖章)
年 月 日
黔江区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报备台账(样本6-1)
填报单位(盖章): 主要领导: 分管领导: 经办人: 填报时间:
序号 |
乡镇 (街道) |
村(社) |
村民小组 |
姓名 |
证件号码 |
与户主关系 |
识别时间 |
致贫风险 |
家庭基本 情况 |
风险描述 |
帮扶措施 |
帮扶后产生的效益 |
风险消除 时间 |
监测对象属性 |
1 |
||||||||||||||
2 |
||||||||||||||
重庆市黔江区乡村振兴局
关于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区级审定的复函
(样本7)
xx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经区级综合审定,同意乡镇(街道)上报的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请即组织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进行标注。
序号 |
乡镇(街道) |
村(社) |
风险消除监测对象户主姓名 |
1 |
|||
2 |
|||
3 |
|||
… |
|||
重庆市黔江区乡村振兴局(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