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区农业农村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涉贫涉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及项目>分配结果
您当前的位置: 区农业农村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涉贫涉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及项目>分配结果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688G/2021-00021
  • 发文字号 黔江委农办〔2021〕11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资金分配
  • 成文日期 2021-08-19
  • 发布日期 2021-09-03
  • 文件标题 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黔江区2021年第三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乡村振兴局
  • 有效性

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黔江区2021年第三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黔江区2021年第三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分配方案》已经区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农村工作暨

实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区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79233922;区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79222395;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2021年第三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分配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要求,编制了本工作方案:

一、资金整合范围及额度

(一)统筹整合资金范围。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重庆市继续支持脱贫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渝财农〔2021〕58号)文件要求,整合资金范围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16项中央财政涉农资金,及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15项市级财政涉农资金;资金使用要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范围内,从区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选择项目。

(二)统筹整合资金额度。全区2021年第三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合计5160.724833万元,其中: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198.935999万元、2021年市级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151万元、2021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2万元、2021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第三批)947万元、收回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0万元、收回2021年水利发展资金98万元、收回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429556万元、本级配套衔接资金2260.359278万元。

二、整合资金分配方案

从《黔江区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选择项目27个(明细详见附件),安排资金5160.724833万元。其中安排区林业局4个项目1269.48万元;区交通局3个项目286万元;区民宗委7个项目666万元;区农业农村委13个项目2939.244833万元。

三、资金管理要求

(一)资金使用。一是区财政局根据审定后的《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分配方案》,在5个工作日内下达资金文件至项目实施主管部门。二是项目实施主管部门收到资金文件后,在10个工作日内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送区乡村振兴局及区财政局进行备案,实施方案中必须有明确的绩效目标,项目要与群众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三是项目实施主管部门要及时将资金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下达资金计划时要明确资金来源,要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推进及资金使用进度,当年使用进度必须达到95%以上。四是项目的竣工验收由项目实施主管部门负责。五是以工代赈项目要严格执行黔江发改委发〔2020〕21号相关要求。区发改委要加强具体业务指导。六是国市级资金超过2年、区级资金超过1年未使用完毕的,工程项目资金计划下达后60日以上未开工的,区财政局按规定收回,由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重新安排项目,单个项目原则上自项目批复之日起1年内完成。

(二)资金监管。一是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项目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和监管负主体责任,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区分统筹整合资金性质,严格执行《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重庆市继续支持脱贫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渝财农〔2021〕58号)、《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渝财农〔2021〕31号)、《重庆市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渝财脱贫〔2019〕32号)、《重庆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渝扶组办发〔2018〕57号)等国市相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使用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二是区纪委监委、审计、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要加大对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力度,对资金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附件:黔江区2021年第三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安排表


附件

黔江区2021年第三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安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实施地点

进度计划

区级主管部门

建设任务

绩效目标

资金需求(万元)

本次安排(万元)

备注

合计

8790.2446

5160.724833 


1

太极乡李子村智能化小蚕共育工厂建设项目

产业项目

新建

太极乡

2021.7-12

区林业局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占地近4亩,厂房面积1200平方米;二是智能化小蚕共育流水线一条,温室控、湿控、风控管理系统、视频监视系统、小蚕共育设施设备以及配套设施设备等。三是工厂建设范围内有4家网线杆需要搬迁等费用。总投资320万元(其他资金投入220万元)。

建成智能化小蚕共育工厂,4家网线杆需要搬迁。年度完成率100%,年最高产值可达84万元;为全乡共育小、中蚕;增加就业岗位30个,带动150多户蚕农产业稳定发展,持续增收。群众满意度95%。

100

100


2

2021年蚕桑产业发展项目

产业项目

新建、续建

城南街道等24个乡镇

2021.7-12

区林业局

新建桑园扶持,新建桑园种苗补助,桑园管理肥料补助,配套养蚕设施补助,蚕病虫害统防统治补贴,共育补贴,优质高效经营主体培育,低效桑园改造补助,千担村,万担镇建设,桑蚕保险补贴、桑蚕品比试验、蚕桑冬管示范建设、蚕桑生产必要的工作经费,蚕桑机械化建设等。

通过在全区24个乡镇发展蚕桑产业,直接带动6000户以上农户(其中脱贫户400余户)栽桑养蚕,辐射带动当地60%以上脱贫户土地流转和就近务工,增加收入,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20.58

620.58


3

黔江区山地智能养蚕工厂项目

产业项目

新建

石会镇

2021.6-9

区林业局

拟建山地智能养蚕工厂1个,由智能养蚕厂房和智能养蚕机械设施设备两大部分组成。主要用于建设智能养蚕机械设施设备的:小蚕自动饲养生产线、中蚕自动饲养生产线、大蚕饲养车间和上蔟车间及中控系统等。

1.小蚕共育收益。全年可共育小蚕3600张,可养中蚕2400张,实现产值70万元;2.全年可养大蚕600张,实现产值108万元;3.利用厂房冬闲种植香菇,实现产值32万元;4.建成标准化的小蚕人工饲料养蚕工厂。5.桑地间作效益。利用配套桑园种植全桑枝黑木耳,亩产值1.8万元,毛利0.6万元/亩以上。

328.9

328.9


4

2021年黔江区濯水镇新栽桑养蚕设施建设项目

产业项目

新建

蒲花社区堰塘

2021.8-12

区林业局

新建养蚕大棚200个(含消毒池、储沙坑、蚕台),所建大棚及配套设施作为村集体固定资产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面向社会招租养蚕业主。确保2021年1000亩新栽桑园按期投产养蚕。

新建养蚕大棚200个,确保2021年1000亩新栽桑园按期投产养蚕。养蚕大棚200个作为蒲花社、堰塘村集体经济管理。经营业主第一年按资产总额的1%向村集体经济组织缴纳租金,租金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收益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自第二年起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由经营业主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缴纳比例租金,原则上最多增至6%。

220

220


5

太极乡太极居委至濯水界公路扩宽工程

村基础设施

新建

太极乡

2021年6-12月

区交通局

长7.611公里,宽6.5米,20cm厚水泥砼路面。

改善金团村700人出行及生产生活条件,其中脱贫巩固人口100人。带动沿线社会经济发展。

545

220


6

石会镇黎明居委9组冬关岭至半坡道路硬化工程

村基础设施

新建

石会镇

2021年6-12月

区交通局

长1.526公里,宽4.5-6.5米,20cm厚水泥砼路面。

有效改善石会镇黎明居委9组960人出行及生产生活条件,其中脱贫人口10人。

30

30

以工代赈

7

石会镇工农1组村大园子至肖家院子道路硬化工程

村基础设施

新建

石会镇

2021年6-12月

区交通局

长1.211公里,宽4.5米,20cm厚水泥砼路面。

有效改善石会镇工农1组340人出行及生产生活条件,其中脱贫户40人。

36

36

以工代赈

8

五里社区程家大院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村基础设施

新建、改扩建及硬化

五里社区4.5组

2021.8-2021.12

区民宗委

铺设青石板及毛石板约150平方米,浇筑混凝土板100平方米,修建排水沟及排污管1000米,整治提升旧房瓦面等约600平米,拆除旱厕1200平方米,房屋维修整治等。

改善五里社区4.5组居民300余户1200余人的生产生活条件,其中脱贫户40户152人。

150

150


9

小南海镇桥梁村桥1组桃树坝人行生产生活便桥

村基础设施

新建

小南海镇桥梁1组

2021.8-2021.12

区民宗委

新建长15米,宽2米,高4米的人行便桥一座。

全面改善该区域10户35人(其中脱贫户3户10人)生产条件,减少生产生活成本,带动农业产业发展。

16

16


10

太极乡新陆村2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村基础设施

新建

太极乡新陆村

2021.9-12

区民宗委

农房门头、厕所、沟、渠、院坝、堡坎、围墙等建设。

改善太极乡新陆村2组40余户150余人生产生活条件。

100

100


11

太极乡太极社区2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村基础设施

新建

太极乡太极社区

2021.9-12

区民宗委

农房门头、厕所、沟、渠、院坝、堡坎、围墙等建设。

改善太极乡太极社区2组20余户120余人生产生活条件。

100

100


12

太极乡石槽村1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村基础设施

新建

太极乡石槽村

2021.9-12

区民宗委

农房门头、厕所、沟、渠、院坝、堡坎、围墙等建设。

改善太极乡石槽村1组40余户150余人生产生活条件。

100

100


13

太极乡太河村3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村基础设施

新建

太极乡太河村

2021.9-12

区民宗委

农房门头、厕所、沟、渠、院坝、堡坎、围墙等建设。

改善太极乡太河村1组40余户150余人生产生活条件。

100

100


14

太极乡金团村1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村基础设施

新建

太极乡金团村

2021.9-12

区民宗委

农房门头、厕所、沟、渠、院坝、堡坎、围墙等建设。

改善太极乡金团村1组30余户120余人生产生活条件。

100

100


15

2018年大宗油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产业项目

继建

阿蓬江、新华、水市等乡镇

2021.1-12

区农业农村委

建设完善中塘、蓬东、新华、沙坝2018年大宗油料基地。

大宗油料基地建设项目带动就近农户土地流转和就近务工,方便周边群众出行,改善生活生产条件。

55 

55 


16

2019年大宗油料基地建设项目

产业项目

新建

水市乡

2021.1-12

区农业农村委

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320亩,蓄水池1座;新建4.0米泥结石路3.280公里、硬化路2.5公里;新建堰渠0.5公里;购买机械6台;翻耕平整土地0.14万亩;土壤培肥(有机肥)0.045万亩,新建管道0.15公里。

大宗油料基地建设项目带动就近农户土地流转和就近务工,方便周边群众出行,改善生活生产条件。

165.98 

165.98 


17

水田乡食用菌中心繁育场建设项目

产业项目

继建

水田乡龙桥村

2021.1-12

区农业农村委

1.无菌车间、培养库、原材料库、拌料库及附属设施;2.菌种生产流水线拌料设备;3.菌袋自动装袋机、营养袋自动装袋机;4.购置铲车、发电机组;5.购置灭菌设施设备;6.购置原种接种培养设备等。

提高食用菌菌种生产效能,全面解决水田乡800亩食用菌产业菌种问题,稳定带动周边80余户农户(其中脱贫户30户)就近务工,实现稳定就业。同时,村集体每年分红增收20余万元,全村2000余人获得股权分红。

420 

420 


18

水产养殖尾水治理

产业项目

新建

冯家街道、石家镇、小南海镇、太极镇、金溪镇、白石镇

2021.8-2021.12

区农业农村委

配套建设沉淀池、过滤坝、生物净化池等尾水处理设施及排污管道等配套设施。

完成7个养殖场尾水治理设施建设,实现水产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带动周边群众增收。

40

40


19

李家溪食用菌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产业项目

新建

城南街道李家溪

2021.1-12

区农业农村委

主要建设内容:新修排水(0.5m×0.7m)、新修盖板、整修田间道3.5m宽、路面加宽2.0m宽、新修生产路2.0m宽、维修路面1.5m宽、维修路面0.5m宽、新修堡坎(H=1.5m)、新修土质排水沟、培育棚场地平整。

新修排水(0.5m×0.7m)、新修盖板、整修田间道3.5m宽、路面加宽2.0m宽、新修生产路2.0m宽、维修路面1.5m宽、维修路面0.5m宽、新修堡坎(H=1.5m)、新修土质排水沟、培育棚场地平整。通过发展李家溪食用菌产业,可带动李家溪安置点搬迁脱贫户就近务工增收。

24.3946 

24.3946 


20

阿蓬江镇高碛居委乡村振兴特色产业路建设项目

产业项目

新建

高碛社区

2021.1-12

区农业农村委

泥结碎石产业路。一是从4组店子319线接口至高碛水厂,新建3公里,宽4.5米产业路,解决乌杨树片区600亩柑桔的生产、管理和运输。二是建设9组、10组与小盖山顶联接,新建4公里,宽4.5米产业路,解决楠木片区1000亩李子的生产、管理和运输。

解决9、10组至5、6组山上山下交通问题,盘活5、6、7、9、10组小盖土地,推动柑橘、李子产业建设,建设山顶休闲农业与旅游接待中心。

105 

105 


21

2020年邻鄂镇等4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产业项目

新建

邻鄂镇、蓬东乡、新华乡、石家镇

2021.1-12

区农业农村委

主要建设内容:高标准农田建设4.12万亩。土地平整0.3万亩,下田坡道884个,土地改良2800亩,新安装管道6.9公里,维修山坪塘2座,新建排水沟35.15公里,4.5米泥结石路21.3公里,2-3米耕作路13.8公里,1.2米生产便道3.15公里,蓄水池32口。

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4.12万亩,受益脱贫户1500户,3500余人。

4712 

1407.480233


22

寨子社区蓬官大堰综合整治工程

村基础设施

新建

冯家街道寨子社区

2021.1-12

区农业农村委

主要建设内容为维修蓬官灌溉渠360米,新建灌溉沟渠200米,更换排水管150米,对灌溉区内100亩沉降田块进行维修整治。

提升有效灌溉率,提高区域内农田灌溉面积,有利开展机械化作业,可提高2个百分点农机化综合水平,节约劳动成本,推动农业产业发展。带动农户增收,预计受益人口970户,3544人,其中脱贫户55户222人。

50 

50 

以工代赈

23

猕猴桃园区引水灌溉工程项目

产业项目

新建

黄溪镇塘河村、三羊村,黎水镇黎水村、华阳居委,新华乡大田社区、艾子村,黑溪镇胜地居委。

2021.8-2021.12

区农业农村委

新建蓄水池5口,新建取水池6口,维修山坪塘,新建一级提灌站1座,安装水池连接主支管道、引水管道39.166公里。

解决0.5万亩猕猴桃产业灌溉困难问题,0.5万亩猕猴桃实现1000万元产值,同时实现猕猴桃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更好地发挥产业振兴效益,可解决120余个劳动力就近就业,并带动200余户农户、90户建卡脱贫户实现产业增收。

361.39 

361.39 


24

重庆咸黔农业有限公司酸渣肉标准化生产线建设

产业项目

新建

正阳团结社区

2021.8-2021.12

区农业农村委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800平方米环氧地面处理、150平方米恒温发酵室建设、800平方米三厢电路安装、供水安装、3套除尘消毒房建设、购置全自动真空装袋机2套、购置40立方灭菌设备1套、购置自动化拌料系统设备2套、购置制粉设备2套,购置猪肉分割机设备2套、建设发酵室200平方米、购置发酵坛500个、猪肉皮专用烧制设备4套、品质化验、检测设备2套、建设50平方米冷冻库2个、建设20平方米速冻库1个、4套泡料池建设、购置冷藏运输车一辆。(项目总投资92万元,其中财政资金60万元)

标准化酸渣肉生产线,有效利用本地猪肉、大米面、玉米面、姜、蒜。年产值1000万元,利润180万元,参照《黔江区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实施方案(修订稿)》(黔江农改办发〔2021〕3号),与项目所在村集体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村集体经济组织年“固定”分红1.8万元,连续分红时间不得少于5年。项目受益群众80人,其中脱贫户20人。

60 

60 


25

太极鹿子中药材加工厂建设项目

产业项目

新建

太极乡鹿子村一组

2021.1-2021.12

区农业农村委、区民宗委

1.加工厂房建设,烘干房建设;2.购买机械设备;3.建设封闭式阳光透明晒棚;4.新建污水沉淀池。(项目总投资122万元,其中财政资金80万元)

生产加工生瓜蒌籽200余吨,年产值可达600万元以上。其他中药材1000余吨,产值200万元以上。无偿为30余户脱贫户提供价值10余万元80余亩中药材种苗,协议保底回收,亩收入3000元左右;流转了35户农户土地;带动全区100余户种植瓜蒌等中药材655亩,其中脱贫户35户,户年均增收8000元以上;年实现务工1200人次,其中脱贫户11人。(参照《黔江区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实施方案(修订稿)》(黔江农改办发〔2021〕3号),与项目所在村集体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村集体经济组织年“固定”分红2.4万元,连续分红时间不得少于5年。

80 

80


26

武陵薯娃红薯加工自动化改造项目

产业项目

新建

太极乡

2021.4-2021.12

区农业农村委

购买传送带、清洗机、红薯切条、烤盘清洗线等设备。

实现年产值750万元,利润112.5万元,参照《黔江区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实施方案(修订稿)》(黔江农改办发〔2021〕3号),与项目所在村集体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持股比例,农业企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各持股50%,集体经济组织按持股金额6%/年的标准实行“固定”分红3万元,连续分红时间不得少于5年。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连续分红5年后,企业可按照原值赎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持有股份,也可继续持股分红。

100 

100


27

太极李子稻谷加工厂建设项目

产业项目

新建

李子村2组

2021.8-12

区农业农村委

新建烘烤房(日烘干量15吨)1个、建仓库(40吨)1个。

项目建成后,形成固定资产70万元,可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促进粮食质量提高及产品流通,社会效益显著。最少可安排5人就业,其中脱贫户1人就业。同时带动区域内农户发展优质稻生产,促进农户增收致富。建设好后进行招租,村集体收取租金20000元/年,用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壮大和发展。

70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