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区农业农村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您当前的位置: 区农业农村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6473/2021-00007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1-01-08
  • 发布日期 2021-01-08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0年,在市农业农村委、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精神情况,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树牢政治意识,严格按照规定切实履职尽责。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及《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渝委办发〔2017〕19号),及时通过工委会、主任办公会等会议传达国、市、区有关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再在全委职工大会上进行工作安排,确保相关会议精神落到实处。根据市委农业农村工委、市农业农村委《2020年全市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渝委农发〔2020〕32号),做到任务分工,对标对表,及时制定《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党委及各中心、支队党政主要负责人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明确工作责任,统筹谋划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夯实法治建设保障服务基础。强化制度和队伍建设,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严格执行农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了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举报投诉受理制度、执法公示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重要工作限时办结制度、服务承诺制度、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回避制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行政执法学习培训制度等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规范行政行为,用制度规范农业法治工作。进一步完善重庆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两库”建设,今年以来,“慧执法”系统现场执法检查记录比例达100%,办结的45个执法案件全部在政务一体化平台上进行了公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有效提升了执法监管信息化水平和规范了执法检查过程。聘请1名公职律师为法律顾问,协助全委处理重要法律文件、重大经营活动或法律行为,在执法案件审查等涉法事项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面充分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自觉接受司法监督。

(三)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发挥领导班子示范带头作用。落实农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全年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3次,主要学习内容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二是组织开展法治建设人员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采取综合培训与专业培训、“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通过自学、培训授课、专题点评、脱产培训等多种形式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2020年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2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宪法》《民法典》《农业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干部职工学习《宪法》《民法典》《农业法》等法律法规200余人次。组织新进执法人员参加农业农村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网络培训与考试,4名新进执法人员完成司法局举办的法治培训与考核,组织法治建设骨干人员、执法人员参加市农业农村委等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学习47人次,农业法治建设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有效提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全市法治理论考试,6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参加法治理论抽考。共计开展执法集中学习和分组学习16次,案卷集中评析3次,新进执法人员参加农业农村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网络培训和考试,完成了16人的执法证件更换工作,保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四)完善法治体系,扎实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1号),2020年3月,按照市上统一部署,整合重庆市黔江区农业执法大队、重庆市黔江区农业机械监理所、重庆市黔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职责和队伍,相应组建重庆市黔江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区农业农村委管理的副处级行政执法机构,按照“三定”方案的设置,编制、人员全部改革到位,机构内部运行顺畅。同时,加强与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等多个部门配合联动,扎实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开展各类综合执法行动100余次,依法行政治理体系逐步巩固。依托全区机构改革,优化全区综合执法体系。加大对30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执法工作指导与联系,上下联动助力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五)加大法治宣传,不断提高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利用三月法制宣传月、“3 15”消费者权益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6月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活动,深入乡镇街道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现场咨询等方式,大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余次,印发宣传资料3万余份,悬挂宣传标语40幅,接受群众咨询4000余人次。2020年,结合当前阶段新颁布的《民法典》等各项法律法规情况,开展“法治宣传进企业、进社区”活动6次,受众1000余人,做好法律宣传上门“最后一公里”工作,积极营造浓厚学法氛围,进一步提升群众守法学法尊法用法意识,结合社区德治宣传,促进法治和德治相结合。

(六)推进简政放权,营造良好农业经济发展环境。一是优化审批流程。强化责任意识、规范意识、服务意识,坚持以“便民、高效、廉洁、规范”为宗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机构人员,扎实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建设工作,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到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科整体入驻行政服务中心进行集中办公,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授权至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所有行政审批权限授权至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同时,根据农业农村委的行政审批事项涉及面广,行业多等实际情况,从农机、渔业、畜牧、农业投入品等各个业务单位均抽调了精通审批事项和审批流程的精干人员参加行政审批业务办理工作。二是抓实审批事项办理。把农业行政审批工作融入农业生产与农业经济的发展大局之中,全年共办理各类农业行政审批事项127项,其中在渝快办政务平台办理92项,线下办理35项,无一超期,无一投诉。所有办理的审批事项无一超期,也无一引起申请人不满意而投诉,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七)瞄准重心靶向,纵深推进阶段中心工作。一是有序开展我区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全区渔民退捕工作从前期谋划部署、宣传动员、情况调查到工作启动、后期渔船销毁、政策补偿等,均得到了全区渔民的主动支持和积极配合,整个工作推进有力,全程无矛盾舆情发生,45名渔民签订了退捕上岸协议书,收回渔船“三证合一”证书和渔业船员证书,对退捕渔船渔具统一拆解销毁,退捕资金642.5万元全部兑现到位。联合人力社保局开展退捕渔民社会养老保险缴纳工作,参保率达100%,开展就业推荐会5次,退捕渔民上岸有出路、就业有门路、养老有保障,全面启动长江流域“十年禁捕”。二是加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制度保障。我区2018年启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印发《黔江区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意见》,全区除3个城市社区外,村级集体经济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100%,组级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100%,村级组织登记赋码100%。改革量化资产总额5.4448亿元,成员身份认定467231人,已完成股权证发放工作。印发《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助推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黔江区2020年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探索土地作价入股、资源开发利用、资产经营入市、多元服务外包、资金投资入股等多种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截至2020年11月底,全区219个村(社)全部有经营性收入,经营收入达1888.043万元,已全面消灭集体经济“空壳村”,提前两年完成市级全面消灭“空壳村”目标。

(八)聚焦抓常抓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序推进。以“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春雷行动”“禁渔期监管”“零点行动”“安全生产黔江行”等农业执法、渔政监管、农机生产安全、动监执法为抓手,以农产品安全、农业生产安全为突破口,常态化、长态化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各项工作。一是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依托“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春雷行动”“利剑行动”等专项行动,检查农资企业和个体经营门市部132家/次,检查农资产品320个/次,发放《除草剂控制使倡议书》宣传资料3000份;检查育苗企业6家,检查苗木、农产品销售市场21次;销毁和遣返复检不合格、无调运检疫证书的苗木12万株,检查农作物病虫害专业防治机枪4家;监督抽检农药样品15个,不合格样品1个,已立案查处;检查监督抽查农产品生产企业,对3家未按规定建立生产记录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二是强化农机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会议12次,培训人数1100余人次;联合公安、各乡镇街道开展农机联合执法检查86次,出动执法人员315人次,检查拖拉机和各型农业机械436台次,纠正违章43台次,警告30人,收缴假牌4副、假证4个。三是强化渔政常态化监管。依托“百日攻坚”“零点行动”“清江清网”等专项执法行动,联合执法行动51次,集中检查渔具经销商和涉渔企业餐馆166家次;出动渔政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对阿蓬江流域巡航护渔6000余公里,清理各类涉案及无主拦河网、地笼网600余副;保障渔业船舶生产安全,对开禁后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执法检查51艘次。强化水产品养殖环节监管,对区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情况进行调查,现场检查养殖企业5家,努力确保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四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日常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要求,抽取以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为重点的50个样品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未发现质量问题;严格检疫监管,开展产地检疫3223批次,共检疫牲畜97431头、禽82768羽,检疫申报率100%,未发现违规检疫行为;开展屠宰检疫1367车次,检疫生猪(牛、鸡)72916头(羽),屠宰环节检出病猪及其产品折合91头,无害化处理折合91头,消毒、回收、同步检疫率均达到100%;严格调运监管,发放生猪运输车辆备案表109份,录入畜禽运输车辆备案系统109辆,检查消毒过境车辆1906车次;加强动物检疫证明和畜禽标识管理,提升畜禽屠宰监管职能,狠抓屠宰企业肉品卫生和安全生产,完善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和飞行检查制度,督促企业落实“日周月”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落实常态监管80余次;督促屠宰企业履行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非洲猪瘟”自检制度、场内清洗消毒制、畜禽快进快宰制度、企业安全生产等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专项整治行动、畜禽屠宰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等专项行动,全区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2021年工作思路

(一)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立足于部门职责,加强涉农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广大农民和农业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律意识。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严格按照区农业农村委权力清单执法,做到权责统一。

(二)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进一步梳理整合农业行政审批事项,完善内部运行机制,明确相关科室、中心、支队固定业务办理人员,提高办证效率。

(三)加强法治建设队伍建设。全力争取涉及执法或承担较多法规政策性工作的科室、支队招录法律专业人才;同时,不定期开展法治培训,聘请专家、教授讲解法律法规知识。

(四)进一步保障执法基础条件。落实农业执法支队办公场所,增加执法经费预算,配备必要的执法车辆和执法装备,保证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1月7日